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跨騎型電動車輛的車身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跨騎型電動車輛的車身結構。
背景技術:
專利文獻I中公開有在前面一個輪的跨騎型電動三輪車的前輪的左右兩側方以沿著車輛前后方向的方式配置有電池的結構。在先技術文獻專利文獻專利文獻I日本特開平7-1974號公報在上述現有的結構中,需要使電池從車寬方向的中心向側方離開而配置,以免在前輪的轉向時前輪與電池發生干涉,因此導致車輛前部的寬度尺寸大型化。另外,在跨騎型電動車輛中,通常可知電池為重量物,而這樣的重量物因配置位置的不同會對車身振動帶來較大的影響。因此,期望在跨騎型電動車輛中對電池的配置下功夫,由此來抑制車身振動的產生。
發明內容
本發明鑒于上述實際情況而提出`,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在將電池配置于車輛前部的情況下極力地抑制該車輛前部的寬度尺寸,并且抑制車身振動的產生的跨騎型電動車輛的車身結構。作為上述課題的解決方法,本發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種跨騎型電動車輛的車身結構,其具備車架F,且具備蓄積驅動用的電力的電池27、28,其中,所述車架F具備頭管部12、從該頭管部12向后方延伸出的框架部13、130、230、在該框架部13、130、230上配置在比所述頭管部12靠后下方的位置的樞軸部16,在所述頭管部12上將車把19支承為能夠旋轉,且在該頭管部12的前下方配置有前輪WF,所述車架F經由被所述樞軸部16支承為能夠擺動的臂部17來支承后輪WR,所述跨騎型電動車輛的車身結構的特征在于,所述電池27、28的至少一部分配置在所述前輪WF及/或與所述前輪WF —體地轉向的前擋泥板7的側方,并且所述電池27、28的后部比前部靠車寬方向內側配置,所述電池27、28以與所述前輪WF及/或前擋泥板7的旋轉軌跡不發生干涉的方式配置,其中,該前擋泥板7與所述前輪WF一體地轉向。本發明的第二方面以第一方面所記載的跨騎型電動車輛的車身結構為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27、28由隔著車寬方向的中心線而在左側配置的左電池27和在右側配置的右電池28構成,該左電池27和右電池28以在俯視觀察下呈〃形狀的方式配置,在所述左電池27和右電池28的后部的后方或該后部之間配置有對電動機進行控制的控制裝置30。本發明的第三方面以第一或第二方面所記載的跨騎型電動車輛的車身結構為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27、28配置在所述頭管部12的側方或下方。
本發明的第四方面以第一 第三方面中任一方面所記載的跨騎型電動車輛的車身結構為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27、28配置在將所述頭管部12與所述后輪WR的接地點X連結的直線L1、L2上。本發明的第五方面以第一 第四方面中任一方面所記載的跨騎型電動車輛的車身結構為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27、28扁平地形成,以面方向沿著上下方向的狀態配置在座椅21的前方,且以后部從后方朝向前方而向前下方延伸的方式配置。本發明的第六方面以第一 第四方面中任一方面所記載的跨騎型電動車輛的車身結構為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部130、230具備從所述頭管部12向下方延伸出的下行框架部131、231、從該下行框架部131、231的下部向后方延伸出的下框架部132、232,所述電池27、28沿著所述下行框架部131、231配置。本發明的第七方面以第一 第四方面中任一方面所記載的跨騎型電動車輛的車身結構為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27、28被用作護腿件。發明效果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通過在前輪及/或前擋泥板的側方配置電池的至少一部分,并以后部比前部靠車寬方向的內側配置的方式使電池在車身前后方向上傾斜,且將電池以避免與前輪或前擋泥板發生干涉的方式配置,由此使電池在車輛前后方向上延伸,從而使電池的容量增大,同時能夠極力抑制車輛前部的寬度尺寸,并且,由于在車輛前部配置電池,因此能夠將乘客的空間確保得較大。另外,在跨騎型電動車輛中,存在被稱作搖擺(weave)的后輪在橫擺和側傾方向上組合擺動的現象,該搖擺現象在后輪負擔載荷高時容易產生。相對于此,在本發明中,由于作為重量物的電池配置在車身前部,因此與在車身后部配置電池的情況相比,能夠減少后輪的振動。
根據本發明的第二方面,左電池和右電池構成隨著朝向后方而寬度尺寸逐漸減小的行駛風導入路,從而能夠將行駛風有效地向控制裝置引導,促進控制裝置的冷卻。根據本發明的第三方面,通過使電池接近前輪,由此能夠提高前輪的分擔載荷,從而能夠更可靠地減少后輪的振動。在跨騎型車輛中,存在被稱作擺振(shimmy)的前輪繞轉向軸略微擺動的現象,該擺振現象在前輪負擔載荷高時容易產生。本發明者們銳意研究的結果是,發現通過將重量物配置在將頭管部與后輪的接地點連結的直線上而能夠使擺振現象難以產生。因而,根據本發明的第四方面,還能夠有效地抑制前輪的振動。根據本發明的第五方面,在電池與座椅之間能夠擴寬位于車輛下方的空間,從而能夠形成為電池與乘客的腿不易發生干涉的結構。根據本發明的第六方面,在下行框架部的后方且在下框架部的上方形成乘客的跨腿空間的情況下,能夠將該跨腿空間確保得較寬。根據本發明的第七方面,能夠使電池的冷卻性良好,同時能夠削減部件件數。
