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式I所示聚合物,
所述式I中,Ar為如下基團的任意一種:
所述Ar基團中,Z為O、S或Se原子;R2為C1-C20的直鏈或支鏈烷基、F原子、含有氧原子或硫原子的C1-C20直鏈或支鏈烷基或C1-C20的碳氟直鏈或支鏈烷基;
均表示取代位;
R1為C10-C60的直鏈或支鏈烷基或為含有氧原子、硅原子、氮原子和氟原子中至少一種的C10-C60的直鏈或支鏈烷基;
n為5-100;
X1至X4均選自N原子和C原子中的任意一種,且X1至X4中任意一個為N原子時,其余三個基團只能為C原子,且橋連鍵在N原子的鄰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合物,其特征在于:R1為2-癸基十四烷基、4-癸基十四烷基或5-癸基十五烷基;
所述為如下基團中的任意一種:
均表示取代位;
所述式I所示聚合物為式VI所示聚合物:
所述式VI中,n為5-100或28。
3.一種制備權利要求1或2任一所述式I所示聚合物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在催化劑和配體的作用下,將式II所示化合物與反應物a進行聚合反應,反應完畢得到所述式I所示聚合物;
所述式II中,R1和X的定義均與權利要求1中式I中的定義相同;
所述反應物a為如下單體中的任意一種:
所述反應物a中,Z和R2的定義與權利要求1式I中Z和R2的定義相同。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選自四(三苯基膦)鈀、二(三苯基膦)二氯化鈀、三(二亞芐基丙酮)二鈀和二(二亞芐基丙酮)鈀中的至少一種;
所述配體選自三苯基膦、三(鄰甲苯基)膦和三(呋喃基)膦中的至少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應物a的投料摩爾份數為1.00份;
所述式II所示化合物的投料摩爾份數為0.95~1.05份;
所述催化劑的投料摩爾份數為0.01~0.10份;
所述配體的投料摩爾份數為0.02~0.30份;
所述反應物a與式II所示化合物、催化劑和配體的投料摩爾用量比具體為1.0:1.0:0.005:0.2。
6.根據權利要求3-5中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反應步驟中,溫度為100℃~120℃或110℃;
時間為24小時~72小時或36小時。
7.根據權利要求3-6中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反應在溶劑中進行;
所述溶劑具體選自甲苯、氯苯和鄰二氯苯中的至少一種。
8.式II所示化合物,
所述式II中,R1和X的定義均與權利要求1中式I中的定義相同。
9.權利要求1或2任一所述式I所示聚合物在制備有機效應晶體管中的應用。
10.一種有機場效應晶體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場效應晶體管中,構成半導體層的材料為權利要求1或2任一所述式I所示聚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