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車輛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車輛,其包括制動系統、動力系統,還包括:車廂,其包括左車廂壁和右車廂壁,并且車廂用于容納人或物;左側支架,其位于左車廂壁的左側并通過左側升降機構與左車廂壁連接,使得車廂沿該左側支架升降;右側支架,其位于右車廂壁的右側并通過右側升降機構與右車廂壁連接,使得車廂沿該右側支架升降;左側走行部,其上安裝有左側支架;以及右側走行部,其上安裝有右側支架;其中,動力系統用于驅動左側走行部和右側走行部,制動系統對每一走行部進行制動,其中,每一走行部均包括:走行架;以及安裝于走行架的至少兩個車輪,使得車輛適于在路面上行駛;其中,車輛在行駛方向上呈倒U形,以允許其它車輛從車廂下方通過。
【專利說明】一種車輛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交通工具領域,尤其是一種車輛。
【背景技術】
[0002]現代公共交通工具一般包括公共汽車、電車和地鐵。公共汽車是大多數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雖然公共汽車運行成本較低、行駛靈活,但是其行駛過程中會產生大量廢氣和噪音。電車包括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具有零排放、噪音小等優點,但是其行駛路線受到限制。公共汽車和電車運行時需要占用大量道路資源。地鐵的載客量大、行駛速度快,但是其投資及運行成本較大,因而難以建設。
[0003]現在,已經有人提出了高架電車的設計,將電車架空和增寬,利用城市道路上方的空間作為運輸平臺,使小汽車等小型車輛可以在高架電車的車身下行駛,從而增大車輛以及道路的運輸量。
[0004]但是,這種高架電車僅僅適合在空曠無空中障礙且有軌道的區域行駛。由于高架電車的車體很高,因此,當路面上不適宜鋪設軌道且道路上方存在例如:電線、廣告牌、橋梁等空中障礙時,這種高架電車的行駛就會受到限制。另外,為了清除這些障礙,或者為了繞過這些障礙,道路建設的成本會變得高昂。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車輛,該車輛通過在車廂與左側支架之間以及車廂與右側支架之間分別安裝升降機構從而使車廂沿左側支架和右側支架升降,并采用車輪橫跨車道進行行駛,不用對道路等基礎設施進行改造,行駛靈活機動,即,能夠對車廂距地面的距離進行調節,因此使該車輛既能夠允許其它車輛在車廂下方通過,又能夠在存在例如,電線、廣告牌、橋梁等空中障礙時降低整體高度,從而從空中障礙的下方通過,以充分利用道路上空2米到4米之間的空間資源并及時調整車身高度躲避障礙物,有效提高道路運輸量。
[0006]第一方面,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提供一種車輛,其包括制動系統、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還包括:
[0007]車廂,其包括左車廂壁和右車廂壁,并且所述車廂用于容納人或物;
[0008]左側支架,其位于所述左車廂壁的左側并通過至少一個左側升降機構與所述左車廂壁連接,使得所述車廂沿該左側支架升降;
[0009]右側支架,其位于所述右車廂壁的右側并通過至少一個右側升降機構與所述右車廂壁連接,使得所述車廂沿該右側支架升降;
[0010]至少一個左側走行部,其上安裝有所述左側支架;以及
[0011]至少一個右側走行部,其上安裝有所述右側支架;
[0012]其中,所述動力系統用于驅動所述至少一個左側走行部和所述至少一個右側走行部,所述制動系統對所述至少一個左側走行部和所述至少一個右側走行部進行制動,
[0013]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左側走行部和所述至少一個右側走行部中的每一個均包括:[0014]走行架;以及
[0015]安裝于所述走行架的至少兩個車輪,使得所述車輛適于在路面上行駛;
[0016]其中,所述車輛在行駛方向上呈倒U形,以允許其它車輛從所述車廂下方通過。
[0017]第二方面,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的車輛還包括:
[0018]駕駛系統,其用于控制所述車輛的方向,當所述車輛行駛的道路上鋪設有磁道釘時,所述駕駛系統利用磁道釘導航控制所述車輛的行駛方向。
[0019]第三方面,在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的車輛輛中,所述至少一個左側升降機構和所述至少一個右側升降機構中的每一個為齒輪齒條式升降機構、滑輪式升降機構、鏈條式升降機構、螺桿式升降機構、套筒式升降機構、剪叉式升降機構和折臂式升降機構之一。
[0020]第四方面,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的車輛還包括:
[0021]監測器,其用于監視所述車輛的前方、上方、后方、左方和右方以及所述車廂的下方是否存在物體,并且當監視到存在物體時,用于檢測該物體的高度、速度和距所述車輛的距離中的至少一項,
[0022]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升降機構根據所述檢測器的監視結果和/或檢測結果工作。
[0023]第五方面,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的車輛中,通過所述至少一個左側升降機構和所述至少一個右側升降機構調整所述車廂的高度,使得所述車廂的底面與地面的距離大于或等于2米,并且使得所述車輛的最高點與地面的距離小于或等于4.5米,并且
[0024]所述至少一個左側走行部和所述至少一個右側走行部之間的最小水平距離以及所述左側支架和所述右側支架之間的最小水平距離均大于或等于2.5米,或者均大于或等于5米,或者均大于或等于7.5米。