圖1是適用了本發明的第一實施方式涉及的結構的跨騎型電動車輛的側視圖。圖2是適用了本發明的第一實施方式涉及的結構的跨騎型電動車輛的俯視圖。
圖3是適用了本發明的第二實施方式涉及的結構的跨騎型電動車輛的側視圖。圖4是適用了本發明的第二實施方式涉及的結構的跨騎型電動車輛的前輪周邊的示意圖,是說明前輪、擋泥板和電池的位置關系的圖。圖5是適用了本發明的第三實施方式涉及的結構的跨騎型電動車輛的側視圖。圖6是適用了本發明的第三實施方式涉及的結構的跨騎型電動車輛的前輪周邊的示意圖,是說明前輪、擋泥板和電池的位置關系的圖。圖7是說明第三實施方式的變形例的圖。圖8是說明本發明的第四實施方式的圖。圖9是說明本發明的第五實施方式的圖。符號說明100,200跨騎型電動二輪車(跨騎型電動車輛)7前擋泥板12頭管部13主框架部(框架部)
16樞軸部19 車把21 座椅27左電池單元(電池)28右電池單元(電池)130,230 框架部131、231下行框架部132,232 下框架部F 車架WF 前輪WR 后輪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基于附圖對本發明的實施方式進行說明。需要說明的是,在以下所使用的附圖中,箭頭FR表示車輛的前方,箭頭UP表示車輛的上方,箭頭LH表示車輛的左方。〈第一實施方式〉圖1、圖2表示適用了本發明的第一實施方式涉及的結構的跨騎型電動二輪車I。該跨騎型電動二輪車I的車架F具備:將對前輪WF進行軸支承的前叉11支承為能夠旋轉的頭管部12 ;從頭管部12以平緩的角度向后下方延伸后進行彎曲而以急劇的角度向后下方延伸的主框架部13 ;從主框架部13的上述彎曲的部位的附近向后方延伸的座椅軌道部14 ;從主框架部13的下部側向后上方延伸,而與座椅軌道部14結合的支承框架部15。頭管部12在上下方向上具有一定的高度尺寸,在頭管部12的上部側結合有主框架部13。主框架部13包括:從頭管部12以平緩的角度向后下方筆直地延伸的前半部13A ;從前半部13A的后部分支成兩支而以急劇的角度向后下方延伸的左右一對的后半部13B ;固定在前半部13A的后端上的橫向框架部13C。
座椅軌道部14由左右一對構成,左右的座椅軌道部14各自的前端與橫向框架部13C的左右側部結合。另外,在后半部13B的下部設置有包括軸體等而構成的樞軸部16,臂部17被樞軸部16支承為能夠向上下方向擺動,后輪WR軸支承在臂部17的后部。在前叉11的上部固定有車把19,在主框架部13的前半部13A的上方配置有仿照具有內燃機的機動二輪車的燃料箱的形狀的上收納部20。上收納部20由樹脂材料等形成,在內側具有收納空間,且將適當部位打開而進行使用。另外,在上收納部20的后方且在座椅軌道部14的上方配置有供駕駛員就座的座椅21。另外,在車輛前部設置有前蓋罩22,該前蓋罩22覆蓋頭管部12的前方,并從頭管部12的兩側方延伸至車輛前后方向大致中央的位置而覆蓋車輛前部的較寬范圍的區域。在主框架部13的前半部13A的前后方向大致中央固定有向下方突出的托架23,在主框架部13的后半部13B的上下方向大致中央固定有向前方突出的左右一對的托架24。通過托架23、24來固定驅動用的電動機26,電動機26位于車輛前后方向的大致中央,由上述前蓋罩22覆蓋。電動機26在側視觀察下為圓形狀,圖中26A表示電動機26的驅動軸。驅動軸26A的旋轉例如通過鏈條向后輪WR傳遞。在本實施方式中,對向電動機26供給的電力進行蓄積的電池由隔著車寬方向的中心線CLl而配置在左側的左電池單元27和配置在右側的右電池單元28,在側視觀察下,該電池配置在電動機26的前上方而由上述前蓋罩22覆蓋。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例如通過用框體收容鋰離子電池等而構成,但也可以通過用框體收容鉛電池等而構成。一并參照圖1、圖2,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扁平地形成,在本實施方式中,在扁平面的正交方向上觀察時形成為大致矩形形狀。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以其扁平面的面方向沿著上下方向的狀態配置在座椅21的前方,其前側下部配置在前輪WF及與前輪WF —體地轉向的前擋泥板7的側方(左方及右方),并且,如圖2所示,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后部比前部靠車寬方向內側配置,俯視觀察下呈〃形狀。并且,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以與前輪WF的旋轉軌跡Cl及和前輪WF —體地轉向的前擋泥板7的旋轉軌跡C2不發生干涉的方式配置。這里,在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如上述那樣配置的情況下,前輪WF或前擋泥板7能夠沿著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內側面而上下進行行程。因而,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形成轉向系統的行程空間。