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車輛防盜系統和用于該系統的車輛安全裝置。
背景技術:
例如,日本專利申請公報no.2010-042754(jp2010-042754a)和日本專利申請公報no.2012-011876(jp2012-011876a)公開了各種方法來抵御在嫌疑人——比如盜竊者——非法取得正規車輛鑰匙(包括正規車輛鑰匙的復制的車輛鑰匙)的情況下用非法取得的正規車輛鑰匙實施的車輛盜竊。
技術實現要素:
在jp2010-042754a和jp2012-011876a中描述的上述車輛防盜系統中,當使用非法取得的正規車輛鑰匙時,通過從車輛向外發出警報或者抑制車輛的發動機的啟動來實現阻止或預防車輛盜竊。
然而,在jp2010-042754a和jp2012-011876a中描述的上述車輛防盜系統中,用于設置是否發出警報的開關或者用于設置是否發送發動機啟動抑制信號的開關安裝在住宅中,即,用于啟動/停止該系統的開關安裝在住宅中。因此,當嫌疑人侵入該住宅中并且操作該開關以使車輛防盜系統停止時,使用正規車輛鑰匙即可容易地盜取車輛。
即,jp2010-042754a和jp2012-011876a中描述的上述車輛防盜系統不是能夠通過使住宅的安全與車輛的安全協同作用來防止車輛被盜的系統。
本發明提供能夠通過使住宅的安全與車輛的安全協同作用來降低車輛被盜的可能性的車輛防盜系統和車輛安全裝置。
在本發明的第一方面中,車輛防盜系統包括住宅安全裝置和車輛安全裝置。住宅安全裝置包括:檢測單元,該檢測單元構造成檢測安裝在住宅中的預定的安全單元的狀態變化;以及發送單元,該發送單元構造成在檢測單元檢測到預定的安全單元的狀態變化時發送指示檢測到狀態變化的通知。車輛安全裝置包括:接收單元,該接收單元構造成接收從住宅安全裝置的發送單元發送來的通知;以及功能控制單元,該功能控制單元構造成基于該接收單元是否接收到通知來控制車輛防盜功能。功能控制單元構造成在接收單元未接收到通知并且正規車輛鑰匙被用來操作車輛時解除車輛防盜功能,并且在接收單元接收到通知并且正規車輛鑰匙被用來操作車輛時禁止解除車輛防盜功能。
在根據第一方面的車輛防盜系統中,位于住宅側的住宅安全裝置和位于車輛側的車輛安全裝置構造成彼此連通。在基于預定的安全單元(例如,傳感器)的狀態變化檢測到住宅中的異常時,住宅安全裝置將指示檢測到住宅中的異常的通知發送至車輛安全裝置。車輛安全裝置接收該通知并且在用正規車輛鑰匙操作車輛時禁止解除車輛防盜功能。
通過此處理,在根據第一方面的車輛防盜系統中,例如,即使在位于住宅中的正規車輛鑰匙被侵入的嫌疑人等人取得的情況下,由于根據來自住宅的通知已經禁止解除車輛防盜功能,因此,能夠降低使用取得的正規車輛鑰匙盜取停在車庫等地的車輛的可能性。
在根據該方面的車輛防盜系統中,該車輛防盜功能可以是禁止車輛發動機啟動的功能。
在上述構型中,通過禁止對發動機禁止啟動狀態進行解除來控制車輛發動機不會被啟動,其中,在發動機禁止啟動狀態中,即使使用正規車輛鑰匙也不能啟動發動機。因此,根據該構型,即使在位于住宅中的正規車輛鑰匙被侵入的嫌疑人等人取得的情況下,由于根據來自住宅的通知已經禁止車輛發動機的啟動,因此,能夠降低使用取得的正規車輛鑰匙盜取停在車庫等地的車輛的可能性。
在根據該方面的車輛防盜系統中,車輛防盜功能可以是禁止通過無線電通信使車門解鎖的功能。
在上述構型中,通過禁止對車門禁止解鎖狀態進行解除來控制車門不會被解鎖,其中,在車門禁止解鎖狀態中,即使使用正規車輛鑰匙也不能使車門解鎖。因此,根據該構型,即使在位于住宅中的正規車輛鑰匙被侵入的嫌疑人等人取得的情況下,由于根據來自住宅的通知已經禁止車門解鎖,因此,能夠降低使用取得的正規車輛鑰匙盜取停在車庫等地的車輛的可能性。
在根據該方面的車輛防盜系統中,車輛防盜功能可以是在使用機械鑰匙解鎖車門時發出警報的功能。
在上述構型中,當通過將正規車輛鑰匙插入車輛的鎖芯來實施使用機械鑰匙解鎖車門時,禁止解除車門警報并且車門警報必需被激活以發出警報。因此,根據該構型,即使在位于住宅中的正規車輛鑰匙被侵入的嫌疑人等人取得的情況下,由于根據來自住宅的通知已經禁止解除車輛的車門警報,因此,能夠降低使用取得的正規車輛鑰匙盜取停在車庫等地的車輛的可能性。
在根據該方面的車輛防盜系統中,住宅安全裝置可以進一步包括獲取單元,該獲取單元構造成在檢測單元檢測到預定的安全單元的狀態變化時執行搜索以查找位于住宅中的正規車輛鑰匙并且獲取所查找到的正規車輛鑰匙的識別信息,住宅安全裝置的發送單元可以構造成將由獲取單元獲取的所查找到的正規車輛鑰匙的識別信息添加至該通知并且將該通知發送至車輛安全裝置,車輛安全裝置的功能控制單元可以構造成在接收單元接收到該通知并且被用來操作車輛的車輛鑰匙的識別信息與該通知中包含的識別信息相吻合時禁止解除車輛防盜功能。
在上述構型中,在基于安全單元的狀態變化而檢測到住宅中的異常時,住宅安全裝置將指示檢測到住宅中的異常的通知與位于住宅中的正規車輛鑰匙的識別信息一起發送至車輛安全裝置。車輛安全裝置接收該通知并且將解除車輛防盜功能限制在具有吻合的識別信息的正規車輛鑰匙被用于操作車輛的情況。
通過此操作,在根據該方面的車輛防盜系統中,例如,即使在位于住宅中的正規車輛鑰匙被侵入的嫌疑人等人取得的情況下,由于基于來自住宅的通知已經禁止解除車輛防盜功能,因此能夠降低使用所取得的正規車輛鑰匙來盜取車輛的可能性,并且允許使用未被取得的另一正規車輛鑰匙對車輛進行操作。
在根據該方面的車輛防盜系統中,發送單元和接收單元可以構造成直接發送和接收該通知。
在根據該方面的車輛防盜系統中,發送單元和接收單元可以構造成經由設置在住宅安全裝置與車輛安全裝置之間的系統控制中心來發送和接收該通知。
在根據該方面的車輛防盜系統中,功能控制單元可以構造成在車輛處于預定的地點時禁止解除車輛防盜功能。
