本發明涉及塑料改性處理的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適用于汽車內飾用熱塑性彈性體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隨著汽車行業的發展,相關的標準也越來越完善,尤其針對汽車內飾件尤其嚴格。總碳、氣味、冷凝、甲醛等一些環保要求都已列入強制標準中。由于汽車內飾是乘客直接能接觸到或看到的,所以內飾用彈性體的觸感和顏色,也是一些重要的指標。現各大主機廠也對材料提出自己的要求如熱老化、光老化等的測試要求。目前市場上類似的產品很難做到各方面都滿足要求的產品,尤其是90℃存放100小時后表面手感不發粘,和光老化3周期(黑板溫度100度),顏色變化等級小于4。
技術實現要素:
發明目的:為了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不足,本發明提供一種適用于汽車內飾熱塑性彈性材料。
技術方案: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的一種適用于汽車內飾的熱塑性彈性體,其組分按重量份計包括如下:SEBS15-20份,礦物油20-30份,滑石粉15-30份,聚丙烯25-35份,抗氧劑0.5-1份,抗紫外劑0.5-1份,色母0.1-0.5份。
優選地,其組分按重量份計包括如下:SEBS17-20份,礦物油25-30份,滑石粉20-27份,聚丙烯27-32份,抗氧劑0.5-1份,抗紫外劑0.5-1份,色母0.1-0.5份。
優選地,所述礦物油的40℃運動粘度66-70(mm2/s)之間。
優選地,所述聚丙烯為嵌段共聚聚丙烯,熔融指數在35-40(g/10min)之間。
優選地,所選SEBS為高分子量橡膠,其分子量30-35萬,苯乙烯含量35-40%。
優選地,所述滑石粉為超細活化填料,其目數為8000-10000目。
優選地,所述抗氧劑為四[β-(3,5-二叔丁基-4-羥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和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亞磷酸酯的組分物,其重量份比依次為2﹕1。
優選地,所述抗紫外劑為2-(2-羥基-3,5-二叔戊基苯基)苯并三唑。
優選地,所述色母為聚丙烯載體的低氣味著色劑。
有益效果:本發明的一種適用于汽車內飾用熱塑性彈性體,通過SEBS、礦物油、滑石粉以及特殊的氧化劑、耐紫外光劑與其他組分相互作用,制備出來的內墊料不僅有優異的力學性能,而且相對于原有的彈性體,其在散發、氣味,耐熱存放,耐光老化得到改善。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更進一步的說明。
實施例1
一種適用于汽車內飾用熱塑性彈性體,其組分按重量份計包括如下:
SEBS17份,礦物油27份,滑石粉27份,聚丙烯27份,抗氧劑1份,抗紫外劑0.5份,色母0.5份。
其中,抗氧劑為四[β-(3,5-二叔丁基-4-羥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和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亞磷酸酯的組分物,其重量份比依次為2﹕1。滑石粉為超細活化填料,其目數為8000-10000目;抗紫外劑為2-(2-羥基-3,5-二叔戊基苯基)苯并三唑。
實施效果:經測試該產品的MI為13,硬度為55A,拉伸強度3.1Mpa,斷裂伸長率650%,氣味3.5分,總碳為0.4μgC/g,甲醛0.1mg/kg,冷凝0.4mg,光老化4級,熱存放表面無滲油、無析出、表面不發粘。完全符合汽車內飾件要求。
實施例2
一種適用于汽車內飾用熱塑性彈性體,其組分按重量份計包括如下:
SEBS17份,礦物油24份,滑石粉27份,聚丙烯30份,抗氧劑1份,抗紫外劑0.5份,色母0.5份。
其中,抗氧劑為四[β-(3,5-二叔丁基-4-羥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和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亞磷酸酯的組分物,其重量份比依次為2﹕1。滑石粉為超細活化填料,其目數為8000-10000目;抗紫外劑為2-(2-羥基-3,5-二叔戊基苯基)苯并三唑。
實施效果:經測試該產品的MI為11,硬度為65A,拉伸強度4.2Mpa,斷裂伸長率650%,氣味3.5分,總碳為0.4μgC/g,甲醛0.1mg/kg,冷凝0.3mg,光老化4級,熱存放表面無滲油、無析出、表面不發粘。完全符合汽車內飾件要求。
實施例3
一種適用于汽車內飾用熱塑性彈性體,其組分按重量份計包括如下:
SEBS17份,礦物油24份,滑石粉25份,聚丙烯32份,抗氧劑1份,抗紫外劑0.5份,色母0.5份。
其中,抗氧劑為四[β-(3,5-二叔丁基-4-羥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和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亞磷酸酯的組分物,其重量份比依次為2﹕1。滑石粉為超細活化填料,其目數為8000-10000目;抗紫外劑為2-(2-羥基-3,5-二叔戊基苯基)苯并三唑。
實施效果:經測試該產品的MI為13,硬度為70A,拉伸強度5.2Mpa,斷裂伸長率650%,氣味3.5分,總碳為0.4μgC/g,甲醛0.1mg/kg,冷凝0.3mg,光老化4級,熱存放表面無滲油、無析出、表面不發粘。完全符合汽車內飾件要求。
實施例4
一種適用于汽車內飾用熱塑性彈性體,其組分按重量份計包括如下:
SEBS17份,礦物油24份,滑石粉24.5份,聚丙烯32份,抗氧劑1份,抗紫外劑1份,色母0.5份。
其中,抗氧劑為四[β-(3,5-二叔丁基-4-羥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和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亞磷酸酯的組分物,其重量份比依次為2﹕1。滑石粉為超細活化填料,其目數為8000-10000目;抗紫外劑為2-(2-羥基-3,5-二叔戊基苯基)苯并三唑。
實施效果:經測試該產品的MI為13,硬度為70A,拉伸強度5.4Mpa,斷裂伸長率650%,氣味3.5分,總碳為0.4μgC/g,甲醛0.1mg/kg,冷凝0.3mg,光老化4.5級,熱存放表面無滲油、無析出、表面不發粘。完全符合汽車內飾件要求。
實施例5
一種適用于汽車內飾用熱塑性彈性體,其組分按重量份計包括如下:
SEBS20份,礦物油25.5份,滑石粉20份,聚丙烯32份,抗氧劑1份,抗紫外劑1份,色母0.5份。
其中,抗氧劑為四[β-(3,5-二叔丁基-4-羥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和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亞磷酸酯的組分物,其重量份比依次為2﹕1。滑石粉為超細活化填料,其目數為8000-10000目;抗紫外劑為2-(2-羥基-3,5-二叔戊基苯基)苯并三唑。
實施效果:經測試該產品的MI為12,硬度為70A,拉伸強度6.5Mpa,斷裂伸長率650%,氣味3.5分,總碳為0.4μgC/g,甲醛0.1mg/kg,冷凝0.3mg,光老化4.5級,熱存放表面無滲油、無析出、表面不發粘。完全符合汽車內飾件要求。
實施例6
一種適用于汽車內飾用熱塑性彈性體,其組分按重量份計包括如下:
SEBS 15份,礦物油20份,滑石粉30份,聚丙烯32.5份,抗氧劑1份,抗紫外劑1份,色母0.5份。
其中,抗氧劑為四[β-(3,5-二叔丁基-4-羥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和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亞磷酸酯的組分物,其重量份比依次為2﹕1。滑石粉為超細活化填料,其目數為8000-10000目;抗紫外劑為2-(2-羥基-3,5-二叔戊基苯基)苯并三唑。
實施效果:經測試該產品的MI為16,硬度為75A,拉伸強度7.1Mpa,斷裂伸長率650%,氣味3.5分,總碳為0.4μgC/g,甲醛0.1mg/kg,冷凝0.3mg,光老化4.5級,熱存放表面無滲油、無析出、表面不發粘。完全符合汽車內飾件要求。
實施例7
一種適用于汽車內飾用熱塑性彈性體,其組分按重量份計包括如下:
SEBS 15份,礦物油30份,滑石粉20份,聚丙烯32.5份,抗氧劑1份,抗紫外劑1份,色母0.5份。
其中,抗氧劑為四[β-(3,5-二叔丁基-4-羥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和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亞磷酸酯的組分物,其重量份比依次為2﹕1。滑石粉為超細活化填料,其目數為8000-10000目;抗紫外劑為2-(2-羥基-3,5-二叔戊基苯基)苯并三唑。
實施效果:經測試該產品的MI為35,硬度為60A,拉伸強度3.7Mpa,斷裂伸長率850%,氣味3.5分,總碳為0.5μgC/g,甲醛0.1mg/kg,冷凝0.3mg,光老化4.5級,熱存放表面無滲油、無析出、表面不發粘。完全符合汽車內飾件要求。
實施例8
一種適用于汽車內飾用熱塑性彈性體,其組分按重量份計包括如下:
SEBS 20份,礦物油27.5份,滑石粉15份,聚丙烯35份,抗氧劑1份,抗紫外劑1份,色母0.5份。
其中,抗氧劑為四[β-(3,5-二叔丁基-4-羥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和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亞磷酸酯的組分物,其重量份比依次為2﹕1。滑石粉為超細活化填料,其目數為8000-10000目;抗紫外劑為2-(2-羥基-3,5-二叔戊基苯基)苯并三唑。
實施效果:經測試該產品的MI為18,硬度為75A,拉伸強度7.3Mpa,斷裂伸長率750%,氣味3.5分,總碳為0.4μgC/g,甲醛0.1mg/kg,冷凝0.4mg,光老化4.5級,熱存放表面無滲油、無析出、表面不發粘。完全符合汽車內飾件要求。
實施例9
一種適用于汽車內飾用熱塑性彈性體,其組分按重量份計包括如下:
SEBS 15份,礦物油22.5份,滑石粉30份,聚丙烯30份,抗氧劑1份,抗紫外劑1份,色母0.5份。
其中,抗氧劑為四[β-(3,5-二叔丁基-4-羥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和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亞磷酸酯的組分物,其重量份比依次為2﹕1。滑石粉為超細活化填料,其目數為8000-10000目;抗紫外劑為2-(2-羥基-3,5-二叔戊基苯基)苯并三唑。
實施效果:經測試該產品的MI為22,硬度為70A,拉伸強度6.4Mpa,斷裂伸長率650%,氣味3.5分,總碳為0.3μgC/g,甲醛0.1mg/kg,冷凝0.3mg,光老化4.5級,熱存放表面無滲油、無析出、表面不發粘。完全符合汽車內飾件要求。
實施例10
一種適用于汽車內飾用熱塑性彈性體,其組分按重量份計包括如下:
SEBS 15份,礦物油30份,滑石粉27.5份,聚丙烯25份,抗氧劑1份,抗紫外劑1份,色母0.5份。
其中,抗氧劑為四[β-(3,5-二叔丁基-4-羥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和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亞磷酸酯的組分物,其重量份比依次為2﹕1。滑石粉為超細活化填料,其目數為8000-10000目;抗紫外劑為2-(2-羥基-3,5-二叔戊基苯基)苯并三唑。
實施效果:經測試該產品的MI為35,硬度為50A,拉伸強度2.9Mpa,斷裂伸長率700%,氣味3.5分,總碳為0.4μgC/g,甲醛0.1mg/kg,冷凝0.3mg,光老化4.5級,熱存放表面無滲油、無析出、表面不發粘。完全符合汽車內飾件要求。
實施例11
一種適用于汽車內飾用熱塑性彈性體,其組分按重量份計包括如下:
SEBS 15份,礦物油27.5份,滑石粉20份,聚丙烯35份,抗氧劑1份,抗紫外劑1份,色母0.5份。
其中,抗氧劑為四[β-(3,5-二叔丁基-4-羥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和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亞磷酸酯的組分物,其重量份比依次為2﹕1。滑石粉為超細活化填料,其目數為8000-10000目;抗紫外劑為2-(2-羥基-3,5-二叔戊基苯基)苯并三唑。
實施效果:經測試該產品的MI為60,硬度為75A,拉伸強度7.2Mpa,斷裂伸長率650%,氣味3.5分,總碳為0.4μgC/g,甲醛0.1mg/kg,冷凝0.3mg,光老化4.5級,熱存放表面無滲油、無析出、表面不發粘。完全符合汽車內飾件要求。
實施例12
一種適用于汽車內飾用熱塑性彈性體,其組分按重量份計包括如下:
SEBS 15份,礦物油28份,滑石粉20份,聚丙烯35份,抗氧劑0.5份,抗紫外劑1份,色母0.5份。
其中,抗氧劑為四[β-(3,5-二叔丁基-4-羥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和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亞磷酸酯的組分物,其重量份比依次為2﹕1。滑石粉為超細活化填料,其目數為8000-10000目;抗紫外劑為2-(2-羥基-3,5-二叔戊基苯基)苯并三唑。
實施效果:經測試該產品的MI為80,硬度為75A,拉伸強度6.9Mpa,斷裂伸長率600%,氣味3.5分,總碳為0.4μgC/g,甲醛0.1mg/kg,冷凝0.3mg,光老化4.5級,熱存放表面無滲油、無析出、表面不發粘。完全符合汽車內飾件要求。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