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后部之間在車寬方向上分離,在上述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后部的后方配置有對電動機26進行控制的作為控制裝置的PCU30 (Power Control Unit)。PCU30在側視觀察下配置在電動機26與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之間,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后部之間的空間與P⑶30的前表面對置。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施方式中,P⑶30配置在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后部的后方,但也可以為設置在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后部之間的形態。以下,對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配置結構更加詳細地進行說明,在本實施方式中,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位于頭管部12的側方,從側方覆蓋頭管部12。另外,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以其后部27R、28R從后方朝向前方而大致筆直地向前下方延伸的方式配置。
并且,在圖1中,LI表示將頭管部12的下端部(詳細而言為下端部的軸中心)與后輪WR的接地點X連結的直線,L2表示將頭管部12的上端部(詳細而言為上端部的軸中心)與后輪WR的接地點X連結的直線。利用與上述直線LI和直線L2的關系對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配置進行說明,在本實施方式中,在側視觀察下,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配置在直線LI及直線L2上。另外,電動機26在側視觀察下也配置在直線LI及直線L2上。另一方面,參照圖2,在本實施方式中,在左電池單元27的后方設置有左收納部32,在右電池單元28的后方設置有右收納部33。上述左收納部32及右收納部33在它們之間配置電動機26,并由前蓋罩22覆蓋。左收納部32及右收納部33的前部以沿著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面的方式從車寬方向的內側朝向外側而向斜前方延伸,另外,上述P⑶30被左收納部32及右收納部33從側方覆蓋。如以上所說明的那樣,在本發明的第一實施方式中,跨騎型電動二輪車I中具備車架F,并具備蓄積驅動用的電力的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其中,所述車架F具備頭管部12、從頭管部12向后方延伸出的主框架部13、在主框架部13上配置在比頭管部12靠后下方的位置的樞軸部16,在頭管部12將車把19支承為能夠旋轉,并且在頭管部12的前下方配置有前輪WF,所述車架F經由被樞軸部16支承為能夠擺動的臂部17來支承后輪WR0并且,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至少一部分配置在前輪WF及與前輪WF —體地轉向的前擋泥板7的側方,并且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后部比前部靠車寬方向內側配置,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以與前輪WF及前擋泥板7的旋轉軌跡(Cl、C2)不發生干涉的方式配置,其中,該前擋泥板7與前輪WF—體地轉向。在這樣的結構中,在前輪WF及前擋泥板7的側方配置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一部分,并使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以后部比前部靠車寬方向的內側配置的方式在車身前后方向上傾斜,且將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以避免與前輪WF及前擋泥板7發生干涉的方式配置,由此使電池在車輛前后方向上延伸,使電池的容量增大,并同時能夠極力抑制車輛前部的寬度尺寸,另外,由于在車輛前部配置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因此能夠將乘客的空間確保得較大。另外,由于作為重量物的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配置在車身前部,因此與將電池配置在車身后部的情況相比,能夠減少后輪WR的振動。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以在俯視觀察下呈〃形狀的方式配置,在左電池單元27和右電池單元28的后部的后方配置有對電動機26進行控制的作為控制裝置的P⑶30。