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粘接汽車SMC尾翼的丙烯酸酯膠,其特征在于:按體積份,所述丙烯酸酯膠包括1份氧化劑和8~12份還原劑;
按質量份,所述氧化劑包括30~45份鄰苯二甲酸二丁酯、8~10份甲基丙烯酸甲酯、5~8份雙酚A型環氧樹脂、10~15份抗沖改性劑、10~17份過氧化苯甲酰和1~5份氣相白炭黑;
按質量份,所述還原劑包括40~53份甲基丙烯酸甲酯、10~20份抗沖改性劑、10~15份氯磺化聚乙烯、0.5~3份促進劑、0.5~1份石蠟、1~5份丙烯酸、0.3~0.6份穩定劑和0.5~2.5份氯化聚丙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粘接汽車SMC尾翼的丙烯酸酯膠,其特征在于:所述丙烯酸酯膠包括1份氧化劑和9~11份還原劑;
按質量份,所述氧化劑包括35~40份鄰苯二甲酸二丁酯、8.5~9.5份甲基丙烯酸甲酯、6~7份雙酚A型環氧樹脂、12~14份抗沖改性劑、12~16份過氧化苯甲酰和2~4份氣相白炭黑;
按質量份,所述還原劑包括45~50份甲基丙烯酸甲酯、15~18份抗沖改性劑、8~12份氯磺化聚乙烯、1~2份促進劑、0.6~0.8份石蠟、2~4份丙烯酸、0.4~0.55份穩定劑和1~2份氯化聚丙烯。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粘接汽車SMC尾翼的丙烯酸酯膠,其特征在于:所述丙烯酸酯膠包括1份氧化劑和10份還原劑;
按質量份,所述氧化劑包括45份鄰苯二甲酸二丁酯,10份甲基丙烯酸甲酯,8份雙酚A型環氧樹脂、15份抗沖改性劑、17份過氧化苯甲酰和5份氣相白炭黑;
按質量份,所述還原劑包括53份甲基丙烯酸甲酯、20份抗沖改性劑、15份氯磺化聚乙烯、3份促進劑、1份石蠟、5份丙烯酸、0.5份穩定劑和2.5份氯化聚丙烯。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用于粘接汽車SMC尾翼的丙烯酸酯膠,其特征在于:所述抗沖改性劑為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三元共聚物(ABS)、甲基丙烯酸甲酯-丁二烯-苯乙烯三元共聚物(MBS)、聚乙二酸-1,4-丁二醇酯-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物(ACR)中的至少一種。
5.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用于粘接汽車SMC尾翼的丙烯酸酯膠,其特征在于:所述促進劑是環烷酸鈷、乙撐硫脲、三乙胺中的至少一種。
6.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用于粘接汽車SMC尾翼的丙烯酸酯膠,其特征在于:所述石蠟選用熔點為50℃~55℃的石蠟。
7.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用于粘接汽車SMC尾翼的丙烯酸酯膠,其特征在于:所述穩定劑是鄰羥基苯甲酸苯酯、4-苯甲酰氧基-2,2,6,6-四甲基哌啶。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用于粘接汽車SMC尾翼的丙烯酸酯膠,其特征在于:所述穩定劑還包括氫醌、萘醌、苯醌、Na鹽中的至少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