[0025]第六方面,在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的車輛中,當通過所述至少一個左側升降機構和所述至少一個右側升降機構使所述車廂降到最低點時,所述車廂的底面距地面的距離為5厘米至30厘米,
[0026]所述車廂內的左車廂壁和右車廂壁之間的最小距離大于或等于2米,或者大于或等于4.5米,或者大于或等于7米。
[0027]第七方面,在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的車輛中,所述車廂的左車廂壁和右車廂壁中的至少之一設置有至少一個門以便于乘客出入所述車廂。
[0028]第八方面,在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的車輛中,所述車廂包括前車廂壁和后車廂壁,所述前車廂壁和所述后車廂壁中的至少之一設置有開口以便于其它車輛駛入和駛出所述車廂。
[0029]第九方面,在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的車輛中,所述車廂設置有提升裝置,用于當所述車輛行駛到物體上方時,通過提升裝置將所述物體提升貼近所述車廂底部,或提升到所述車廂內,或提升到所述車廂頂部;所述提升裝置包括如下的至少一種:機械臂、吊籃、吊鉤和爪鉤。
[0030]第十方面,在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的車輛中,所述車廂的前后兩端中的至少一端設置有交通信號燈,以向所述車輛前方和/或后方的其它車輛指示是否允許所述其它車輛進入所述車廂之下。
[0031]上述技術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因為該車輛采用了通過在車廂與左側支架之間以及車廂與右側支架之間分別安裝升降機構從而使車廂沿左側支架和右側支架升降的技術手段,所以達到了充分利用道路上空2米到4米之間的空間資源并及時調整車身高度躲避障礙物,有效提高道路運輸量的技術效果。即,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不僅能夠對車廂距地面的距離進行調節,使該車輛既能夠允許其它車輛在車廂下方通過,又能夠在存在例如:電線、廣告牌、橋梁等空中障礙時降低整體高度,從而從空中障礙的下方通過;而且采用車輪橫跨車道進行行駛,不用對道路等基礎設施進行改造,行駛靈活機動。在應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的情況下,不用在道路上鋪設軌道且不需要對車輛穿過的區域的空中障礙做清理或繞行,行駛機動靈活,由于可以跨越普通汽車進行行駛,充分利用了道路上方2米到4米的空間資源,可以避開城市交通擁擠。
[0032]當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的車廂沿左側支架和右側支架降低到了最低點時,車廂的底面距地面非常近,例如,5厘米至30厘米。因此,當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被用于運輸其它車輛時,在沒有特殊結構的站臺設施的情況下,其它車輛能夠在地面上從車廂前端和后端的開口直接(或利用簡單的坡度板)駛入和駛出車廂,從而使得其它車輛能夠經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運載而避開堵塞的交通,快速到達交通暢通的地方或距目的地最近的地方。而且,當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運輸乘客時,不需要特殊的站臺結構,乘客可以容易地從地面經車廂左右側的車門進入車廂。尤其是,車廂的底面距地面非常近,例如,5厘米至30厘米,這使得一些行動不便的人士能夠較容易地進入車廂。而且,在遇到一些緊急情況時,不需要專門建設的車站,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所運送的車輛或乘客能夠容易地離開車廂到達地面,這對于保障人員和/或車輛的安全非常有利。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33]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34]圖1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在其行進方向上的示意圖。
[0035]圖2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的車廂相較于圖1所示的車廂高度升聞的不意圖。
[0036]圖3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的車廂相較于圖1所示的車廂高度下降的示意圖。
[0037]圖4為圖1所示的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的側視圖。
[0038]圖5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方式的車輛的側視圖。
[0039]圖6示出了可以用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的齒輪齒條式升降機構的一個示例。
[0040]圖7示出了可以用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的滑輪式升降機構的一個示例。
[0041]圖8示出了可以用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的鏈條式升降機構的一個示例。
[0042]圖9示出了可以用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的螺桿式升降機構的一個示例。
[0043]圖10示出了可以用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的套筒式升降機構的一個示例。