在這樣的結構中,左電池單元27和右電池單元28構成隨著朝向后方而寬度尺寸逐漸減小的行駛風導入路,能夠有效地將行駛風向PCU30引導,從而能夠促進PCU30的冷卻。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配置在頭管部12的側方。在這樣的結構中,通過使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接近前輪WF,由此能夠提高前輪WF的分擔載荷,從而能夠更可靠地減少后輪WR的振動。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配置在將頭管部12與后輪WR的接地點X連結的直線LI及直線L2上,在這樣的結構中,還能夠有效地抑制前輪WF的振動。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施方式中,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這兩方配置在直線LI及直線L2上,但只要配置在直線LI及直線L2中的任一方上,就能夠獲得上述效果。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扁平地形成,以使其扁平面的面方向沿著上下方向的狀態配置在座椅21的前方,且以其后部從后方朝向前方而向前下方延伸的方式配置。在這樣的結構中,能夠在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與座椅21之間擴大位于車輛下方的空間,能夠形成為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與乘客的腳不易發生干涉的結構。<第二實施方式>接著,對本發明的第二實施方式進行說明。在本實施方式中,在圖3所示的低地板式的跨騎型電動二輪車100中適用本發明涉及的結構。需要說明的是,對于本實施方式中的與第一實施方式同樣的構成要素,利用同一符號表不而省略一部分說明。在圖3所示的跨騎型電動二輪車100中,車架F具備:將對前輪WF進行軸支承的前叉11支承為能夠旋轉的頭管部12 ;從頭管部12向后方延伸的側視觀察下彎曲成L字狀的框架部130。框架部130具備從頭管部12向后下方延伸的下行框架部131、從下行框架部131的下部以平緩的角度向后上方延伸的下框架部132,在下框架部132的后部側設置有包括軸體等而構成的樞軸部16。臂部17被樞軸部16支承為能夠向上下方向擺動,在臂部17的后部軸支承有后輪WR。頭管部12在上下方向上具有一定的高度尺寸,在頭管部12的下部側結合有下行框架部131,在頭管部12的上方配置有車把19。另外,在下框架部132的前部側的上方設有載放乘客的腳的底踏板133,在下框架部132的后部側的上方,且在底踏板133的后上方配置有供乘客就座的座椅21。另外,在下行框架部131的后方,且在下框架部132的上方形成有乘客的跨腿空間S。座椅21和下框架部132在上下方向上分離,在座椅21與下框架部132之間設置有收納箱134,收納箱134的整周由作為外裝部件的后罩135覆蓋。另外,在下框架部132與臂部17的后部之間夾設有后緩沖單元136。在跨騎型電動二輪車100中,采用了所謂輪轂電機,且在后輪WR上配置電動機26。向電動機26供給電力的電池配置在車輛前部,也參照圖4,該電池由左電池單元27和右電池單元28構成。上述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隔著車寬方向的中心線CLl而配置在兩側。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扁平地形成,在本實施方式中,在扁平面的正交方向上觀察時形成為大致矩形形狀。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在其扁平面的面方向稍微傾斜而沿著上下方向的狀態下,其前側上下方向中央部以上的上部配置在前輪WF及前擋泥板7的側方(左方及右方),其中,該前擋泥板7與前輪WF —體地轉向,如圖4所示,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后部比前部靠車寬方向內側配置,從而在俯視觀察下呈〃形狀。并且,如圖4所示,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以與前輪WF的旋轉軌跡Cl及和前輪WF —體地轉向的前擋泥板7的旋轉軌跡C2不發生干涉的方式配置。另外,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在側視觀察下位于底踏板133的前方,作為對載放在底踏板133上的乘客的腳(圖4中雙點劃線所示)進行保護的護腿件而發揮功能。在本實施方式中,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后部之間在車寬方向上分離,在上述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后部的后方配置有對電動機26進行控制的作為控制裝置的PCU30 (Power Control Unit)。PCU30在側視觀察下配置在電動機26與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之間,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后部之間的空間與P⑶30的前表面對置。