在本發明的第二方面中,基于從住宅安全裝置接收到的通知來防止車輛被盜的車輛安全裝置包括:接收單元,該接收單元構造成從住宅安全裝置接收指示檢測到安裝在住宅中的預定的安全單元的狀態變化的通知;以及功能控制單元,該功能控制單元構造成基于接收單元是否接收到該通知來控制車輛防盜功能。該功能控制單元構造成在接收單元未接收到通知并且正規車輛鑰匙被用來操作車輛時解除車輛防盜功能,以及在接收單元接收到通知并且正規車輛鑰匙被用來操作車輛時禁止解除車輛防盜功能。
在根據第二方面的車輛安全裝置中,在從位于住宅側的住宅安全裝置接收到指示基于安全單元(比如傳感器)的狀態變化而檢測到住宅中的異常的通知并且正規車輛鑰匙被用來操作車輛時,禁止解除車輛防盜功能。
通過此處理,在根據第二方面的車輛安全裝置中,例如,即使在位于住宅中的正規車輛鑰匙被侵入的嫌疑人等人取得的情況下,由于根據來自住宅的通知已經禁止解除車輛防盜功能,因此,能夠降低使用取得的正規車輛鑰匙盜取停在車庫等地的車輛的可能性。
附圖說明
下文將參照附圖描述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方式的特征、優勢以及技術和工業意義,在附圖中,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相同的元件,在附圖中:
圖1為示出根據本發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的構造的示意圖;
圖2為示出由根據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所實施的處理流程的流程圖;
圖3為示出由根據第一實施方式的改型示例的車輛防盜系統實施的處理流程的流程圖;
圖4為示出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的構造的示意圖;
圖5為示出由根據第二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實施的處理流程的流程圖;
圖6為示出由根據第二實施方式的改型示例的車輛防盜系統實施的處理流程的流程圖;
圖7為示出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的構造的示意圖;
圖8為示出由根據第三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實施的處理流程的流程圖;
圖9為示出根據本發明的第四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的構造的示意圖;
圖10為示出由根據第四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實施的處理流程的流程圖;以及
圖11為示出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的構造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明提供一種車輛防盜系統,其中,構造為實施住宅的安全控制的住宅安全裝置和構造為實施車輛的安全控制的車輛安全裝置彼此配合。在檢測到住宅中的諸如嫌疑人侵入的異常時,住宅安全裝置向車輛安全裝置發送通知。車輛安全裝置接收來自住宅安全裝置的通知并且將車輛控制為處于車輛不可能被盜的狀態或者處于車輛難以被盜的狀態,即使在使用車輛鑰匙來操作車輛的情況下亦是如此。因此,即使在嫌疑人等人取得了位于住宅中的正規車輛鑰匙的情況下,也能夠降低車輛被盜的可能性。
第一實施方式
下文將描述根據本發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的構造。圖1為示出根據本發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1的構造的示意圖。圖1中所示的車輛防盜系統1包括住宅安全裝置10和車輛安全裝置20。
住宅安全裝置10為實施住宅6的安全控制的裝置并且包括預定的安全單元11、檢測單元12和發送單元13。安全單元11、檢測單元12和發送單元13安裝在住宅6中。在此實施方式中,住宅6包括由所有者管理的地點等的概念以及簡單的居住建筑物的概念。
安全單元11為用以獲取預定的位置或住宅設備的狀況或狀態的傳感器單元或類似物。傳感器單元的示例包括用于檢測位于該地點或建筑物處的侵入者的無源傳感器、雷達傳感器或紅外攝像機,以及用于檢測窗或門的打開或破壞的打開傳感器、玻璃破裂傳感器或壓力傳感器。住宅安全裝置10內的安全單元11的數量可以是一個、兩個或更多。
檢測單元12為住宅控制模塊中包括的檢測功能單元的一個示例,該住宅控制模塊全面實施由住宅安全裝置10實施的安全控制。檢測單元12連接至安全單元11并且能夠連續地接收來自安全單元11的關于狀況或狀態的信息。檢測單元12基于接收到的來自安全單元11的一條或多條信息來檢測安全單元11的狀況或狀態發生的預定的變化。該預定的變化可以被任意確定。例如,該預定的變化可以是對住宅6內的如下的異常進行指示的變化:可以確定有嫌疑人侵入或者懷疑可能有嫌疑人侵入。在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況或狀態的預定的變化(稱為“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時,檢測單元12向發送單元13輸出結果,該結果指示檢測到狀態變化。