[0044]圖11示出了可以用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的剪叉式升降機構的一個示例。
[0045]圖12示出了可以用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的折臂式升降機構的一個示例。[0046]圖13和圖14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三實施方式的具有提升裝置的車輛在其行進方向上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47]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方式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實施方式。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方式,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方式,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48]圖1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在其行進方向上的示意圖。
[0049]圖2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的車廂相較于圖1所示的車廂高度升聞的不意圖。
[0050]圖3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的車廂相較于圖1所示的車廂高度下降的示意圖。
[0051]如圖1至圖3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100包括:車廂110,其包括左車廂壁111和右車廂壁112,并且車廂110用于容納人或物;左側支架120,其位于左車廂壁111的左側并通過至少一個左側升降機構140與左車廂壁111連接,使得車廂110沿該左側支架120升降;右側支架130,其位于右車廂壁112的右側并通過至少一個右側升降機構150與右車廂壁112連接,使得車廂110沿該右側支架130升降。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包括多個左側支架120和多個右側支架130的車輛100在其行進方向上與僅具有一個左側支架120和一個右側支架130的車輛100看上去相同。
[0052]如圖1至圖3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100還包括:至少一個左側走行部160,其上安裝有左側支架120 ;以及至少一個右側走行部170,其上安裝有右側支架130。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包括多個左側走行部160和多個右側走行部170的車輛100在其行進方向上與僅具有一個左側走行部160和一個右側走行部170的車輛100看上去相同。如圖1至圖3所示,左側走行部160包括:走行架161 ;以及安裝于走行架161的至少兩個車輪162,使得車輛100適于在路面上行駛。右側走行部170與左側走行部160結構相同,相應地,右側走行部170包括:走行架171 ;以及安裝于走行架171的至少兩個車輪172,使得車輛100適于在路面上行駛。
[0053]圖1至圖3所示的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100還包括制動系統(未示出)、動力系統(未示出)。在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100中,動力系統用于驅動左側走行部160和右側走行部170,而制動系統對左側走行部160和右側走行部170進行制動。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該車輛的動力系統、制動系統可以采用現有技術中公知的適用于車輛的動力系統、制動系統,因此, 申請人:在此省略了對動力系統、制動系統的詳細描述。
[0054]優選的,動力系統可以包括如下的至少一種:電力驅動系統、內燃機驅動系統。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可以通過引導線將外部電力引至布置在車廂內的變壓器,并且變壓器通過沿左側支架和/或右側支架布置的電纜向位于走行架上的電動機供電以驅動車輪。例如,可以在車廂內設置內燃機發電,并將電力提供到位于走行架上的電動機以驅動車輪。例如,可以在走行架上設置電動機或內燃機來驅動車輪。[0055]如圖1和圖2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100在行駛方向上呈倒U形,以允許其它車輛(當然,也可以是人、動物、或其它物體)從車廂Iio下方通過。S卩,在車輛100的行駛方向上,車廂110、左側支架120、左側走行部160、右側支架130和右側走行部170在結構上呈倒U形,而且車廂110位于該倒U形的頂端。因此,比該倒U形內的空間尺寸小的物體(例如,車輛)可以從該倒U形中通過,S卩,從車廂110下方通過。因此,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100可以在不占用地面道路的情況下行駛。
[0056]如圖2所示,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100中,左側升降機構140和右側升降機構150工作,使得相較于圖1所示的車廂110,圖2中的車廂110沿左側支架120和右側支架130升高。在此情況下,該車輛100的車廂110的頂面和底面距該車輛100下的所在的地面的距離相較于圖1中的情況就會增加。因此,車廂110下方就可以通過高度更高的物體,例如,更高的車輛。