對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配置結構進行進一步詳細地說明,在本實施方式中,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位于頭管部12的下方。另外,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沿著(面方向與下行框架部131的延伸方向大致平行地沿著)下行框架部131配置,且以后部27R、28R在側視觀察下從后方朝向前方而大致筆直地向前上方延伸的方式配置。并且,在圖1中,LI表示將頭管部12的下端部(詳細而言為下端部的軸中心)與后輪WR的接地點X連結的直線,L2表示將頭管部12的上端部(詳細而言為上端部的軸中心)與后輪WR的接地點X連結的直線。利用與上述直線LI及直線L2的關系對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配置進行說明,在本實施方式中,在側視觀察下,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配置在直線LI上。在上述那樣的本發明的第二實施方式中,除了第一實施方式中說明的效果以外,由于框架部130具備從頭管部12向下方延伸出的下行框架部131、從下行框架部131的下部向后方延伸出的下框架部132,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沿著下行框架部131配置,因此在下行框架部131的后方且在下框架部132的上方形成乘客的跨腿空間S,在這樣的情況下,能夠將該跨腿空間S確保得較寬。另外,由于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向外部露出,而被利用作為護腿件,因此能夠使電池的冷卻性良好并同時削減部件件數。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施方式中,對使用輪轂電機的例子進行了說明,但也可以在圖3中的雙點劃線所示的位置等上設置電動機26。這種情況下,優選如該圖所示將電動機26配置在直線LI上,在該情況下,能夠抑制前輪WF的振動。〈第三實施方式〉接著,對本發明的第三實施方式進行說明。在本實施方式中,在圖5所示的跨騎型電動二輪車200中適用了本發明涉及的結構。需要說明的是,對于本實施方式中的與第一實施方式同樣的構成要素,利用同一符號表不而省略一部分說明。在圖5所示的跨騎型電動二輪車200中,車架F具備將對前輪WF軸支承的前叉11支承為能夠旋轉的頭管部12、從頭管部12向后方延伸的框架部230。框架部230具備從頭管部12向后下方延伸的下行框架部231、從下行框架部231的下部以大致水平的狀態向后方延伸的下框架部232、從下框架部232的后端部向后上方延伸的座椅軌道部233,在下框架部232的后端部的后方設有包括軸體等而構成的樞軸部16。臂部17被樞軸部16支承為能夠向上下方向擺動,在臂部17的后部軸支承有后輪WR。頭管部12在上下方向上具有一定的高度尺寸,在頭管部12的下部側結合有下行框架部231,在頭管部12的上方配置有車把19。在頭管部12的后方配置有供乘客就座的座椅21,在座椅21與頭管部12及下行框架部231之間形成有乘客的跨腿空間S。座椅21向座椅軌道部233的上方分離而配置,在座椅21與座椅軌道部233之間設有收納箱234,收納箱234由作為外裝部件的后罩235覆蓋整周。后罩235從下框架部232沿著座椅軌道部233向前后方向延伸出,從下框架部232覆蓋座椅軌道部233。另外,在座椅軌道部233的前部與臂部17的前部之間夾設有后緩沖單元236。在跨騎型電動二輪車200中,在下框架部232與座椅軌道部233結合的部位相鄰地配置有電動機26,電動機26由后罩235覆蓋。電動機26由下框架部232和座椅軌道部233支承。電動機26在側視觀察下為圓形形狀,圖中26A表示電動機26的驅動軸。驅動軸26A的旋轉例如通過鏈條向后輪WR傳遞。向電動機26供給電力的電池配置在車輛前部,也參照圖6,該電池由左電池單元27和右電池單元28構成。上述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隔著車寬方向的中心線CLl而配置在兩側。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扁平地形成,在本實施方式中,在扁平面的正交方向上觀察時形成為大致矩形形狀。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在其扁平面的面方向稍微傾斜而沿著上下方向的狀態下,其前側上部配置在與前輪WF —體地轉向的前擋泥板7的側方(左方及右方)。并且其后部比前部靠車寬方向內側配置,從而在俯視觀察下呈〃形狀。并且,如圖6所示,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以與前輪WF的旋轉軌跡Cl及和前輪WF —體地轉向的前擋泥板7的旋轉軌跡C2不發生干涉的方式配置。另外,如圖5所示,在本實施方式中,在車輛下部的電動機26的附近的位置設有向車寬方向突出的踏板237,在該踏板237上載放乘客的腳。并且,在側視觀察下,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位于該踏板237的前方,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作為對載放在踏板237上的乘客的腳進行保護的護腿件而發揮功能。