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交通工具。
背景技術:
隨著環保意識的提高,人們開始倡導“低碳環保,綠色出行”的理念。自行車或電動車等微型交通工具作為一種有效代替燃油汽車的綠色交通工具,越來越受到大眾的青睞。目前,傳統自行車或電動車都是通過旋轉車龍頭(即水平旋轉第一車輪)來實現轉向,存在轉向半徑大、費力等缺點。
技術實現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便于轉向的交通工具。
一種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車架、第一車輪、第二車架、第二車輪和轉向軸;所述第一車輪設在所述第一車架上且能夠相對于所述第一車架轉動;所述第二車輪設在所述第二車架上且能夠相對于所述第二車架轉動;所述第一車架與所述第二車架通過所述轉向軸連接;
所述第一車架靠近所述轉向軸的一端與所述第二車架靠近所述轉向軸的一端在同一方向時,所述交通工具直線行進;所述第一車架靠近所述轉向軸的一端與所述第二車架靠近所述轉向軸的一端圍繞所述轉向軸轉動而不在同一方向時,所述第一車輪和第二車輪同時轉向,并且所述第一車輪與第二車輪的行進方向不同,從而實現同步配合轉向。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車架與所述轉向軸可轉動連接,所述第一車架與所述轉向軸限位連接且與所述轉向軸的連接部位相對于所述轉向軸位置固定,所述第一車架通過所述轉向軸能夠相對于所述第二車架傾斜和轉動;
當將所述第一車架相對于所述第二車架傾斜時能同步帶動所述第一車輪傾斜并轉向,并能夠經由所述轉向軸同步帶動所述第二車架及所述第二車輪向與所述第一車輪的轉向方向相反的方向偏轉,使所述第二車輪的行進方向偏離原方向,以與所述第一車輪配合進行轉向。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轉向軸從其底部至其頂部的指向相對豎直方向向所述第二車架的尾部偏離或向所述第一車架的前部偏離。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轉向軸的軸向與豎直方向所成的夾角的度數為5°~85°。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轉向軸與所述第二車架之間通過軸承可轉動連接,所述轉向軸的軸向與所述軸承的轉動平面垂直。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車輪的轉動平面與所述第一車架的位置相對固定。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車架具有轉向操控部、車輪安裝部及導向部,所述轉向操控部設在所述導向部的一端,所述導向部的另一端與所述轉向軸限位連接,所述車輪安裝部位于所述轉向操控部的下方;所述第一車輪安裝在所述車輪安裝部。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轉向操控部設有把手。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轉向軸位于所述第一車輪與所述第二車輪之間。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車架包括主體部及連接部,所述連接部與所述主體部之間呈銳角或垂直設置;所述轉向軸與所述連接部可轉動連接且所述轉向軸的軸向與所述連接部垂直設置;所述第二車輪設在所述主體部上。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車輪與所述第二車輪的總數量不小于3個。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車架上設有臀部支撐組件。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交通工具還包括控制裝置、可充電的供電組件及驅動裝置,所述控制裝置、所述可充電的供電組件與所述驅動裝置電性連接,所述驅動裝置與所述第一車輪和/或所述第二車輪連接以驅動相應的車輪轉動。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交通工具還包括警示裝置、與所述控制裝置及所述可充電的供電組件分別電性連接的照明裝置和/或與所述控制裝置及所述可充電的供電組件分別電性連接的無線通訊裝置。
