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兒童三輪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兒童三輪車。
技術背景現有技術中的兒童三輪車,包括車架、前輪、分別設置于所述的車架的兩 側的底后部的后輪、車把、設置于所述的車架上的鞍座,所述的車架包括前叉、 與所述的前叉相可轉動地設置的前立管、后輪支架,所述的前輪設置于所述的 前叉的下部,兩個所述的后輪分別設置于所述的后輪支架的兩側的下部。通常 所述的后輪支架的前端部與所述的前立管是固定連接為一體的,因而兒童三輪 車不能折疊,體積較大、運輸成本較高。 發明內容本發明目的是提供一種兒童三輪車,其折疊后體積較小。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兒童三輪車,包括具有 展開位置與折疊位置的車架、前輪、分別設置于所述的車架的兩側的底后部的 后輪、車把、設置于所述的車架上的鞍座,所述的車架包括前叉、與所述的前 叉相可轉動地設置的前立管、后輪支架,所述的前輪設置于所述的前叉的下部, 兩個所述的后輪分別設置于所述的后輪支架的兩側的下部,所述的車架還包括 前端部與所述的前立管通過第一轉軸相轉動連接的第一連接件、前端部與所述 的前立管通過第二轉軸相轉動連接的第二連接件、用于使得所述的后輪支架向 下轉動的驅動機構,所述的后輪支架的前上部與所述的第一連接件的后部通過 第三轉軸相轉動地連接,所述的第一連接件的后部、所述的第二連接件的后部 之間相滑動地設置,并且所述的第一連接件與所述的后輪支架之間或者所述的 第二連接件與所述的后輪支架之間設置用于禁止所述的后輪支架向上轉動的限位機構。所述的第一連接件的后部、所述的第二連接件的后部兩個部件中的一個上 開有沿前后方向延伸的滑槽,另一個部件上設置有導銷,所述的導銷可沿所述 的滑槽前后方向滑動地插在所述的滑槽內。所述的驅動機構包括一端部與所述的后輪支架的上端部通過第五轉軸相轉 動連接的第一連桿、 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一連桿的另一端部通過第六轉軸相轉動 連接的第二連桿,所述的第二連桿的另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一連接件通過第七轉軸相轉動地連接,并且所述的第二連桿的另一端部具有多個第二齒,所述的前 立管上具有多個第一齒,所述的第一齒與所述的第二齒相嚙合,多個所述的第 一齒分布于以所述的第一轉軸為圓心的圓周方向上,多個所述的第二齒分布于 以所述的第七轉軸為圓心的圓周方向上。所述的第五轉軸位于所述的第三轉軸的上方。所述的車架還包括用于鎖定所述的第二連接件或者所述的第一連接件與所 述的后輪支架的相對位置的鎖定裝置。所述的鎖定裝置包括可轉動地設置在所述的第二連接件上或者所述的第一 連接件上的鎖鉤、設置在所述的后輪支架上的鎖桿,所述的鎖定裝置具有鎖定 狀態與解鎖狀態,當所述的鎖定裝置處于鎖定狀態下,所述的鎖鉤鉤住所述的 鎖桿,當所述的鎖定裝置處于解鎖狀態下,所述的鎖鉤與所述的鎖桿相脫離。所述的鎖鉤與所述的第一連接件之間設置有使得所述的鎖定裝置穩定地處于鎖定狀態的彈性件。所述的第二轉軸位于所述的第一轉軸的上方。所述的限位機構為設置在所述的第一連接件后部的擋部,當所述的車架處 于展開位置下,所述的擋部抵在所述的后輪支架上。由于上述技術方案運用,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點由于所述 的后輪支架的前端部與所述的前立管是相轉動設置的,當兒童三輪車折疊時, 在所述的第一連接件、所述的第二連接件與所述的驅動機構的作用下,使得所 述的后輪支架相對所述的前叉靠攏,折疊后兒童三輪車的體積較小,降低了運 輸成本。
附圖1為兒童三輪車的示意圖(兒童三輪車處于展開狀態); 附圖2為兒童三輪車的示意圖(兒童三輪車處于折疊狀態); 附圖3為附圖1的A處放大圖; 附圖4為附圖2的B處放大圖; 附圖5為兒童三輪車的立體圖;附圖6為驅動機構的連接示意圖。其中1、前輪;2、后輪;3、前叉;4、前立管;5、前立管后延伸段;6、 后輪支架;7、鞍座;8、車把;9、第一連接件;10、第一齒;11、第二連桿; 12、第一連桿;13、鎖鉤;14、彈性件;15、第一轉軸;16、第二轉軸;17第三轉軸;18、導銷;19、第五轉軸;20、第六轉軸;21、第七轉軸;22、前 立管本體;23、第二連接件;24、滑槽;25、驅動機構;26、第二齒;27、車架;28、鎖桿;29、鎖定裝置;30、擋部。
具體實施方式