發送單元13例如為住宅通信模塊中包括的發送功能單元,該住宅通信模塊與車輛安全裝置20(車輛安全裝置20的接收單元21)通信。發送單元13連接至檢測單元12并且能夠接收來自檢測單元12的結果,該結果指示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當接收到來自檢測單元12的結果時,發送單元13向車輛安全裝置20(車輛安全裝置20的接收單元21)發送指示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的通知(或者指示住宅6內的異常的通知)。例如,具有短信號覆蓋距離的已知的無線電通信技術能夠用于住宅安全裝置10的發送單元13與車輛安全裝置20的接收單元21之間的通信。
車輛安全裝置20為實施車輛7的安全控制的裝置并且包括接收單元21、功能控制單元22和防盜控制電子控制單元(ecu)23。接收單元21、功能控制單元22和防盜控制ecu23安裝在車輛7上。
接收單元21例如是與住宅安全裝置10通信的車輛通信模塊中包括的接收功能單元。接收單元21能夠接收從住宅安全裝置10的發送單元13發送來的指示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的通知(或者指示住宅6內的異常的通知)。在接收到來自住宅安全裝置10的通知時,接收單元21向其所連接的功能控制單元22報告接收到通知。
功能控制單元22能夠依據是否接收到來自住宅安全裝置10的指示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的通知(或者指示住宅6內的異常的通知)來控制防盜控制ecu23,并且能夠控制由防盜控制ecu23操作的車輛7的防盜功能。在接收單元21未報告接收到通知并且用正規車輛鑰匙來操作車輛的情況下,功能控制單元22解除由防盜控制ecu23實施的車輛7的防盜功能。另一方面,在接收單元21報告接收到通知并且用正規車輛鑰匙來操作車輛的情況下,功能控制單元22禁止解除由防盜控制ecu23實施的車輛7的防盜功能。
防盜控制ecu23為安裝在車輛7上的一個電子控制單元并且實施在除了使用正規車輛鑰匙來操作車輛之外的情況下禁止車輛7的發動機(未示出)啟動的車輛7的防盜功能。該防盜功能通常在使用正規車輛鑰匙通過無線電通信來操作車輛的情況下使車輛7的發動機不能被啟動的狀態解除以變為發動機能夠被啟動的狀態。然而,在此實施方式中,在從住宅安全裝置10接收到通知的情況下,即使在使用正規車輛鑰匙通過無線電通信來操作車輛時,車輛安全裝置20也會禁止對車輛7的發動機不能被啟動的狀態進行解除。
下文將參照圖2描述根據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1中實施的車輛防盜功能。圖2為示出由住宅安全裝置10和車輛安全裝置20實施的處理流程的流程圖。
例如在居住者外出或入睡時啟動住宅安全裝置10的情況下,開始圖2中所示的處理流程。
當開始該處理流程時,住宅安全裝置10的檢測單元12判斷是否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即,是否檢測到住宅6內的異常(步驟s21)。例如,檢測單元12通過安全單元11來判定可能有嫌疑人侵入住宅中,安全裝置11比如為傳感器或攝像機。
當在步驟s21中判定檢測到住宅6中的異常時,住宅安全裝置10的發送單元13向車輛安全裝置20(車輛7)的接收單元21發送指示檢測到住宅6中的異常的通知(步驟s22)。
在車輛安全裝置20接收到指示檢測到住宅6內的異常的通知時,功能控制單元22禁止對車輛7的發動機不能被啟動的狀態進行解除的動作,即,禁止發動機的啟動,即使在使用正規車輛鑰匙通過無線電通信來操作車輛的情況下亦是如此,上述動作由防盜控制ecu23實施(步驟s23)。
下文將描述第一實施方式中的操作和優勢。在根據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1中,安裝在住宅6中的住宅安全裝置10和安裝在車輛7上的車輛安全裝置20構造成彼此通信。當在住宅安全裝置10中檢測到安全單元11——比如傳感器——的狀態變化時,即,當檢測到住宅6內的異常時,指示檢測到異常的通知被發送至車輛安全裝置20。接收到該通知的車輛安全裝置20禁止解除車輛7的防盜功能,而車輛7的該防盜功能通常在使用正規車輛鑰匙操作車輛時被解除。
通過此處理流程,例如,即使在侵入的嫌疑人等人取得位于住宅6內的正規車輛鑰匙并且試圖使用取得的正規車輛鑰匙來盜取停在車庫等地的車輛7的情況下,也能夠基于之前從住宅6接收到的通知來禁止解除車輛7的防盜功能。特別地,在第一實施方式中,即使在使用正規車輛鑰匙的情況下也能夠禁止對發動機不能被啟動的發動機禁止啟動狀態進行解除以控制車輛7的發動機不被啟動。
因此,即使在侵入的嫌疑人等人取得了位于住宅6內的正規車輛鑰匙的情況下,也能夠降低嫌疑人使用取得的正規車輛鑰匙來盜取車輛7的可能性。
下文將描述第一實施方式的改型示例。在由車輛防盜系統1實施的車輛防盜處理中,不論車輛7的狀態如何,都禁止對發動機禁止啟動狀態進行解除。然而,如圖3中所示,禁止對發動機禁止啟動狀態進行解除的時機可以依據發動機的狀態而變化。圖3為示出根據改型示例的由住宅安全裝置10和車輛安全裝置20實施的處理流程的流程圖。
例如,在接收到指示檢測到住宅安全裝置10的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的通知時,車輛安全裝置20判斷車輛7的發動機是停止還是啟動(步驟s34)。隨后,當車輛7的發動機是停止時,車輛安全裝置20立即禁止對發動機禁止啟動狀態進行解除,也就是,禁止發動機的啟動(步驟s33),在車輛7的發動機處于啟動狀態時,一旦發動機停止,則車輛安全裝置20禁止對下一次發動機禁止啟動狀態進行解除,即,禁止發動機的啟動(步驟s35)。
