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催化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催化劑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在聚氨酯彈性體合成中,為了加快反應的速度,達到快速固化的目的,往往需要加入催化劑,常用的催化劑有胺類和有機錫、有機鉛和有機汞類催化劑。這些催化劑會不可避免地在產品中殘留。有研究表明胺類催化劑有潛在的致癌危險;有機錫、鉛、汞類重金屬催化劑不僅會造成環境污染,還可導致生物體畸形和慢性中毒,因此不適宜用于制備醫用聚氨酯材料及日用聚氨酯材料。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催化劑及其制備方法,本發明生產更靈活,降低能耗,提高利潤,非常適合作為聚氨酯涂料、醫用聚氨酯彈性體、聚氨酯皮革、聚氨酯粘合劑、聚氨酯橡膠、PU樹脂漿料、水性涂料行業領域等的催干劑。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催化劑及其制備方法,由以下質量份數配方成分組成:鈷納米晶粒10-12份、硬脂酸鋅6-10份、納米氧化鋅粉6-8份、改性沸石粉5-7份、離散顆粒4-6份、丙烯酸丁酯5-7份、鉬4-6份、銻6-10份、氧化鋁粉末6-8份、電氣石粉2-3份、釩5-15份、銅5-7份、促進劑1-2份。
進一步:由以下質量份數配方成分組成:鈷納米晶粒10份、硬脂酸鋅6份、納米氧化鋅粉6份、改性沸石粉5份、離散顆粒4份、丙烯酸丁酯5份、鉬4份、銻6份、氧化鋁粉末6份、電氣石粉2份、釩5份、銅5份、促進劑1份。
進一步:由以下質量份數配方成分組成:鈷納米晶粒11份、硬脂酸鋅8份、納米氧化鋅粉9份、改性沸石粉6份、離散顆粒5份、丙烯酸丁酯6份、鉬5份、銻8份、氧化鋁粉末7份、電氣石粉2.5份、釩10份、銅6份、促進劑1.5份。
進一步:由以下質量份數配方成分組成:鈷納米晶粒12份、硬脂酸鋅10份、納米氧化鋅粉8份、改性沸石粉7份、離散顆粒6份、丙烯酸丁酯7份、鉬6份、銻10份、氧化鋁粉末8份、電氣石粉3份、釩15份、銅7份、促進劑2份。
進一步:本發明制備方法具有如下步驟:
步驟一、將鈷納米晶粒與納米氧化鋅粉按照比例混合進行反應,反應溫度為100℃~120℃,反應時間為2-4小時,反應完成后脫水至150℃,過濾得到淺黃色或水白色粘稠液態產品;
步驟二、將剩余原料按照比例混合進行反應,反應溫度為75℃~130℃,反應時間為1.5小時,反應完成后脫水至115℃得到液態產品;
步驟三、將步驟一反應后得到的液態產品與步驟二反應后得到的液態產品以1∶9或1∶4的比例混合,得到成品。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發明生產更靈活,降低能耗,提高利潤;
2、非常適合作為聚氨酯涂料、醫用聚氨酯彈性體、聚氨酯皮革、聚氨酯粘合劑、聚氨酯橡膠、PU樹脂漿料、水性涂料行業領域等的催干劑。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一:
一種催化劑由以下質量份數配方成分組成:鈷納米晶粒10-12份、硬脂酸鋅6-10份、納米氧化鋅粉6-8份、改性沸石粉5-7份、離散顆粒4-6份、丙烯酸丁酯5-7份、鉬4-6份、銻6-10份、氧化鋁粉末6-8份、電氣石粉2-3份、釩5-15份、銅5-7份、促進劑1-2份。
實施例二:
一種催化劑由以下質量份數配方成分組成:鈷納米晶粒10份、硬脂酸鋅6份、納米氧化鋅粉6份、改性沸石粉5份、離散顆粒4份、丙烯酸丁酯5份、鉬4份、銻6份、氧化鋁粉末6份、電氣石粉2份、釩5份、銅5份、促進劑1份。
實施例三:
一種催化劑由以下質量份數配方成分組成:鈷納米晶粒11份、硬脂酸鋅8份、納米氧化鋅粉9份、改性沸石粉6份、離散顆粒5份、丙烯酸丁酯6份、鉬5份、銻8份、氧化鋁粉末7份、電氣石粉2.5份、釩10份、銅6份、促進劑1.5份。
實施例四:
一種催化劑由以下質量份數配方成分組成:鈷納米晶粒12份、硬脂酸鋅10份、納米氧化鋅粉8份、改性沸石粉7份、離散顆粒6份、丙烯酸丁酯7份、鉬6份、銻10份、氧化鋁粉末8份、電氣石粉3份、釩15份、銅7份、促進劑2份。
實施例五:
一種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一、將鈷納米晶粒與納米氧化鋅粉按照比例混合進行反應,反應溫度為100℃~120℃,反應時間為2-4小時,反應完成后脫水至150℃,過濾得到淺黃色或水白色粘稠液態產品;
步驟二、將剩余原料按照比例混合進行反應,反應溫度為75℃~130℃,反應時間為1.5小時,反應完成后脫水至115℃得到液態產品;
步驟三、將步驟一反應后得到的液態產品與步驟二反應后得到的液態產品以1∶9或1∶4的比例混合,得到成品。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