如各附圖所示, 一種兒童三輪車,包括展開位置與折疊位置的車架27、前 輪1、分別設置于所述的車架27的兩側的底后部的后輪2、車把8、設置于所 述的車架27上的鞍座7,所述的車架27包括前叉3、與所述的前叉3相可轉動 地設置的前立管4、后輪支架6,所述的前輪1設置于所述的前叉3的下部,兩 個所述的后輪2分別設置于所述的后輪支架6的兩側的下部,所述的車架27還 包括前端部與所述的前立管4通過第一轉軸15相轉動連接的第一連接件9、前 端部與所述的前立管4通過第二轉軸16相轉動連接的第二連接件23、用于使 得所述的后輪支架6繞第三轉軸17向下轉動的驅動機構25,所述的后輪支架6 的前上部與所述的第一連接件9的后部通過第三轉軸17相轉動地連接,所述的 第一連接件9的后部、所述的第二連接件23的后部之間相滑動地設置,并且所 述的第一連接件9與所述的后輪支架6之間或者所述的第二連接件23與所述的 后輪支架6之間設置用于禁止所述的后輪支架6向上轉動的限位機構。如附圖3、附圖4所示,所述的第一連接件9的后部、所述的第二連接件 23的后部兩個部件中的一個上開有沿前后方向延伸的滑槽24,該前后方向是在 車架27處于展開位置下作定義的,另一個部件上設置有導銷18,所述的導銷 18可沿所述的滑槽24前后方向滑動地插在所述的滑槽24內。如附圖3、附圖4 、附圖6所示,所述的驅動機構25包括一端部與所述的 后輪支架6的上端部通過第五轉軸19相轉動連接的第一連桿12、 一端部與所 述的第一連桿12的另一端部通過第六轉軸20相轉動連接的第二連桿11、設置 在所述的前立管4上的多個第一齒10,所述的第二連桿11的另一端部與所述 的第一連接件9通過第七轉軸21相轉動地連接,所述的第一連桿12、所述的 第二連桿ll、所述的第一連接件9與所述的后輪支架6構成四連桿機構。并且 所述的第二連桿11的另一端部具有多個第二齒26,所述的第一齒10與所述的 第二齒26相嚙合,多個所述的第一齒IO分布于以所述的第一轉軸15為圓心的 圓周方向上,多個所述的第二齒26分布于以所述的第七轉軸21為圓心的圓周 方向上。所述的驅動機構也可以用齒輪傳動機構來代替,只要當第一連接件9 與第二連接件23都向上轉動時,能夠使后輪支架6相對前立管4向下轉動即可。所述的前立管4包括與所述的前叉3相可轉動地設置的前立管本體22、所 述的前立管本體22向后延伸形成的前立管后延伸段5,所述的多個第一齒10 設置于所述的前立管后延伸段5上,所述的第一連接件9、所述的第二連接件 23分別與所述的前立管后延伸段5相轉動連接。所述的第五轉軸19位于所述的第三轉軸17的上方。所述的車架27還包括用于鎖定所述的第二連接件23或者所述的第一連接 件9與所述的后輪支架6的相對位置的鎖定裝置29。所述的鎖定裝置29包括可轉動地設置在所述的第二連接件23上或者所述 的第一連接件9上的鎖鉤13、設置在所述的后輪支架6上的鎖桿28,所述的鎖 定裝置29具有鎖定狀態與解鎖狀態,當所述的鎖定裝置29處于鎖定狀態下, 所述的鎖鉤13鉤住所述的鎖桿28,當所述的鎖定裝置29處于解鎖狀態下,所 述的鎖鉤13與所述的鎖桿28相脫離。所述的鎖鉤13與所述的第一連接件9之間設置有使得所述的鎖定裝置29 穩定地處于鎖定狀態的彈性件14。所述的第二轉軸16位于所述的第一轉軸15的上方。所述的鞍座7與所述的第二連接件23相固定連接。如附圖l所示,所述的兒童三輪車處于展開狀態,將所述的鎖定裝置29解 鎖后,將第二連接件23相對所述的前立管4轉動,使得所述的鞍座7豎起,所 述的第一連接件9相對所述的第二連接件23滑動,并同時所述的第一連接件9 相對所述的前立管4的轉動,通過多個所述的第一齒10與多個所述的第二齒 26相配合,在所述的第一連桿12的傳動下,使得所述的后輪支架6相對所述 的第一連接件9轉動,如附圖2所示,所述的兒童三輪車處于折疊狀態,所述 的后輪支架6相對所述的前叉3折疊靠攏。折疊后體積較小。如附圖6所示,所述的限位機構為設置在所述的第一連接件9后部的擋部 30,該擋部也可以設置在第二連接件23上,當所述的車架27處于展開位置下, 所述的擋部30抵在所述的后輪支架6上。
權利要求
1、一種兒童三輪車,包括具有展開位置與折疊位置的車架(27)、前輪(1)、分別設置于所述的車架(27)的兩側的底后部的后輪(2)、車把(8)、設置于所述的車架(27)上的鞍座(7),所述的車架(27)包括前叉(3)、與所述的前叉(3)相可轉動地設置的前立管(4)、后輪支架(6),所述的前輪(1)設置于所述的前叉(3)的下部,兩個所述的后輪(2)分別設置于所述的后輪支架(6)的兩側的下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架(27)還包括前端部與所述的前立管(4)通過第一轉軸(15)相轉動連接的第一連接件(9)、前端部與所述的前立管(4)通過第二轉軸(16)相轉動連接的第二連接件(23)、用于使得所述的后輪支架(6)向下轉動的驅動機構(25),所述的后輪支架(6)的前上部與所述的第一連接件(9)的后部通過第三轉軸(17)相轉動地連接,所述的第一連接件(9)的后部、所述的第二連接件(23)的后部之間相滑動地設置,并且所述的第一連接件(9)與所述的后輪支架(6)之間或者所述的第二連接件(23)與所述的后輪支架(6)之間設置用于禁止所述的后輪支架(6)向上轉動的限位機構。