上述交通工具的第一車架與第二車架之間通過轉向軸可轉動連接,在需要轉向時,只要將第一車架靠近轉向軸的一端與第二車架靠近轉向軸的一端圍繞轉向軸轉動,使不在同一方向即可,此時,第一車架帶動第一車輪偏轉,第二車架帶動第二車輪偏轉,也即第一車輪與第二車輪同時轉向,并且第一車輪與第二車輪的行進方向不同,從而實現同步配合轉向,轉向半徑小,可輕松、便捷地實現轉向。上述交通工具具有安全、易于操作、結構簡單、成本低、轉彎半徑小等優點。
進一步,第二車架與轉向軸可轉動連接,第一車架與轉向軸限位連接且與轉向軸的連接部位相對于轉向軸位置固定,第一車架通過轉向軸能夠相對于第二車架傾斜和轉動,當需要轉向時,可以通過傾斜第一車架,使第一車輪的行進方向和第二車輪的行進方向不一致實現配合轉向。
更進一步,通過設置轉向軸從其底部至其頂部的指向相對豎直方向朝向第二車架的尾部偏離,操作者傾斜第一車架的方向與交通工具轉動的方向一致,保證了身體的重力與轉向時產生的離心力平衡,從而保證了操作者的安全性;另外這種轉向方式更符合人的工程力學及身體直覺,能帶給操作者更多的體驗感和騎行樂趣,具有較高的實用價值。若設置轉向軸從其底部至其頂部的指向相對豎直方向朝向第一車架的前部偏離,則傾斜第一車架的方向與需要轉向的方向相反才能向需要轉向的方向轉向。不同的轉向方式可以滿足不同的用戶需求,增強用戶體驗。
附圖說明
圖1為一實施例的轉向軸指向第二車架尾部的交通工具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所示交通工具的另一視角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圖1所示交通工具簡化后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其它實施例中轉向軸指向第一車架的交通工具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圖4所示交通工具的另一視角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便于理解本實用新型,下面將參照相關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圖中給出了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但是,本實用新型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實施例。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例的目的是使對本實用新型的公開內容的理解更加透徹全面。
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定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
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實用新型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和/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
請結合圖1、圖2和圖3,一實施例的交通工具10包括第一車架100、第一車輪200、第二車架300、第二車輪400及轉向軸500。
第一車架100用于轉向。在本實施例中,第一車架100具有轉向操控部110、車輪安裝部120及導向部130。
轉向操控部110設在導向部130的一端。導向操控部110設有把手140。把手140與轉向操控部110固定連接,以用于操控轉向。可理解,在其它實施例中,也可以通過其它自動控制導向的機構操控導向操控部110。
車輪安裝部120位于轉向操控部110的下方。車輪安裝部120為岔開的結構,以用于安裝第一車輪200。
導向部130的另一端與轉向軸500限位連接。所述限位連接是指導向部130與轉向軸500的連接部位相對于轉向軸500位置固定。可理解,當轉向軸500上具有多級可調的用于與導向部130的連接位時,只要在每個連接位上,導向部130與轉向軸500的連接部位相對于轉向軸500位置固定也屬于上述限位連接。導向部130與轉向軸500的限位連接用于限制導向部130相對于轉向軸500在水平方向轉動。
在交通工具10行進時(若是可折疊結構,是指在展開狀態下的行進),轉向操控部110、車輪安裝部120及導向部130之間的位置均相對固定。轉向操控部110、車輪安裝部120及導向部130可以為一體成型的結構,也可以采用多根連接桿固定連接或限位連接構成。可理解,在其它實施例中,第一車架100的具體結構不限于上面所述,只要第一車架100能夠用于安裝第一車輪200,并與轉向軸500限位連接即可。