如果車輛7的發動機被啟動,意味著車輛7被使用并且因此認為車輛7不在住宅6的附近或者使用者靠近車輛7。即使嫌疑人取得正規車輛鑰匙,但是車輛7不在住宅6的附近或者使用者靠近車輛7,在這種情況下,使用取得的車輛鑰匙盜取車輛7的可能性也較低。因此,此實施方式不局限于上述構型,并且在接收到通知并且車輛7的發動機被啟動時可以不禁止對發動機啟動抑制狀態進行解除。
第二實施方式
下文將描述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的構造。圖4為示出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2的構造的示意圖。圖4中所示的車輛防盜系統2包括住宅安全裝置10和車輛安全裝置40。根據第二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2不同于根據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1,區別在于車輛安全裝置40的構型。
將不重復描述與車輛防盜系統1的元件相同的一些元件或所有的元件,并且下文將著重于具有不同的構型的車輛安全裝置40來描述根據第二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2。
與根據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1相似,住宅安全裝置10包括安全單元11、檢測單元12和發送單元13。指示檢測單元12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的通知(或者指示住宅6內的異常的通知)從發送單元13發送至車輛安全裝置40(車輛安全裝置40的接收單元21)。
車輛安全裝置40為實施車輛7的安全控制的裝置并且包括接收單元21、功能控制單元22和門鎖控制電子控制單元(ecu)43。接收單元21、功能控制單元22和門鎖控制ecu43安裝在車輛7上。
接收單元21例如為與住宅安全裝置10通信的車輛通信模塊中包括的接收功能單元。接收單元21能夠接收從住宅安全裝置10的發送單元13發送來的指示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的通知(或者指示住宅6內的異常的通知)。當從住宅安全裝置10接收到通知時,接收單元21向所連接的功能控制單元22報告接收到通知。
功能控制單元22能夠依據是否接收到來自住宅安全裝置10的指示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的通知(或者指示住宅6內的異常的通知)來控制門鎖控制ecu43,并且能夠控制由門鎖控制ecu43操作的車輛7的防盜功能。在接收單元21未報告接收到通知并且使用正規車輛鑰匙來操作車輛的情況下,功能控制單元22解除由門鎖控制ecu43實施的車輛7的防盜功能。另一方面,在接收單元21報告接收到通知并且使用正規車輛鑰匙來操作車輛的情況下,功能控制單元22禁止對由門鎖控制ecu43實施的車輛7的防盜功能進行解除。
門鎖控制ecu43為安裝在車輛7上的一個電子控制單元并且在除了使用正規車輛鑰匙操作車輛之外的情況下實施禁止車輛7的門(未示出)解鎖的車輛7的防盜功能。在使用正規車輛鑰匙通過無線電通信來操作車輛時,防盜功能通常將車輛7的門不能被解鎖的狀態解除以變為門能夠被解鎖的狀態。然而,在此實施方式中,在從住宅安全裝置10接收到通知的狀態下,即使在使用正規車輛鑰匙通過無線電通信來操作車輛時,車輛安全裝置40仍禁止對車輛7的門不能被解鎖的狀態進行解除。
下文將參照圖5描述根據第二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2中實施的車輛防盜功能。圖5為示出由住宅安全裝置10和車輛安全裝置40實施的處理流程的流程圖。
例如在居住者外出或入睡時啟動住宅安全裝置10的情況下,開始圖5中所示的處理流程。
當該處理流程開始時,住宅安全裝置10的檢測單元12判斷是否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即,是否檢測到住宅6內的異常(步驟s21)。例如,檢測單元12通過安全單元11來判定可能有嫌疑人侵入住宅中,安全單元11比如為傳感器或攝像機。
當在步驟s21中判定檢測到住宅6中的異常時,住宅安全裝置10的發送單元13向車輛安全裝置40(車輛7)的接收單元21發送指示檢測到住宅6中的異常的通知(步驟s22)。
在車輛安全裝置40接收到指示檢測到住宅6內的異常的通知的情況下,功能控制單元22禁止對車輛7的門不能被解鎖的狀態進行解除的動作,即,禁止門的解鎖,此動作由門鎖控制ecu43實施,即使在使用正規車輛鑰匙通過無線電通信來操作車輛的情況下也是如此(步驟s53)。
下文將描述第二實施方式中的操作和優勢。在根據第二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2中,安裝在住宅6內的住宅安全裝置10和安裝在車輛7上的車輛安全裝置40構造成彼此通信。在住宅安全裝置10中檢測到安全單元11——比如傳感器——的狀態變化時,即,在檢測到住宅6內的異常時,指示檢測到異常的通知被發送至車輛安全裝置40。接收到該通知的車輛安全裝置40禁止解除車輛7的防盜功能,而車輛7的該防盜功能通常在使用正規車輛鑰匙操作車輛的情況下被解除。
通過此過程,例如,即使在侵入的嫌疑人取得位于住宅6內的正規車輛鑰匙并且試圖使用取得的正規車輛鑰匙來盜取停在車庫等地的車輛7的情況下,也能依據之前從住宅6接收到的通知來禁止解除車輛7的防盜功能。特別地,在第二實施方式中,即使使用正規車輛鑰匙,也禁止對門不能被解鎖的狀態(不可能使門被解鎖c)進行解除,以控制車輛7的門不被解鎖。
