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懸掛系統領域,更具體的說,它涉及汽車懸掛系統的前控制臂總成。
背景技術:
懸掛系統就是指由車身與輪胎間的彈簧和避震器組成整個支持系統。懸掛系統應有的功能是支持車身,改善乘坐的感覺,不同的懸掛設置會使駕駛者有不同的駕駛感受。外表看似簡單的懸掛系統綜合多種作用力,決定著轎車的穩定性、舒適性和安全性,是現代轎車十分關鍵的部件之一,其中懸掛系統主要分為前橋和后橋兩大塊。控制臂是汽車懸架中關鍵的一個安全件,其連接轉向節、副車架和控制懸架在運動過程中的定位參數、傳遞載荷的作用,對剛度和強度要求都很高。目前,在大多數車輛的前懸架系統的機構中,汽車前控制臂與車架和車輪的連接時采用三端連接的方式,即前控制臂的一端與轉向節連接,另一端與副車架連接。目前的控制臂上均通過設置有襯套來實現與轉向節或者副車架的連接,目前襯套的連接方式通常有兩種,一種為直接在襯套內部插設有螺桿來實現固定,這種方式結構更加緊湊但是拆裝困難,另一種方式實用新型申請號201020687079.7的圖中公開的前擺臂本體的后襯套,在外側向外延伸有定位板,在定位板上設置有定位孔,這種方式拆裝簡單,但是這種定位板的兩個定位孔分別設置的側部的兩邊,而車架結構多樣,設置在兩邊的方式容易導致一邊的支架與副車架的結構相沖突,從而并不能很好的達到一些副車架的安裝。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前控制臂總成,其定位孔均設置在一遍以實現與副車架的配合更加集中緊湊。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得以實現的:
一種前控制臂總成,包括前控制臂本體,所述前控制臂本體所述前控制臂本體的通過第一襯套總成和第二襯套總成與車架連接,所述第一襯套總成包括第一固定軸以及安裝在第一固定軸上的第一襯套,所述第一襯套外側壓配有第一定位架,所述第一定位架包括與第一襯套配合的配合套筒以及向相對于前控制臂本體另一側延伸的定位部,所述定位部形成位于分別位于第一襯套的兩端的定位孔。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通過第一定位架的向一側延伸設置的定位部,并且定位部形成第一襯套兩端的定位孔,進而實現了將定位孔設置在同一側,進而實現了在一側與副車架進行定位,使定位結構更加緊湊。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設置在于,所述定位部與配合套筒連接處形成至少一條加強筋。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通過設置有至少一條加強筋,進而實現了增強了第一定位架的結構強度。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設置在于,所述定位部的定位孔之間形成弧形配合槽。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設置在于,所述配合套筒于定位部的另一側設置有裝配平面。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通過設置有弧形配合槽和裝配平面,進而能更好的實現與副車架的配合。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設置在于,所述第二襯套總成包括第二襯套以及套設在第二襯套外部的第二定位架,所述第二定位架向定位部同側延伸設置并形成一定位孔。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通過設置有第二定位架,第二定位架的定位孔和第一定位架的定位孔位于同一側,進一步的實現了與副車架的定位。
附圖說明
圖1是前控制臂本體的示意圖;
圖2是前控制臂本體的另一側示意圖;
圖3是前控制臂本體的第一襯套總成的分解示意圖;
圖4是第一定位架的單獨示意圖。
圖中,1、前控制臂本體;2、第一襯套總成;21、后墊片;22、第一襯套;23、前墊片;3、第二襯套總成;4、第一定位架;41、套筒;42、定位部;43、加強筋;44、弧形配合槽;45、裝配平面;5、第二定位架;6、定位孔。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請參照附圖1至4,一種汽車前控制臂總成,包括前控制臂本體1,在前控制臂本體1上設置有第一固定軸和第二固定軸,其中第一固定軸上裝配有第一襯套總成2,在第二固定軸上裝配有第二襯套總成3,其中第一襯套總成2包括后墊片21、第一襯套22和前墊片23壓配而成,第一襯套22即為橡膠套。
第一襯套總成2還設置有第一定位架4,第一定位架4包括與第一襯套22配合的套筒41,還包括與套筒41相連接的定位部42,其中連接部分設置有兩條加強筋43,起到了對于結構的加強,定位部42背向這前控制總成方向延伸,并且定位部42形成兩個定位孔6,兩個定位孔6分別位于襯套的前端和后端兩側,進而實現了將定位孔6設置在同一側,進而實現了在一側與副車架進行定位,使定位結構更加緊湊。
進一步的,在兩個定位孔6之間形成弧形配合槽44,在配合套筒41于定位部42的另一側設置有裝配平面45。進而能更好的實現與副車架的配合。
第二襯套總成3包括第二襯套以及套設在第二襯套外部的第二定位架5,所述第二定位架5向定位部42同側延伸設置并形成一定位孔6。第二定位架5的定位孔6和第一定位架4的定位孔6位于同一側,進一步的實現了與副車架的定位。
本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解釋,其并不是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在閱讀完本說明書后可以根據需要對本實施例做出沒有創造性貢獻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內都受到專利法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