[0057]如圖3所示,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100中,左側升降機構140和右側升降機構150工作,使得相較于圖1所示的車廂110,圖3中的車廂110沿左側支架120和右側支架130下降。在此情況下,該車輛100的車廂110的頂面和底面距該車輛100下的所在的地面的距離相較于圖1中的情況就會減小。因此,該車輛100的整體高度下降,從而可以從空中障礙物(例如,電力線、廣告牌、橋梁等)下方穿過。
[0058]另外,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根據實際需要,可以通過左側升降機構和右側升降機構的升降在很大范圍內調整本實用新型的車輛的高度。例如,根據需要,通過左側升降機構和右側升降機構的升降使得車輛下方可以通過絕大多數類型的汽車,并且可以在空中障礙的下方通過。
[0059]優選地,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通過左側升降機構和右側升降機構調整車廂的高度,使得車輛車廂的底面與地面的距離大于或等于2米,并且使得車輛的最高點與地面的距離小于或等于4.5米。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并不必須同時滿足這兩個高度條件,而是可以利用升降機構根據實際需要來調整車輛的高度。例如,在遇到高度超過2米的公交車時,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的車廂可以升高為車廂底面的高度超過該公交車的高度以從該公交車上方通過。因此,通過使左側升降機構和右側升降機構這樣工作,使得車輛車廂底面距地面的高度能夠通過一般的汽車,并且使得車輛在行駛時車廂的頂部不會碰到一般橋梁的下端或隧道的上部。當然,如果在碰到空中障礙物的同時車廂下方有汽車或其它物體時,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可以停車以等到下方的汽車或物體移走,再從空中障礙物下方通過。當在遭遇空中障礙物的同時遇到堵車而無法降低高度時,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可以在堵車的道路上方行駛,從而繞行其它路段以避開堵車路段。
[0060]優選地,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當通過左側升降機構和右側升降機構使車廂降到最低點時,車廂的底面距地面的距離為5厘米至30厘米。在車廂的底面距地面非常近的情況下,當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被用于運輸其它車輛時,在沒有特殊結構的站臺設施的情況下,其它車輛能夠在地面上從車廂前端和后端的開口直接(或利用簡單的坡度板)駛入和駛出車廂,從而使得其它車輛能夠經車輛運載而避開堵塞的交通,快速到達交通暢通的地方或距目的地最近的地方。而且,當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運輸乘客時,不需要特殊的站臺結構,乘客可以容易地從地面經車廂左右側的車門進入車廂。而且,在遇到一些緊急情況時,不需要專門建設的車站,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所運送的車輛或乘客能夠容易地離開車廂到達地面,這對于保障人員和/或車輛的安全非常有利。尤其是,車廂的底面距地面非常近,例如,5厘米至30厘米,這使得一些行動不便的人士能夠較容易地進入車廂。雖然車廂的底面距地面的距離小于5厘米也會使得其它車輛或乘客能夠在地面上容易地進出車廂,但是由于間的地面上可能存在起伏或一些或石子之類的雜物,這些都可能使得車廂底板受損,因此,本實用新型優選地是車廂的底面距地面5厘米至30厘米。當然,根據需要,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將車廂的最低點設置為車廂落在地面上,或者距離地面高于30厘米。因此,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機動靈活,尤其適合于在交通繁忙的大城市使用。
[0061]另外,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置本實用新型的車輛跨越的寬度。優選地,車輛的左側走行部和右側走行部之間的最小水平距離以及左側支架和右側支架之間的最小水平距離均大于或等于2.5米,或者均大于或等于5米,或者均大于或等于7.5米。需要說明的是,一般道路一條車道寬度為2.5米,因此,當將車輛的左側走行部和右側走行部之間的最小水平距離以及左側支架和右側支架之間的最小水平距離設置為大于或等于2.5米時,可以容納I輛汽車通過車輛的車廂下方;設置為大于或等于5米時,可以容納2輛汽車并排通過車輛的車廂下方;設置為大于或等于7.5米時,可以容納3輛汽車并排通過車輛的車廂下方。另外,本實用新型的車輛跨越的寬度可以不限于于此,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將車輛跨越的寬度設置為更寬或更窄。
[0062]另外,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車廂內的左車廂壁和右車廂壁之間的最小距離大于或等于2米,或者大于或等于4.5米,或者大于或等于7米。車廂內的左車廂壁和右車廂壁之間的最小距離大于或等于2米的情況對應于車輛的左側走行部和右側走行部之間的最小水平距離以及左側支架和右側支架之間的最小水平距離均大于或等于2.5米的情況,此時,車廂內部寬度可以容納一輛普通的家用汽車。車廂內的左車廂壁和右車廂壁之間的最小距離大于或等于4.5米的情況對應于車輛的左側走行部和右側走行部之間的最小水平距離以及左側支架和右側支架之間的最小水平距離均大于或等于5米的情況,此時,車廂內部寬度可以容納兩輛普通的家用汽車。車廂內的左車廂壁和右車廂壁之間的最小距離大于或等于7米的情況對應于車輛的左側走行部和右側走行部之間的最小水平距離以及左側支架和右側支架之間的最小水平距離均大于或等于7.5米的情況,此時,車廂內部寬度可以容納三輛普通的家用汽車。
