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人力驅動的車輛的車輪,包括:
輪轂可旋轉的安裝于定義車輪旋轉軸的中心軸上;
第一蓋體固定于所述輪轂,并包括周緣結構完全支撐其上的輪胎;
并且,
第二蓋體固定于輪轂或臨近輪轂的第一蓋體之一,并且在距離輪轂的遠端的位置與第一蓋體嚙合。
2.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車輪,其中所述第一蓋體包括與獨立圓盤結構耦接的周緣。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中所述的車輪,其中所述第二蓋體可拆卸的固定于所述輪轂或第一蓋體之一。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輪,其中第二蓋體包括第一圓周肋,當第二蓋體固定于所述輪轂或第一蓋體之一時,該圓周肋緊靠周緣。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輪,其中第二蓋體包括第二圓周肋,其與第一圓周肋同心并靠近第一圓周肋,限定圓周溝槽緊密接收周緣。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輪,其中第一蓋體和第二蓋體限定它們之間的殼體。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輪,進一步包括:位于殼體內的飛輪結構,包括飛輪由可旋轉的耦接于輪轂的軸環延伸而出,其使飛輪大致繞車輪的旋轉軸旋轉。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輪,其中飛輪可拆卸的固定于軸環。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輪,其中飛輪結構可拆卸的耦接于輪轂。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輪,進一步包括:
飛輪驅動器可操作的應用扭力到緊貼飛輪安裝的驅動輪以驅動飛輪,驅動輪具有驅動旋轉軸,其大致與車輪旋轉軸垂直,驅動輪具有傾斜邊緣,并且
飛輪的傾斜平面大致沿著驅動輪旋轉軸和車輪旋轉軸之間的交叉點處延伸出的線延伸,驅動輪的傾斜邊緣沿其一定寬度緊靠飛輪的傾斜平面。
11.根據權利要求6到9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車輪,其中第一蓋體和第二蓋體之間的密封是防水的。
12.根據權利要求7到9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車輪,進一步包括:
安裝飛輪驅動器以驅動飛輪,并且
耦接到飛輪驅動器的控制電路控制其操作。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車輪,進一步包括:
分離檢測機構,檢測第二蓋體從第一蓋體的分離,分離檢測機構耦接于控制電路,當第二蓋體從第一蓋體分離時,分離檢測機構觸發控制電路以終止飛輪驅動器的操作或對飛輪的繼續旋轉產生阻力。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車輪,其中控制電路包括電阻器,其當第二蓋體與第一蓋體分離時,對飛輪的繼續旋轉產生阻力。
15.根據權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車輪,其中第一蓋體包括一對電子觸點耦接于控制電路,第二蓋體可包括電橋式觸點,當第二蓋體與第一蓋體固定在一起時,其橋接第一蓋體上的一對電子觸點,當電子觸點沒有橋接聯通時,控制電路觸發終止飛輪驅動器的操作或產生對飛輪的繼續旋轉的阻力。
16.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車輪,其中分離檢測機構包括安裝于殼體內并與控制電路耦接的光學傳感器,響應于檢測到的光的級別的閾值的出現,光學傳感器觸發控制電路以產生對飛輪驅動器的終止操作或對飛輪的繼續旋轉產生阻力。
17.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車輪,其中分離檢測機構包括安裝于殼體內并耦接于控制電路的光學傳感器,其中飛輪具有孔徑,當飛輪旋轉的時候,其周期性對準光學傳感器,光學傳感器響應于檢測到的光的模式,觸發控制電路以終止飛輪驅動器的操作或對飛輪的繼續旋轉產生阻力。