因此,即使在侵入的嫌疑人等人取得了位于住宅6內的正規車輛鑰匙的情況下,也能夠降低嫌疑人使用取得的正規車輛鑰匙來盜取車輛7的可能性。
下文將描述第二實施方式的變型示例。在由車輛防盜系統2實施的車輛防盜處理中,不論車輛7的狀態如何,都禁止對門禁止解鎖狀態進行解除。然而,如圖6所示,禁止對門禁止解鎖狀態進行解除的時機可以依據門的狀態而變化。圖6為示出根據改型示例的由住宅安全裝置10和車輛安全裝置40實施的處理流程的流程圖。
例如,在接收到指示檢測到住宅安全裝置10的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的通知的情況下,車輛安全裝置40判斷車輛7的門是否被鎖定(步驟s64)。隨后,在車輛7的門被鎖定時,車輛安全裝置40立即禁止對門禁止解鎖狀態進行解除,即,禁止門的解鎖(步驟s63),在車輛7的門處于解鎖的狀態時,一旦門被鎖定,車輛安全裝置40則禁止對下一次門禁止解鎖狀態進行解除(步驟s65)。
第三實施方式
下文將描述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的構造。圖7為示出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3的構造的示意圖。圖7中所示的車輛防盜系統3包括住宅安全裝置10和車輛安全裝置70。根據第三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3與根據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1的區別在于車輛安全裝置70的構造。
將不重復描述與車輛防盜系統1的元件相同的一些元件或所有的元件,并且下文將著重于具有不同的構型的車輛安全裝置70來描述根據第三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3。
與根據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1相似,住宅安全裝置10包括安全單元11、檢測單元12和發送單元13。指示由檢測單元12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的通知(或者指示住宅6內的異常的通知)從發送單元13發送至車輛安全裝置70(車輛安全裝置70的接收單元21)。
車輛安全裝置70為實施車輛7的安全控制的裝置并且包括接收單元21、功能控制單元22和警報控制電子控制單元(ecu)73。接收單元21、功能控制單元22和警報控制ecu73安裝在車輛7上。
接收單元21例如為與住宅安全裝置10通信的車輛通信模塊中包括的接收功能單元。接收單元21能夠接收從住宅安全裝置10的發送單元13發送來的指示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的通知(或者指示住宅6內的異常的通知)。當從住宅安全裝置10接收到通知時,接收單元21向所連接的功能控制單元22報告接收到通知。
功能控制單元22能夠依據是否接收到來自住宅安全裝置10的指示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的通知(或者指示住宅6內的異常的通知)來控制警報控制ecu73,并且能夠控制由警報控制ecu73操作的車輛7的防盜功能。在接收單元21未報告接收到通知并且使用正規車輛鑰匙來操作車輛的情況下,功能控制單元22解除由警報控制ecu73實施的車輛7的防盜功能。另一方面,在接收單元21報告接收到通知并且使用正規車輛鑰匙來操作車輛的情況下,功能控制單元22禁止對由警報控制ecu73實施的車輛7的防盜功能進行解除。
警報控制ecu73為安裝在車輛7上的一個電子控制單元,并且在使用車輛鑰匙通過無線電通信使門鎖定且隨后使用機械鑰匙經由鎖芯(未示出)將門解鎖的情況下,警報控制ecu73實施利用車輛7的警報單元(未示出)來發出車門警報的車輛7的防盜功能。防盜功能通常被控制為即使在正常使用正規車輛鑰匙時也啟動車門警報(發出警報)。因此,車輛的使用者可以任意改變設置以使得車門警報不被啟動,即,車門警報能夠被解除,即使在上述情況下也是如此。然而,在此實施方式中,在從住宅安全裝置10接收到通知時,即使在設置解除車輛7的車門警報的情況下,也禁止解除車門警報。
下文將另外參照圖8描述根據第三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3中實施的車輛防盜功能。圖8為示出由住宅安全裝置10和車輛安全裝置70實施的處理流程的流程圖。
例如在居住者外出或入睡時啟動住宅安全裝置10的情況下,開始圖8中所示的處理流程。
當該處理流程開始時,住宅安全裝置10的檢測單元12判斷是否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即,是否檢測到住宅6內的異常(步驟s21)。例如,檢測單元12通過安全單元11來判定可能有嫌疑人侵入住宅中,安全單元11比如為傳感器或攝像機。
當在步驟s21中判定檢測到住宅6中的異常時,住宅安全裝置10的發送單元13向車輛安全裝置70(車輛7)的接收單元21發送指示檢測到住宅6中的異常的通知(步驟s22)。
在車輛安全裝置70接收到指示檢測到住宅6內的異常的通知的情況下,功能控制單元22判斷車門警報是否被設置為被解除(步驟s83),車門警報在使用車輛鑰匙通過無線電通信使門鎖定并隨后利用機械鑰匙經由鎖芯來將門解鎖的情況下被操作。