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三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連接件(9) 的后部、所述的第二連接件(23)的后部兩個部件中的一個上開有沿前后方向 延伸的滑槽(24),另一個部件上設置有導銷(18),所述的導銷(18)可沿所 述的滑槽(24)前后方向滑動地插在所述的滑槽(24)內。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三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驅動機構(25) 包括一端部與所述的后輪支架(6)的上端部通過第五轉軸(19)相轉動連接的 第一連桿(12)、 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一連桿(12)的另一端部通過第六轉軸(20) 相轉動連接的第二連桿(11),所述的第二連桿(11)的另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一 連接件(9)通過第七轉軸(21)相轉動地連接,并且所述的第二連桿(11)的 另一端部具有多個第二齒(26),所述的前立管(4)上具有多個第一齒(10), 所述的第一齒(10)與所述的第二齒(26)相嚙合,多個所述的第一齒(10) 分布于以所述的第一轉軸(15)為圓心的圓周方向上,多個所述的第二齒(26) 分布于以所述的第七轉軸(21)為圓心的圓周方向上。
4、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兒童三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五轉軸(19) 位于所述的第三轉軸(17)的上方。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三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架(27)還包括用于鎖定所述的第二連接件(23)或者所述的第一連接件(9)與所述的后輪支架(6)的相對位置的鎖定裝置(29)。
6、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兒童三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鎖定裝置(29) 包括可轉動地設置在所述的第二連接件(23)上或者所述的第一連接件(9)上 的鎖鉤(13)、設置在所述的后輪支架(6)上的鎖桿(28),所述的鎖定裝置(29) 具有鎖定狀態與解鎖狀態,當所述的鎖定裝置(29)處于鎖定狀態下,所述的 鎖鉤(13)鉤住所述的鎖桿(28),當所述的鎖定裝置(29)處于解鎖狀態下, 所述的鎖鉤(13)與所述的鎖桿(28)相脫離。
7、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兒童三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鎖鉤(13)與 所述的第一連接件(9)之間設置有使得所述的鎖定裝置(29)穩定地處于鎖定狀態的彈性件(14)。
8、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三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轉軸(16)位于所述的第一轉軸(15)的上方。
9、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三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位機構為設 置在所述的第一連接件(9)后部的擋部(30),當所述的車架(27)處于展開 位置下,所述的擋部(30)抵在所述的后輪支架(6)上。
全文摘要
一種兒童三輪車,其車架包括前叉、與前叉相可轉動地設置的前立管、后輪支架、前端部與前立管通過第一轉軸相轉動連接的第一連接件、前端部與前立管通過第二轉軸相轉動連接的第二連接件、用于使得后輪支架轉動的驅動機構,后輪支架的前上部與第一連接件的后部通過第三轉軸相轉動地連接,第一連接件的后部、第二連接件的后部之間相滑動地設置。由于后輪支架的前端部與前立管是相轉動設置的,當兒童三輪車折疊時,在第一連接件、第二連接件與驅動機構的作用下,使得后輪支架相對前叉靠攏,折疊后兒童三輪車的體積較小,降低了運輸成本。
文檔編號B62K15/00GK101244737SQ20081008059
公開日2008年8月20日 申請日期2008年2月21日 優先權日2007年6月14日
發明者鐘友明 申請人:好孩子兒童用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