[0063]當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運輸其他車輛(例如家用小汽車)時,由于該車輛能夠通過左側升降機構和右側升降機構使車廂降到最低點(例如,車廂的底面距地面的距離為5厘米至30厘米),并且車廂內能夠容納多輛其它車輛,因此,被運輸的車輛可以按照目的地距離遠近依從地面直接駛入車廂內,并且在到達各個車輛的目的地時依次開出車廂直接到達地面。因此,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特別適合于在大城市內在各個地點之間運輸其它普通車輛,以使被運輸的車輛避開堵車,快速到達交通暢通的地方或距目的地最近的地方。
[0064]另外,車輛的車廂的前后兩端中的至少一端可以設置有交通信號燈,以向車輛前方和/或后方的其它車輛指示是否允許其它車輛進入車廂之下。例如,當車輛要降低高度時,車廂上的交通信號燈會顯示為紅燈,以指示禁止其它車輛進入車輛之下。又例如,當車輛的高度升高到一安全高度(例如,車廂底面距地面2米)時,車輛上的交通信號燈會顯示為綠燈,以指示允許其它車輛進入車廂之下。在車輛上設置交通信號燈可以使得其它車輛安全地穿過車輛,從而避免碰撞事故的發生。
[0065]優選的,本實用新型的車輛的車廂可以包括前車廂壁、后車廂壁、左車廂壁、右車廂壁和車廂底板。需要說明的是,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車輛可以為敞篷的,在載人時作觀光之用,即車頂并不是必須的。車廂底板上可以設置有安全座椅,用于當乘客于安全座椅上坐好后,系好安全帶。在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車廂的左車廂壁和右車廂壁中的至少之一設置有至少一個門以便于乘客出入車廂。在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前車廂壁和后車廂壁中的至少之一設置有開口以便于其它車輛駛入和駛出車廂。
[0066]優選的,本實用新型的車輛的前車廂壁、后車廂壁、左車廂壁、右車廂壁均為高度可調結構,這樣可以在有需要時降低車廂高度,或者將車廂設計為雙層,以增加乘客或貨物的搭載量。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可以從現有技術中獲得高度可調結構,例如,將車廂壁設置為上下多段伸縮式的結構。
[0067]圖4為圖1所示的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的側視圖。
[0068]如圖4所示,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100中,左側走行部160上安裝有左側支架120。左側走行部160具有走行架161和兩個車輪162。左側支架120與車廂110通過多個(例如,4個)左側升降機構140連接,使得車廂110沿左側支架120升降。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可以將圖1至圖3所示的車輛在其行進方向上的任一側的走行部稱為左側走行部(右側走行部)并將另一側的走行部稱為右側走行部(左側走行部),并將任一側的支架稱為左側支架(右側支架)并將另一側的支架稱為右側支架(左側支架),而不會影響對本實用新型的車輛的結構的理解。
[0069]圖5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方式的車輛的側視圖。
[0070]如圖5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方式的車輛200包括車廂210、左側支架220、右側支架(未示出)、三個左側走行部260、三個右側走行部(未示出)、動力系統(未示出)和制動系統(未示出)。左側支架220與車廂210通過多個(例如,6個)左側升降機構240連接,使得車廂210沿左側支架220升降。圖5所示的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方式的車輛200與圖4所示的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100的區別僅在于車輛200包括三個左側走行部260,并且在三個左側走行部260上安裝左側支架220。但是,與圖4所示的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100中的左側走行部160相同,圖5所示的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方式的車輛200中的每個左側走行部260也具有走行架261和兩個車輪262。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盡管圖5中未示出,但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方式的車輛200具有與三個左側走行部260相對應的三個右側走行部。而且,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不限于圖4和圖5所示的車輛的結構,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可以包括兩個、四個或更多的左側走行部和兩個、四個或更多的右側走行部,走行部較多會使車輛的轉向性能較好。
[0071]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在車輛的左側和右側均設置多個走行部的情況下,每個走行部可以僅包括一個車輪,由此能夠實現該車輛的穩定行駛。另外,圖4和圖5中所示的本實用新型的車輛的每一個走行部均具有兩個車輪也僅僅是示例,可以在一個走行架上安裝更多個車輪。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一個走行部包括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車輪有助于提高車輛的穩定性和載重性能。車輪使得車輛適于在路面上行駛。車輪可以用現有技術制造,在此省略其詳細描述。[0072]另外,一個走行架可以安裝兩個或多個車輪可以沿車輛行進方向布置成一排,或者在一個走行架上沿車輛行進方向布置一組或多組車輪,每組車輪包括兩個或更多個同軸的車輪,但是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并不以此為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一個走行部包括兩個或更多的車輪有助于提高車輛的穩定性和載重性能。