當在步驟s83中判定車門警報被設置為被解除時,車輛安全裝置70的功能控制單元22不解除車門警報,即,即使在由警報控制ecu73實施的車輛7的車門警報被設置為被解除的情況下也禁止解除車門警報(步驟s84)。
下文將描述第三實施方式中的操作和優勢。在根據第三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3中,安裝在住宅6內的住宅安全裝置10和安裝在車輛7上的車輛安全裝置70構造成彼此通信。在住宅安全裝置10中檢測到安全單元11——比如傳感器——的狀態變化時,即,在檢測到住宅6內的異常時,指示檢測到異常的通知被發送至車輛安全裝置70。接收到該通知的車輛安全裝置70禁止解除車輛7的防盜功能,而車輛7的該防盜功能通常在使用正規車輛鑰匙操作車輛的情況下被解除。
通過此處理流程,例如,即使在侵入的嫌疑人取得位于住宅6內的正規車輛鑰匙并且試圖使用取得的正規車輛鑰匙來盜取停在車庫等地的車輛7的情況下,也能依據之前從住宅6接收到的通知來禁止解除車輛7的防盜功能。特別地,在第三實施方式中,在通過將正規車輛鑰匙插入車輛7的鎖芯中來使用機械鑰匙將門解鎖的情況下,禁止解除車門警報,以必要地啟動車門警報以及發出警報。
因此,即使在侵入的嫌疑人等人取得了位于住宅6內的正規車輛鑰匙的情況下,也能夠降低嫌疑人使用取得的正規車輛鑰匙來盜取車輛7的可能性。
根據第三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3中的警報控制ecu73可以結合至根據第二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2中的門鎖控制ecu43中。
第四實施方式
下文將描述根據本發明的第四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的構造。圖9為示出根據本發明的第四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4的構造的示意圖。圖9中所示的車輛防盜系統4包括住宅安全裝置90和車輛安全裝置100。
住宅安全裝置90為實施住宅6的安全控制的裝置并且包括安全單元11、檢測單元92、發送單元93和鑰匙信息獲取單元(獲取單元)94。安全單元11、檢測單元92、發送單元93和鑰匙信息獲取單元94安裝在住宅6中。在此實施方式中,住宅6包括由所有者管理的地點等的概念以及簡單的居住建筑物的概念。
安全單元11為用以獲取預定的位置或住宅設備的狀況或狀態的傳感器單元或類似物。傳感器單元的示例包括用于檢測位于該地點或建筑物處的侵入者的無源傳感器、雷達傳感器或紅外攝像機以及用于檢測窗或門的打開或破壞的打開傳感器、玻璃破裂傳感器或壓力傳感器。住宅安全裝置90內的安全單元11的數量可以是一個、兩個或更多。
檢測單元92為住宅控制模塊中包括的檢測功能單元的一個示例,該住宅控制模塊全面實施由住宅安全裝置90實施的安全控制。檢測單元92連接至安全單元11并且能夠連續地接收來自安全單元11的關于狀況或狀態的信息。檢測單元92基于接收到的來自安全單元11的一條或多條信息來檢測安全單元11的狀況或狀態發生的預定的變化。該預定的變化可以被任意確定。例如,該預定的變化可以是對住宅6內的如下異常進行指示的變化:可以確定有嫌疑人侵入或者懷疑可能有嫌疑人侵入。
檢測單元92連接至鑰匙信息獲取單元94,并且能夠在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況或狀態的預定的變化(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時命令鑰匙信息獲取單元94從鑰匙信息獲取單元94獲取關于住宅6內的正規車輛鑰匙的信息(下文將描述)。
在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并且從鑰匙信息獲取單元94獲取到住宅6內的正規車輛鑰匙的信息(下文將描述)的情況下,檢測單元92向發送單元93輸出指示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的結果以及所獲取的關于正規車輛鑰匙的信息。
鑰匙信息獲取單元94能夠響應于來自檢測單元92的命令而向住宅6發送請求信號(無線電波)并且能夠接收從已接收到請求信號的正規車輛鑰匙96返回的回應信號。從車輛鑰匙96返回的回應信號包括車輛鑰匙96的特定的識別信息(例如,識別數字)。當從車輛鑰匙96接收到回應信號時,鑰匙信息獲取單元94將回應信號中包括的識別信息輸出至檢測單元92。并未特別限制從鑰匙信息獲取單元94發送請求信號的區域只需包括至少住宅6以及該區域的范圍或形狀。
發送單元93例如為住宅通信模塊中包括的發送功能單元的一個示例,該住宅通信模塊與車輛安全裝置100(車輛安全裝置100的接收單元101)通信。發送單元93連接至檢測單元92并且能夠接收來自檢測單元92的指示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的結果以及住宅6中的正規車輛鑰匙的特定的識別信息。當從檢測單元92接收到結果和特定的識別信息時,發送單元93向車輛安全裝置100(車輛安全裝置100的接收單元101)發送指示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的通知(或者指示住宅6內的異常的通知)以及住宅6內的正規車輛鑰匙的特定的識別信息。例如,具有短信號覆蓋距離的已知的無線電通信技術能夠用于住宅安全裝置90的發送單元93與車輛安全裝置100的接收單元101之間的通信。
車輛安全裝置100為實施車輛7的安全控制的裝置并且包括接收單元101、功能控制單元102和防盜控制ecu23。接收單元101、功能控制單元102和防盜控制ecu23安裝在車輛7上。
