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木粉工藝品,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重量份數的原料:木粉300-600份,樹脂30-100份,樹膠30-50份,增韌劑50-100份,凹凸棒土20-50份,乳膠50-200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粉工藝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樹膠為桃膠,黃蓍膠,茄替膠,卡拉雅膠,羅望子膠中的一種或一種以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粉工藝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樹脂為環氧樹脂,丙烯酸樹脂,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苯乙烯-異戊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苯乙烯-乙烯-丁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中的一種或一種以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粉工藝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增韌劑為聚丙烯纖維,石棉段,甲基丙烯酸甲酯一丁二烯一苯乙烯共聚物,4-叔丁基苯硼酸,苯甲酰中烏頭胺鹽酸鹽中的一種或一種以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粉工藝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乳膠為天然乳膠,聚丁二烯乳膠,丁苯乳膠,羧基丁腈膠乳膠中的一種或一種以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粉工藝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工藝品中還含有1-3份亞硫酸金鈉。
7.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粉工藝品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按照如下步驟進行:
(1)按照重量份數,取樹膠30-50份,加熱至60-80℃,加入木粉300-600份,凹凸棒土20-50份,攪拌均勻;
(2)將溫度升至80-90℃,加入樹脂30-100份,增韌劑50-100份,攪拌均勻;
(3)將溫度降至室溫,加入乳膠50-200份,攪拌均勻,傾倒在模具中成型,自然晾干或者烘干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