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后備箱遮物用部件,尤其涉及一種汽車后備箱用遮物網兜,屬于汽車裝飾用零配件領域。
背景技術:
目前現有的汽車后備箱遮物用部件大多采用汽車遮物簾,這種汽車遮物簾通常包括卷簾筒、同軸套設在該卷簾筒外側的套筒、轉軸和繞設于轉軸上的遮物簾等,在使用時通過卷繞裝置控制轉軸的轉動來實現遮物簾的卷繞和伸展,上述結構使用較為方便,但同時也存在結構復雜、開發周期長成本高的缺點,并且在實際使用中,其處于卷收狀態時會占據大量的車內空間。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克服上述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汽車后備箱用遮物網兜,該遮物網兜結構簡單、安裝方便、處于卷收狀態時占用空間小。
本實用新型為了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汽車后備箱用遮物網兜,包括遮物布簾,以該遮物布簾在汽車后備箱內處于伸展狀態為基準,所述遮物布簾上與汽車后備箱體內壁相接觸處間隔設有若干個固定件,該若干個固 定件分別可拆卸式掛設于汽車后備箱體內壁上,遮物布簾的一側面上靠近底部處固設有一收納袋,所述遮物布簾折疊后能夠容置于該收納袋內。
其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是:
所述遮物布簾呈方形結構,該遮物布簾上相對的兩側邊分別翻卷縫合形成一卷筒,設有彈性繩分別穿設并固定于該卷筒內,且所述彈性繩的兩端分別彎折縫合形成掛圈構成固定件。
所述卷筒形成于遮物布簾沿其伸展方向的兩側邊上,且遮物布簾垂直于其伸展方向的兩側邊上分別形成有加強邊。
所述卷筒形成于遮物布簾垂直于其伸展方向的兩側邊上,且遮物布簾沿其伸展方向的兩側邊上分別形成有加強邊。
所述收納袋由前片、封合件和遮物布簾做為的后片組成,且該收納袋的開口方向與遮物布簾的伸展方向垂直,所述封合件位于收納袋的開口處并在遮物布簾容置于收納袋后能夠封合起來。
所述封合件為封蓋或拉鏈中的一種。
所述封蓋縫制于遮物布簾上并位于前片的上方,該封蓋恰能遮擋收納袋的開口,且所述封蓋翻折后能夠與前片可分離式固定在一起。
所述前片的外側上端固設有第一扣合件,所述封蓋翻折后與前片接觸的一側上對應第一處固設有第二扣合件,該第一、二扣合件能夠扣合在一起。
所述第一、二扣合件為魔術貼、暗扣和扣眼式紐扣中的一種。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技術效果是:該遮物網兜與傳統汽車后備箱用遮物簾完全不同,其結構簡單、操作方便、開發周期短、成本低,且在不使用狀態下收納時所占用的空間非常小,能夠靈活多變。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組裝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其中:
1-遮物布簾; 2-固定件;
3-收納袋; 4-卷筒;
5-彈性繩; 6-加強邊;
7-前片; 8-封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及圖1和圖2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說明。
一種汽車后備箱用遮物網兜,包括遮物布簾1,以該遮物布簾在汽車后備箱內處于伸展狀態為基準,所述遮物布簾1上與汽車后備箱體內壁相接觸處間隔設有若干個固定件2,該若干個固定件分別可拆卸式掛設于汽車后備箱體內壁上。該固定件2的具體方式為:遮物布簾1呈方形結構,該遮物布簾上相對的兩側邊分別翻卷縫合形成一卷筒4,設有彈性繩5分別穿設并固定于該卷筒內,且所述彈性繩的兩端分別彎折縫合形 成掛圈構成固定件2;其中卷筒4可形成于遮物布簾沿其伸展方向的兩側邊上,且遮物布簾垂直于其伸展方向的兩側邊上分別形成有加強邊6,卷筒4也可以形成于遮物布簾垂直于其伸展方向的兩側邊上,且遮物布簾沿其伸展方向的兩側邊上分別形成有加強邊6。此外固定件2還可以直接采用將彈性掛圈縫制在遮物布簾的四角上,使用時候將彈性掛圈掛在汽車后備箱體內壁上即可。
遮物布簾2的一側面上靠近底部處固設有一收納袋3,所述遮物布簾折疊后能夠容置于該收納袋內。具體的收納袋3由前片7、封合件和遮物布簾形成的后片組成,且該收納袋的開口方向與遮物布簾的伸展方向垂直,封合件位于收納袋的開口處并在遮物布簾容置于收納袋后能夠封合起來。其中封合件為封蓋8或拉鏈中的一種,當封合件為封蓋8時,封蓋8縫制于遮物布簾上并位于前片7的上方,該封蓋恰能遮擋收納袋的開口,且所述封蓋翻折后能夠與前片可分離式固定在一起,其具體結構為:前片7的外側上端固設有第一扣合件,所述封蓋8翻折后與前片接觸的一側上對應第一處固設有第二扣合件,該第一、二扣合件能夠扣合在一起,第一、二扣合件為魔術貼、暗扣和扣眼式紐扣中的一種。當封合件為拉鏈時,拉鏈的兩條邊一條縫制在前片的開口端,另一條縫制在后面上對應前片開口端處。
當需要在后備箱中使用遮物網兜時,將遮物布簾從收納袋中取出并展開,將固定件2套在汽車后備箱內側壁上對應地方的掛鉤上即可;當不需要使用遮物網兜時,將固定件2從掛鉤 上取下,然后將遮物布簾折疊起來后塞進收納袋中,并利用封合件(如拉鏈、魔術貼、暗扣、扣眼式紐扣等)將收納袋封合即可。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遮物網兜與傳統汽車后備箱用遮物簾完全不同,其結構簡單、操作方便、開發周期短、成本低,且在不使用狀態下收納時所占用的空間非常小,能夠靈活多變。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的是,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情況下,還可作出若干改進和變型,均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