接收單元101例如為與住宅安全裝置90通信的車輛通信模塊中包括的接收功能單元。接收單元101能夠接收從住宅安全裝置90的發送單元93發送來的指示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的通知(或者指示住宅6內的異常的通知)以及住宅6內的正規車輛鑰匙的特定的識別信息。當從住宅安全裝置90接收到通知和識別信息時,接收單元101向所連接的功能控制單元102報告接收到通知和識別信息。
功能控制單元102能夠依據是否接收到來自住宅安全裝置90的指示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的通知(或者指示住宅6內的異常的通知)以及住宅6內的正規車輛鑰匙的特定的識別信息來控制防盜控制ecu23,并且能夠控制由防盜控制ecu23操作的車輛7的防盜功能。在接收單元101未報告接收到通知和識別信息并且使用正規車輛鑰匙來操作車輛的情況下,功能控制單元102解除由防盜控制ecu23實施的車輛7的防盜功能。另一方面,在接收單元101報告接收到通知和識別信息并且用來操作車輛的車輛鑰匙的識別信息與添加至該通知的識別信息相吻合的情況下,功能控制單元102禁止解除由防盜控制ecu23實施的車輛7的防盜功能。
防盜控制ecu23為安裝在車輛7上的一個電子控制單元并且實施在除了使用正規車輛鑰匙來操作車輛之外的情況下禁止車輛7的發動機(未示出)啟動的車輛7的防盜功能。該防盜功能通常在使用正規車輛鑰匙通過無線電通信來操作車輛的情況下使車輛7的發動機不能被啟動的狀態解除以變為發動機能夠被啟動的狀態。然而,在此實施方式中,在從住宅安全裝置90接收到通知和識別信息并且該識別信息與被用來操作車輛的車輛鑰匙的識別信息相吻合的情況下,即使在使用正規車輛鑰匙通過無線電通信來操作車輛時,車輛安全裝置100也會禁止對車輛7的發動機不能被啟動的狀態進行解除。
下文將參照圖10描述根據本發明的第四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4中實施的車輛防盜功能。圖10為示出由住宅安全裝置90和車輛安全裝置100實施的處理流程的流程圖。
例如在居住者外出或入睡時啟動住宅安全裝置90的情況下,開始圖10中所示的處理流程。
當開始該處理流程時,住宅安全裝置90的檢測單元92判斷是否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即,是否檢測到住宅6內的異常(步驟s101)。例如,檢測單元92通過安全單元11來判定可能有嫌疑人侵入住宅中,安全單元11比如為傳感器或攝像機。
當在步驟s101中判定檢測到住宅6中的異常時,鑰匙信息獲取單元94根據來自檢測單元92的命令而實施搜索以檢查住宅6中是否有正規車輛鑰匙(步驟s102)。
當在步驟s102中發現在住宅6中沒有正規車輛鑰匙(步驟s103為否)時,該處理流程終止。另一方面,當在步驟s102中發現在住宅6中有正規車輛鑰匙96(步驟s103為是)時,則從所發現的正規車輛鑰匙96獲取特定的識別信息(步驟s104)。
當在步驟s104中獲取了在住宅6中發現的正規車輛鑰匙96的識別信息時,指示檢測到住宅6中的異常的通知與在住宅6中發現的正規車輛鑰匙96的識別信息一起從住宅安全裝置90的發送單元93被發送至車輛安全裝置100的接收單元101(步驟s105)。
在車輛安全裝置100(車輛7)接收到指示檢測到住宅6中的異常的通知以及在住宅6中發現的正規車輛鑰匙96的識別信息的情況下,當在接收到該通知和識別信息之后使用車輛鑰匙來操作車輛時,判斷該車輛鑰匙的識別信息與由住宅安全裝置90所通知的在住宅6中發現的正規車輛鑰匙96的識別信息是否相吻合(步驟s106)。
當在步驟s106中判定被用于操作車輛的車輛鑰匙的識別信息與從住宅安全裝置90發送來的正規車輛鑰匙的識別信息相吻合時,車輛安全裝置100的功能控制單元102不解除車輛7的發動機不能被啟動的狀態,即,禁止發動機的啟動,即使在使用正規車輛鑰匙通過無線電通信來操作車輛的情況下也是如此,此動作由防盜控制ecu23實施(步驟s107)。
下文將描述第四實施方式中的操作和優勢。在根據第四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4中,安裝在住宅6中的住宅安全裝置90和安裝在車輛7上的車輛安全裝置100構造成彼此通信。當在住宅安全裝置90中檢測到安全單元11——比如傳感器——的狀態變化時,即,當檢測到住宅6內的異常時,指示檢測到住宅內的異常的通知與住宅6內的正規車輛鑰匙96的識別信息一起被發送至車輛安全裝置100。接收到該通知的車輛安全裝置100僅在識別信息相吻合的情況下禁止解除車輛7的防盜功能,而車輛7的防盜功能通常在使用正規車輛鑰匙操作車輛時被解除。即,在根據此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4中,對于識別信息不吻合的車輛鑰匙則允許防盜功能的解除,并且,對于識別信息吻合的車輛鑰匙則禁止防盜功能的解除。因此,也可以稱作限制車輛7的防盜功能的解除。
通過此處理流程,例如,即使在侵入的嫌疑人取得位于住宅6內的正規車輛鑰匙96并且試圖使用取得的正規車輛鑰匙96來盜取停在車庫等地的車輛7的情況下,也能夠基于之前從住宅6接收到的通知來禁止車輛7的防盜功能的解除。特別地,在第四實施方式中,僅在使用取得的正規車輛鑰匙96操作車輛的情況下禁止對發動機不能被啟動的發動機禁止啟動狀態進行解除以控制車輛7的發動機不被啟動。
因此,在侵入的嫌疑人等人取得了位于住宅6內的正規車輛鑰匙96的情況下,能夠降低嫌疑人使用取得的正規車輛鑰匙96來盜取車輛7的可能性,并且允許使用除取得的正規車輛鑰匙之外的正規車輛鑰匙來操作車輛。