[0073]在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一個支架(左側支架或右側支架)與車廂之間至少存在一個(圖4中為4個,并且圖5中為6個)升降機構,各個升降機構可以是同一種升降機構,也可以是不同的升降機構。例如,圖1至圖3所示的車輛中的每一個升降機構都是齒輪齒條式升降機構。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圖1至圖3所示的升降機構也可以是另一類型的升降機構,或各種類型的升降機構。即,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各種不同的升降機構可以相互配合使用。例如,一個升降機構可以是齒輪齒條式升降機構、滑輪式升降機構、鏈條式升降機構、螺桿式升降機構、套筒式升降機構、剪叉式升降機構和折臂式升降機構之一。
[0074]因為該車輛采用了通過在車廂與左側支架之間以及車廂與右側支架之間分別安裝升降機構從而使車廂沿左側支架和右側支架升降的技術手段,所以達到了充分利用道路上空2米到4米之間的空間資源并及時調整車身高度躲避障礙物,有效提高道路運輸量的技術效果。即,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不僅能夠對車廂距地面的距離進行調節,使該車輛既能夠允許其它車輛在車廂下方通過,又能夠在存在例如:電線、廣告牌、橋梁等空中障礙時降低整體高度,從而從空中障礙的下方通過;而且采用車輪橫跨車道進行行駛,不用對道路等基礎設施進行改造,行駛靈活機動。在應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的情況下,不用在道路上鋪設軌道且不需要對車輛穿過的區域的空中障礙做清理或繞行,行駛機動靈活,由于可以跨越普通汽車進行行駛,充分利用了道路上方2米到4米的空間資源,可以避開城市交通擁擠。
[0075]優選的,車輛還可以包括:駕駛系統,其用于控制車輛的方向,當車輛行駛的道路上鋪設有磁道釘時,駕駛系統利用磁道釘導航控制車輛的行駛方向,例如轉彎等操作下不至于偏離。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該車輛的駕駛系統可以采用現有技術中公知的適用于車輛的駕駛系統,通過現有技術的駕駛系統,駕駛員可以在駕駛室內發出轉向信號,該信號被以有線或無線方式傳遞到位于走行架上的轉向機構,從而控制車輪轉向。因此, 申請人:在此省略了對駕駛系統的詳細描述。
[0076]優選的,左側升降機構和右側升降機構中的每一個升降機構可以是齒輪齒條式升降機構、滑輪式升降機構、鏈條式升降機構、螺桿式升降機構、套筒式升降機構、剪叉式升降機構和折臂式升降機構之一。
[0077]圖6示出了可以用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的齒輪齒條式升降機構的一個示例。
[0078]圖7示出了可以用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的滑輪式升降機構的一個示例。
[0079]圖8示出了可以用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的鏈條式升降機構的一個示例。
[0080]圖9示出了可以用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的螺桿式升降機構的一個示例。
[0081]圖10示出了可以用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的套筒式升降機構的一個示例。
[0082]圖11示出了可以用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的剪叉式升降機構的一個示例。
[0083]圖12示出了可以用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的折臂式升降機構的一個示例。[0084]以上圖6至圖12示出的各種類型升降機構的結構僅僅是示例,同一類型的升降機構可以采用不同的結構。此外,本實用新型的車輛還可以采用其它類型的升降機構。
[0085]另外,圖4和圖5中所示的一個支架(左側支架或右側支架)與車廂之間存在四個或六個升降機構僅僅是示例。根據需要,可以在一個支架與車廂之間安裝一個、兩個、三個、五個、七個或更多個升降機構。
[0086]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以上提及的升降機構的種類和升降機構的數量都僅僅是示例,根據需要,可以將現有技術中的其它的升降機構和其它數量的升降機構應用于本實用新型的車輛。另外,還可以在車輛中設置一些冗余的升降機構,使得即使一些升降機構出現故障而無法工作,其余的升降機構也可以正常工作來使車廂升高或降低。
[0087]優選的,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還可以包括監測器(未示出)。當車輛包括多個監測器時,多個監測器可以安置于車廂的頂面、底面、前端、后端、左側、右側以及左側走行部和右側走行部上的任何一個位置。監測器用于監視車輛的前方、上方、后方、左方和右方以及車廂的下方是否存在物體,例如,車輛前方、后方和上方的電力線、廣告牌、橋梁等,以及車輛前方、后方和車廂下方的車輛或行人等。當監測器監視到存在物體時,檢測該物體的高度、速度和距車輛的距離中的至少一項。升降機構根據監測器的監視結果和/或檢測結果來工作,即,升降機構升高、降低或保持不變。當然,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升降機構可以人工控制,也可以自動控制,而且,對升降機構的控制的具體細節在現有技術中已有描述,在此不再詳細描述。