這里,如圖6所示,在本實施方式中,在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前部設有向車寬方向外側延伸的板狀的左保護部27A及右保護部28A。左保護部27A及右保護部28A由樹脂材料構成,從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前部向車寬方向斜后方延伸,并且從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前部的上端部延伸至下端部。在本實施方式中,通過上述左保護部27A及右保護部28A從車寬方向斜前方來保護乘客的腿。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后部之間在車寬方向上分離,在上述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后部的后方配置有對電動機26進行控制的作為控制裝置的PCU30 (Power ControlUnit)。PCU30在側視觀察下配置在電動機26與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之間,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后部之間的空間與P⑶30的前表面對置。這里,對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配置結構進行進一步詳細地說明,在本實施方式中,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位于頭管部12的下方。另外,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沿著下行框架部231配置,且以其后部27R、28R在側視觀察下從后方朝向前方而大致筆直地向前上方延伸的方式配置。并且,在圖5中,LI表示將頭管部12的下端部(詳細而言為下端部的軸中心)與后輪WR的接地點X連結的直線,L2表示將頭管部12的上端部(詳細而言為上端部的軸中心)與后輪WR的接地點X連結的直線。利用與上述直線LI及直線L2的關系對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配置進行說明,在本實施方式中,在側視觀察下,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配置在直線LI上。另外,電動機26位于直線LI及直線L2上。在上述那樣的本發明的第三實施方式中,除了第一實施方式中說明的效果以外,由于框架部230具備從頭管部12向下方延伸出的下行框架部231、從下行框架部231的下部向后方延伸出的下框架部232,且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沿著下行框架部231配置,因此在下行框架部231的后方且在下框架部132的上方形成乘客的跨腿空間S,在這樣的情況下,能夠將該跨腿空間S確保得較寬。另外,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向外部露出而被利用作為護腿件,因此能夠使電池的冷卻性良好,且同時能夠削減部件件數。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施方式中,在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前部設有向車寬方向外側延伸的板狀的左保護部27A及右保護部28A,但也可以取代上述的左保護部27A及右保護部28A,而設置圖7所示那樣的收納電池的電池框體延長部27B、28B。這種情況下,能夠將電池的容量確保得較大。〈第四實施方式〉接著,對本發明的第四實施方式進行說明。在上述的第一 第三實施方式中,對電池由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這左右一對構成的例子進行了說明,但在本實施方式中,電池為單一的構件。如圖8所示,在本實施方式中,電池270在橫截面形成為向前方打開的圓弧狀。并且,在本實施方式中,電池270的兩端部配置在前輪WF及與前輪WF —體地轉向的前擋泥板7的側方,且以與前輪WF及前擋泥板7的旋轉軌跡(C1、C2)不發生干涉的方式配置,其中,該前擋泥板7與前輪WF —體地轉向。在該實施方式中,電池270相對于車寬方向的中心線CLl向左右一體地延伸,因此夠容易地將電池的容量確保得較大。〈第五實施方式〉接著,對本發明的第五實施方式進行說明。在上述的第一 第三實施方式中,對電池由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這左右一對構成的例子進行了說明,但在本實施方式中,電池為左右兩對的構件。如圖9所示,在本實施方式中,隔著車寬方向的中心線CLl而在左側配置有第一電池單元271及第二電池單元272,在右側配置有第三電池單元273及第四電池單元274。第一電池單元271及第四電池單元274位于前輪WF及與前輪WF —體地轉向的前擋泥板7的側方。各電池單元271 274的后部比前部靠車寬方向內側配置,且沿著前輪WF及與前輪WF —體地轉向的前擋泥板7的旋轉軌跡(C1、C2)配置。