在第四實施方式中,在第一實施方式中描述的防盜控制ecu23被用作待由功能控制單元102進行控制的目標。然而,除防盜控制ecu23之外,待由功能控制單元102進行控制的目標還可以是在第二實施方式中描述的門鎖控制ecu43或者在第三實施方式中描述的警報控制ecu73。
圖10中所示的流程圖中的步驟s107的處理可以用步驟s33至s35(圖3)的處理、步驟s53(圖5)的處理、步驟s63至s65(圖6)的處理或者步驟s83至s84(圖8)的處理替代。
下文將描述另一實施方式。圖11為示出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5的構造的示意圖。圖11中所示的車輛防盜系統5與根據第一實施方式至第三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1至3的區別在于在住宅安全裝置10與車輛安全裝置20之間設置有系統控制中心110。
在車輛防盜系統5中,當從檢測單元12輸入指示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的結果時,發送單元13將指示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的通知(或者指示檢測到住宅6中的異常的通知)發送至系統控制中心110。
在從住宅安全裝置10的發送單元13接收到指示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的通知(或者指示在住宅6內檢測到異常的通知)時,系統控制中心110將該通知發送至車輛安全裝置20的接收單元21。即,系統控制中心110用作在住宅安全裝置10的發送單元13與車輛安全裝置20的接收單元21之間轉送通信的中繼單元。已知的通信技術——比如互聯網——可以用于住宅安全裝置10的發送單元13與系統控制中心110之間的通信。
系統控制中心110可以構造成被包括在住宅安全裝置10中或者可以構造為被包括在車輛安全裝置20中。在系統控制中心110構造成被包括在住宅安全裝置10中的情況下,發送單元13和系統控制中心110被用作“發送單元”。在系統控制中心110構造為被包括在車輛安全裝置20中的情況下,系統控制中心110和接收單元21被用作“接收單元”。
系統控制中心110可以將接收到的來自住宅安全裝置10的發送單元13的通知無任何變化地發送至車輛安全裝置20的接收單元21,或者可以對該通知進行處理或將該通知變為另一通知并將所得到的通知發送至車輛安全裝置20的接收單元21。
當接收到從系統控制中心110發送來的通知時,車輛安全裝置20的接收單元21向功能控制單元22報告在住宅安全裝置10中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已知的通信技術——比如互聯網——可以用于系統控制中心110與車輛安全裝置20的接收單元21之間的通信。
接收到來自接收單元21的通知的功能控制單元22控制電子控制單元(ecu)123來禁止對由ecu123實施的車輛7的防盜功能進行解除。可以使用在第一實施方式至第三實施方式中描述的諸如防盜控制ecu23、門鎖控制ecu43和警報控制ecu73的防盜功能單元作為ecu123。
下文將描述此實施方式的操作和優勢。在根據此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5中,住宅安全裝置10的發送單元13與車輛安全裝置20的接收單元21之間的通信可以經由系統控制中心110來進行。因此,即使在車輛7遠離在其中檢測到安全單元11的狀態變化的住宅6時,也能夠禁止車輛7的防盜功能的解除。
在根據此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5中,系統控制中心110能夠將對安全有益的信息或控制添加至從住宅安全裝置10接收到的通知并且隨后將所得到的通知發送至車輛安全裝置20。因此,可以預期車輛7的防盜功能的進一步的改進。
在根據此實施方式的車輛防盜系統5中,住宅安全裝置10的構造可以用第四實施方式中描述的住宅安全裝置90替代。在此情況下,例如,當所有者在遠離住宅6處使用車輛7并且嫌疑人取得了住宅6中的正規車輛鑰匙的情況下,所有者能夠駕駛車輛7返回住宅。
在上述實施方式中,當車輛或車輛安全裝置包括全球定位系統(gps)接收器時,則可以僅在車輛處于預定的地點的情況下禁止防盜功能的解除。車輛處于預定的地點的情況的一個示例是車輛停在住宅前方的情況。
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在車輛安全裝置中,除了對防盜控制ecu、門鎖控制ecu或警報控制ecu的禁止解除控制之外,還可以靠近儀表板的儀表顯示用于防盜的警告。通過此顯示,能夠進一步提高防盜能力。
在上述實施方式中,當檢測到住宅中的異常時,住宅安全裝置采取禁止對車輛的防盜功能進行解除的措施,但是也可以采取使住宅中的正規車輛鑰匙失效的措施。
在上述實施方式中,當檢測到住宅中的異常時,住宅安全裝置采取通過向車輛發送通知來禁止解除防盜功能的措施,但是也可以將通知發送至除了車輛之外的裝置以作為應對盜取除了車輛鑰匙之外的其他物件的措施。例如,可以將通知發送至信用卡公司以作為應對盜取信用卡的措施,可以將通知發送至保安公司以作為應對盜取住宅鑰匙的措施,可以將通知發送至通信公司以作為應對盜取移動終端的措施,或者可以將通知發送至銀行以作為應對盜取印鑒或銀行存折的措施。
根據本發明的車輛防盜系統能夠有效地用于預期通過使住宅的安全與車輛的安全協同配合來降低車輛被盜的可能性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