[0088]例如,當監測器監視到車輛下方存在其它車輛,并且檢測到車廂的底面距該車輛的最高點較近(即,小于等于某一第一安全距離,例如,10厘米)時,升降機構不進行操作以使車廂保持高度不變或進行升高操作以使車廂升高,從而防止車廂與其下方的車輛接觸。又例如,當監測器監視到車輛下方不存在其它車輛時,或者當監測器監視到車輛下方雖然存在其它車輛,但是車廂的底面距該車輛最高點的距離較遠(即,大于等于某一第二安全距離,例如,50厘米)時,升降機構不進行操作以使車廂保持高度不變,或進行降低操作以使車廂降低,從而使車廂避開空中的障礙。
[0089]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中的監測器可以是現有技術中的任何一種監測器,例如,光學監測器、無線電監測器、超聲波監測器等。
[0090]圖13和圖14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三實施方式的具有提升裝置的車輛在其行進方向上的示意圖。
[0091]具體而言,圖13和圖14示出的車輛的車廂內設置有提升裝置,用于當車輛行駛到物體上方時,通過提升裝置將物體(圖13和圖14中為一輛汽車)提升到車廂內。另外,根據需要,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三實施方式的具有提升裝置的車輛還可以將物體提升貼近車廂底部,或提升到車廂頂部。提升裝置包括如下的至少一種:機械臂、吊籃、吊鉤和爪鉤。另外,需要說明的是,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提升裝置可以是救援裝置,包括放下救援人員,提升傷員,故障車,本實用新型應用實例并不以此為限。
[0092]例如,如圖13所示,當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三實施方式的車輛所經的車道發生車禍導致堵車時,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三實施方式的車輛可以利用該車道上方2米到4米左右的空間,并根據其它車輛的高低不同隨時通過升降機構調整車廂距地面的高度,以增加倒U形下方的空間。因此,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三實施方式的車輛可以實現橫跨其他普通車輛開至事故現場,從而展開救援,例如通過吊籃搭載傷員,或者通過機械臂利用控制單元或控制模塊將事故車輛等物體提升貼近車廂底部,或提升到車廂內(見圖14),或提升到車廂頂部,以使道路保持暢通。
[0093]另外,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中,根據實際需要,可以通過升降機構的升降在很大范圍內調整本實用新型的車輛的高度。例如,根據需要,通過升降機構的升降使得車輛下方可以通過絕大多數類型的汽車,并且可以在空中障礙的下方通過。優選地,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的至少一個升降機構使得車輛車廂的底面與地面的距離大于或等于2米,并且使得車輛的最高點與地面的距離小于或等于4.5米。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并不必須同時滿足這兩個高度條件,而是可以利用升降機構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車輛高度。例如,在遇到高度超過2米的公交車時,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的車廂可以升高為車廂底面的高度超過該公交車的高度以從該公交車上方通過。因此,通過使升降機構這樣工作,使得車輛車廂底面距地面的高度能夠通過一般的汽車,并且使得車輛在行駛時車廂的頂部不會碰到一般橋梁的下端或隧道的上部。當然,如果在碰到空中障礙物的同時車廂下方有汽車或其它物體時,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可以停車以等到下方的汽車或物體移走,再從空中障礙物下方通過。當在遭遇空中障礙物的同時遇到堵車而無法降低高度時,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可以在堵車的道路上方行駛,從而繞行其它路段以避開堵車路段。又例如,當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停車以使乘客或承載的汽車進入車廂或離開車廂時,通過升降機構的升降使得車廂降到最低點(例如,車廂底面距地面5厘米至30厘米),從而使得乘客或車輛能夠容易地從地面進出車廂。因此,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機動靈活,尤其適合于在交通繁忙的大城市使用。
[0094]上述技術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0095]因為該車輛采用了車輪并在車廂和走行架之間安裝升降機構的技術手段,所以達到了充分利用道路上空2米到4米之間的空間資源并及時調整車身高度躲避障礙物,有效提高道路運輸量的技術效果。即,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不僅能夠對車廂距地面的距離進行調節,使該車輛既能夠允許其它車輛在車廂下方通過,又能夠在存在例如:電線、廣告牌、橋梁等空中障礙時降低整體高度,從而從空中障礙的下方通過;而且采用車輪橫跨車道進行行駛,不用對道路等基礎設施進行改造,行駛靈活機動。在應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的情況下,不用在道路上鋪設軌道且不需要對車輛穿過的區域的空中障礙做清理或繞行,行駛機動靈活,由于可以跨越普通汽車進行行駛,充分利用了道路上方2米到4米的空間資源,可以避開城市交通擁擠。
