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石墨烯復合材料,其包含以重量份計的下列組分:石墨烯50~80份、丁腈橡膠20~40份、熱塑性聚氨酯5~10份、納米氧化鈣1~5份和脲醛樹脂40~70份。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石墨烯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石墨烯復合材料包含以重量份計的下列組分:石墨烯60~70份、丁腈橡膠25~35份、熱塑性聚氨酯6~9份、納米氧化鈣2~4份和脲醛樹脂50~60份。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石墨烯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石墨烯復合材料包含以重量份計的下列組分:石墨烯65份、丁腈橡膠30份、熱塑性聚氨酯7份、納米氧化鈣3份和脲醛樹脂55份。
4.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石墨烯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石墨烯通過化學氣相沉積法、機械剝離法、化學剝離法或化學合成法制得。
5.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石墨烯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丁腈橡膠中丙烯腈的摩爾含量為50~70%。
6.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石墨烯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熱塑性聚氨酯的玻璃化溫度為100~105℃。
7.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石墨烯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氧化鈣的粒徑為100~200n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