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含銥配合物的磷光材料,其特征在于,該磷光材料為如式I-1所示的化合物,
其中,R1選自氫原子,氰基,硝基,氟和三氟甲基中的任意一種;
M選自金屬銥原子;
Ar1、Ar2和Ar3分別選自取代的或未取代的C6-C10芳基、取代的或未取代的C6-C10雜環芳基中的任意一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磷光材料,其特征在于,取代的或未取代的芳基中,芳基選自苯基。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磷光材料,其特征在于,取代的或未取代的雜環芳基中,雜環芳基選自吡啶。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意權利要求所述的的磷光材料,其特征在于,取代的C6-C10芳基或取代的C6-C10雜環芳基中,取代基選自甲基,氰基,磺基,鹵代甲基或鹵素。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所述的磷光材料,其特征在于,式I-1的化合物具體結構式為:
6.一種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由下至上依次由透明基片、陽極層、空穴注入層、空穴傳輸層、有機發光層、電子傳輸層和陰極層組成;其中,所述有機發光層的材料由權利要求5所述的磷光材料和主體材料構成;磷光材料與主體材料質量比為1-10:100;所述的主體材料為式m-CBP,m-NBP或TDATA所示的化合物: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透明基片為玻璃柔性基片;
構成陽極層材料為無機材料或有機導電聚合物;所述無機材料為氧化鋯錫、氧化鋯、氧化錫鋯、白金、鋯或鋅;所述有機導電聚合物選自聚噻吩、聚苯乙烯撐和聚(噻吩[3,2-b]吡咯)中的至少一種。
構成空穴注入層的材料為CBP,所述CBP的結構式如式ⅰ下:
構成所述空穴傳輸層的材料為NPB;NPB的結構式如式ⅱ所示:
構成電子傳輸層的材料為式Alac3、Liq或BPPy所示的化合物: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磷光材料與主體材料質量比為5:100。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空穴注入層的厚度為30-40nm,所述空穴傳輸層的厚度為5-15nm,所述有機發光層的厚度為20-80nm,所述電子傳輸層的厚度為10-30nm;所述陰極層的厚度為80-100nm。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空穴注入層的厚度為35nm;所述空穴傳輸層的厚度為10nm;所述有機發光層的厚度為40nm;所述電子傳輸層的厚度為20nm;所述陰極層的厚度為90n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