[0096]當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的車廂沿左側支架和右側支架降低到了最低點時,車廂的底面距地面非常近,例如,5厘米至30厘米。因此,當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被用于運輸其它車輛時,在沒有特殊結構的站臺設施的情況下,其它車輛能夠在地面上從車廂前端和后端的開口直接(或利用簡單的坡度板)駛入和駛出車廂,從而使得其它車輛能夠經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運載而避開堵塞的交通,快速到達交通暢通的地方或距目的地最近的地方。而且,當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運輸乘客時,不需要特殊的站臺結構,乘客可以容易地從地面經車廂左右側的車門進入車廂。尤其是,車廂的底面距地面非常近,例如,5厘米至30厘米,這使得一些行動不便的人士能夠較容易地進入車廂。而且,在遇到一些緊急情況時,不需要專門建設的車站,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輛所運送的車輛或乘客能夠容易地離開車廂到達地面,這對于保障人員和/或車輛的安全非常有利。
[0097] 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其包括制動系統、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還包括: 車廂,其包括左車廂壁和右車廂壁,并且所述車廂用于容納人或物; 左側支架,其位于所述左車廂壁的左側并通過至少一個左側升降機構與所述左車廂壁連接,使得所述車廂沿該左側支架升降; 右側支架,其位于所述右車廂壁的右側并通過至少一個右側升降機構與所述右車廂壁連接,使得所述車廂沿該右側支架升降; 至少一個左側走行部,其上安裝有所述左側支架;以及 至少一個右側走行部,其上安裝有所述右側支架; 其中,所述動力系統用于驅動所述至少一個左側走行部和所述至少一個右側走行部,所述制動系統對所述至少一個左側走行部和所述至少一個右側走行部進行制動, 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左側走行部和所述至少一個右側走行部中的每一個均包括: 走行架;以及 安裝于所述走行架的至少兩個車輪,使得所述車輛適于在路面上行駛; 其中,所述車輛在行駛方向上呈倒U形,以允許其它車輛從所述車廂下方通過。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還包括: 駕駛系統,其用于控制所述車輛的方向,當所述車輛行駛的道路上鋪設有磁道釘時,所述駕駛系統利用磁道釘導航控制所述車輛的行駛方向。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 所述至少一個左側升降機構和所述至少一個右側升降機構中的每一個為齒輪齒條式升降機構、滑輪式升降機構、鏈條式升降機構、螺桿式升降機構、套筒式升降機構、剪叉式升降機構和折臂式升降機構之一。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還包括: 監測器,其用于監視所述車輛的前方、上方、后方、左方和右方以及所述車廂的下方是否存在物體,并且當監視到存在物體時,用于檢測該物體的高度、速度和距所述車輛的距離中的至少一項, 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升降機構根據所述檢測器的監視結果和/或檢測結果工作。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 通過所述至少一個左側升降機構和所述至少一個右側升降機構調整所述車廂的高度,使得所述車廂的底面與地面的距離大于或等于2米,并且使得所述車輛的最高點與地面的距離小于或等于4.5米,并且 所述至少一個左側走行部和所述至少一個右側走行部之間的最小水平距離以及所述左側支架和所述右側支架之間的最小水平距離均大于或等于2.5米,或者均大于或等于5米,或者均大于或等于7.5米。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 當通過所述至少一個左側升降機構和所述至少一個右側升降機構使所述車廂降到最低點時,所述車廂的底面距地面的距離為5厘米至30厘米, 所述車廂內的左車廂壁和右車廂壁之間的最小距離大于或等于2米,或者大于或等于4.5米,或者大于或等于7米。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廂的左車廂壁和右車廂壁中的至少之一設置有至少一個門以便于乘客出入所述車廂。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廂包括前車廂壁和后車廂壁,所述前車廂壁和所述后車廂壁中的至少之一設置有開口以便于其它車輛駛入和駛出所述車廂。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廂設置有提升裝置,用于當所述車輛行駛到物體上方時,通過提升裝置將所述物體提升貼近所述車廂底部,或提升到所述車廂內,或提升到所述車廂頂部;所述提升裝置包括如下的至少一種:機械臂、吊籃、吊鉤和爪鉤。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廂的前后兩端中的至少一端設置有交通信號燈,以向所述車輛前方和/或后方的其它車輛指示是否允許所 述其它車輛進入所述車廂之下。
【文檔編號】B62D21/00GK203793414SQ201420121229
【公開日】2014年8月27日 申請日期:2014年3月18日 優先權日:2014年3月18日
【發明者】張迪, 張開婷, 張一諾 申請人:張迪, 張一諾, 張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