在該實施方式中,通過將多個電池單元271 274沿著前輪WF及與前輪WF —體地轉向的前擋泥板7的旋轉軌跡(Cl、C2)配置,由此能夠容易在車輛上緊湊地配置電池。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施方式中,電池為左右兩對,但電池也可以由左右三對等構成。以上,對本發明的實施方式進行了說明,但本發明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實施方式,可以在不脫離其主旨的范圍內適當進行變更。例如,在上述的第一 第三實施方式中,對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為矩形形狀的情況進行了說明,但本發明的電池單元并不局限于這樣的形狀,可以根據車身的結構或設計來形成,例如可以為曲面狀。另外,在沒有前擋泥板7的車輛中,可以在前輪WF的側方配置電池的至少一部分。
權利要求
1.一種跨騎型電動車輛的車身結構,其具備車架(F),且具備蓄積驅動用的電力的電池(27、28),其中,所述車架(F)具備頭管部(12)、從該頭管部(12)向后方延伸出的框架部(13、130、230)、在該框架部(13、130、230)上配置在比所述頭管部(12)靠后下方的位置的樞軸部(16),在所述頭管部(12)上將車把(19)支承為能夠旋轉,且在該頭管部(12)的前下方配置有前輪(WF),所述車架(F)經由被所述樞軸部(16)支承為能夠擺動的臂部(17)來支承后輪(WR),所述跨騎型電動車輛的車身結構的特征在于, 所述電池(27、28)的至少一部分配置在所述前輪(WF)及/或與所述前輪(WF) —體地轉向的前擋泥板(7)的側方,并且所述電池(27、28)的后部比前部靠車寬方向內側配置, 所述電池(27、28)以與所述前輪(WF)及/或和所述前輪(WF) —體地轉向的前擋泥板(7)的旋轉軌跡不發生干涉的方式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跨騎型電動車輛的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池(27、28)由隔著車寬方向的中心線而在左側配置的左電池(27)和在右側配置的右電池(28)構成,該左電池(27)和右電池(28)以在俯視觀察下呈〃形狀的方式配置, 在所述左電池(27)和右電池(28)的后部的后方或該后部之間配置有對電動機進行控制的控制裝置(30)。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跨騎型電動車輛的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池(27、28)配置在所述頭管部(12)的側方或下方。
4.根據權利要求1 3中任一項所述的跨騎型電動車輛的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池(27、28)配置在將所述頭管部(12)與所述后輪(WR)的接地點(X)連結的直線(L1、L2)上。
5.根據權利要求1 4中任一項所述的跨騎型電動車輛的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池(27、28)扁平地形成,以面方向沿著上下方向的狀態配置在座椅(21)的前方,且以后部從后方朝向前方而向前下方延伸的方式配置。
6.根據權利要求1 4中任一項所述的跨騎型電動車輛的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框架部(130、230)具備從所述頭管部(12)向下方延伸出的下行框架部(131、231)、從該下行框架部(131、231)的下部向后方延伸出的下框架部(132、232), 所述電池(27、28)沿著所述下行框架部(131、231)配置。
7.根據權利要求1 4中任一項所述的跨騎型電動車輛的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池(27、28)被用作護腿件。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在跨騎型電動車輛中將電池配置于車輛前部的情況下,能夠極力抑制該車輛前部的寬度尺寸,并且抑制車身振動的產生的結構。所述跨騎型電動車輛的車身結構中,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一部分配置在前輪(WF)及與前輪(WF)一體地轉向的前擋泥板(7)的側方,并且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的后部以比前部位于車寬方向內側的方式配置。并且,左電池單元(27)及右電池單元(28)以與前輪(WF)及前擋泥板的旋轉軌跡不發生干涉的方式配置,其中,該前擋泥板與前輪(WF)一體地轉向。
文檔編號B62K11/00GK103183087SQ20121049555
公開日2013年7月3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28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28日
發明者守本賢一 申請人: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