18.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車輪,進一步包括手動電源開關按鈕用于控制控制電路。
19.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車輪,其中至少驅動輪的傾斜邊緣和飛輪的斜面之一是由橡膠,聚合物,和彈性體之一組成。
20.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車輪,進一步包括:
位置調節機構,飛輪驅動器安裝在其上,位置調節機構將飛輪驅動器定位到與飛輪相接觸的位置。
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車輪,其中位置調節機構包括樞軸,其大致與車輪旋轉軸垂直。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車輪,其中位置調節機構包括彈簧。
23.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車輪,飛輪驅動器朝向飛輪的樞軸轉動,可通過一個停止器來限制。
24.一種用于人力驅動車輛的車輪,其包括:
飛輪,其具有飛輪旋轉軸;
飛輪驅動器,可操作的將扭力應用于位置緊靠飛輪的驅動輪,以驅動飛輪,驅動輪具有驅動旋轉軸,其大致垂直于車輪旋轉軸,
驅動輪具有傾斜邊緣;并且
飛輪的傾斜平面大致沿著驅動輪旋轉軸和飛輪旋轉軸之間的交叉點處延伸出的線上延伸,驅動輪的傾斜邊緣沿其一定寬度緊靠飛輪的傾斜平面。
25.根據權利要求24所述的車輪,其中至少驅動輪的傾斜邊緣和飛輪的斜面之一是由橡膠,聚合物,和彈性體之一組成。
26.根據權利要求24或25所述的車輪,進一步包括:
飛輪驅動器固定在其上的懸掛底盤,懸掛底盤可以繞大致垂直于飛輪旋轉軸的樞軸轉動,并被向飛輪偏壓。
27.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車輪,其中懸掛底盤可通過彈簧偏壓。
28.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車輪,其中懸掛底盤朝向飛輪的樞軸轉動,可通過停止器限制。
29.一種用于人力驅動車輛的車輪,其包括:
飛輪結構,其包括:
軸環可旋轉的安裝于輪轂上;并且
飛輪可拆卸的固定于軸環。
30.根據權利要求29所述的車輪,其中飛輪通過至少一個緊固件可拆卸的固定于軸環。
31.根據權利要求29所述的車輪,其中飛輪通過夾子可拆卸的固定于軸環。
32.一種用于人力驅動車輛的車輪,其包括:
車輪結構;
在車輪的結構中安裝飛輪;
安裝飛輪驅動器以驅動飛輪;
耦接于飛輪驅動器的控制電路以控制其操作;
蓋體可移除的固定于車輪結構,并提供到飛輪的通道;
分離檢測機構檢測蓋體的移除,分離檢測裝置耦接于控制電路,
當蓋體從車輪結構上移除時,其觸發控制電路以終止飛輪驅動器的操作或對飛輪的繼續旋轉產生阻力。
33.根據權利要求32所述的車輪,其中控制電路包括電阻器,當蓋體從車輪結構中移除時,其對飛輪的繼續旋轉產生阻力。
34.根據權利要求32或33所述的車輪,其中車輪結構包括一對耦接于控制電路的電子觸點,蓋體包括電子橋式觸點,當蓋體固定到車輪結構時,電子橋式節點橋接車輪結構中的電子觸點,當電子觸點沒有被橋接聯通時,控制電路觸發以終止飛輪驅動器的操作或者產生對飛輪的繼續旋轉的阻力。
35.根據權利要求32或33所述的車輪,其中
分離檢測機構包括光學傳感器,其安裝于車輪結構與蓋體構成的殼體內,并且耦接于控制電路,響應于檢測到的光的強度的閾值的出現,光學傳感器觸發控制電路以終止飛輪驅動器的操作或是對飛輪的繼續旋轉產生阻力。
36.根據權利要求32或33所述的車輪,其中
分離檢測機構包括光學傳感器,其安裝于車輪結構與蓋體構成的殼體內,并且耦接于控制電路,其中飛輪具有孔徑,當飛輪旋轉時,孔徑周期性對準光學傳感器,響應于檢測到的光的模式,光學傳感器觸發控制電路以終止飛輪驅動器的操作或對飛輪的繼續旋轉產生阻力。
37.根據權利要求32或33所述的車輪,進一步包括手動電源開關按鈕用于控制控制電路。
38.一種用于人力驅動的車輛的車輪,包括:
輪轂可旋轉的安裝于定義車輪旋轉軸的中心軸上;
第一蓋體固定于所述輪轂,并包括周緣結構完全支撐其上的輪胎;
并且,第二蓋體固定于輪轂或臨近輪轂的第一蓋體之一,并且在距離輪轂的遠端的位置與第一蓋體嚙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