第一車輪200設在第一車架100上且能夠相對于第一車架100轉動。在本實施例中,第一車輪200的轉動平面相對于轉向操控部110、車輪安裝部120及導向部130的位置固定不變,從而第一車輪200相對第一車架100不可轉向,也即與傳統的通過水平轉動第一車輪200轉向的方式不同,本實施例的交通工具10不可通過傳統的水平轉動第一車輪200來轉向。
本實施例的第一車輪200有一個。第一車輪200可轉動安裝在第一車架100的車輪安裝部120。可理解,在其它實施例中,第一車輪200在第一車架100上的安裝方式不限于上面所述,車輪安裝部120也不限于岔開的結構。第一車輪200的數量也不限于一個,如也可以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等,多個第一車輪200之間可通過可變形的連桿結構連接,在傾斜轉向時,該連接結構可變形,如可以從長方形變形為非直角的平行四邊形等。
第二車架300用于供操作者站立或坐騎。對于可以坐騎的交通工具,可以在第二車架300上設置臀部支撐組件。該臀部支撐組件可以與第二車架300固定連接,也可以為與第二車架300可折疊式連接。
在本實施例中,第二車架300包括主體部310及連接部320。連接部320與主體部310之間呈呈銳角或垂直設置。優選的,連接部320與主體部310之間呈銳角設置,如5°~85°的銳角。更優選的,連接部320與主體部310之間的夾角為10°~40°。通過設置與主體部310呈一定夾角設置的連接部320,便于轉向軸500安裝。可理解,在其它實施例中,第二車架300不限于采用主體部310與連接部320的結構設置,也可以只有該主體部310,此時可認為主體部310與連接部320呈0°夾角設置。
第二車輪400設在第二車架300的主體部310上且可轉動。在本實施例中,第二車輪400有兩個,兩個第二車輪400與一個第一車輪200構成三輪車式結構。可理解,在其它實施例中,第二車輪400的數量不限于兩個,如也可以只有一個,或者三個或三個以上等。
第一車輪200與第二車輪400的總數量優選為至少三個,也可以為兩個,對于總數量為兩個,第一車輪200與第二車輪400至少其中一個的輪寬較大,以便于在轉向時形成穩定支撐。
轉向軸500可轉動設在第二車架300上。具體的,在本實施例中,轉向軸500與第二車架300的連接部320通過軸承可轉動連接。軸承的轉動平面與連接部320平行,轉向軸500的軸向與連接部320及軸承的轉動平面垂直設置。
可理解,在其它實施例中,轉向軸500也不限于通過軸承與第二車架300可轉動連接。
在本實施例中,轉向軸500從其底部至其頂部的指向相對豎直方向朝向第二車架300的尾部偏離。優選的,轉向軸500的軸向與豎直方向所成的夾角為銳角,如在5°~85°之間。更進一步優選的,轉向軸500的軸向與豎直方向所成的夾角為10°~40°。該夾角設置使得在第一車架100與第二車架300通過轉向軸500連接后,第一車架100通過轉向軸500能夠相對于第二車架300傾斜,并且當操作者需要轉向時,可將第一車架100相對于第二車架300傾斜,就能同步帶動第一車輪200傾斜和轉向,并能夠經由轉向軸500同步帶動第二車架300及第二車輪400向與第一車輪200行進方向相反的方向偏轉,使第二車輪400的行進方向偏離原方向,與第一車輪200配合進行轉向。由于在轉向時,第二車輪400也配合發生轉向,不再局限于通過第一車輪200轉向,因此所需的轉彎半徑小。
進一步,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施例經過研究發現,通過上述轉向軸500及相應的夾角設置,在引起第二車架300與第二車輪400向與第一車輪200的行進方向相反的方向偏轉時,隨著轉向的進行,由于轉向軸500相對第二車架300的轉動,第一車架100及第一車輪200也隨后被帶動向所需的轉向方向偏轉,即第一車架100及第一車輪200由相對第二車架200傾斜逐漸變為相對于第二車架200發生水平方向上的轉向轉動,直至第一車架100復位為豎直。
此外,如圖4和圖5所示,在其它實施例中,當轉向軸500的從其底部至其頂部的指向相對豎直方向朝向第一支架100時,通過與上述類似的轉向軸500與豎直方向的夾角設置,也可以以類似的方式實現轉向,不同的是,在轉向操作時,需要以與轉向方向不同的方向傾斜第一支架100。該種轉向方式,可應用在一些趣味車中,以使操作者體驗不同的轉向感受。
在本實施例中,轉向軸500位于該交通工具10的第一車輪200和第二車輪400之間,便于操作者傾斜第一車架100。
此外,在本實施例中,該交通工具10還包括控制裝置(圖未示)、警示裝置(圖未示)、照明裝置(圖未示)、無線通訊裝置(圖未示)、可充電的供電組件(圖未示)及驅動裝置(圖未示)。控制裝置、可充電的供電組件及驅動裝置設在第一車架100和/或第二車架300上。控制裝置、可充電的供電組件與驅動裝置電性連接。照明裝置、警示裝置及無線通訊裝置與控制裝置及可充電的供電組件分別電性連接。警示裝置可以為LED尾燈、轉向燈等。可充電的供電組件可以為但不限于鋰離子電池、金屬空氣電池、燃料電池、太陽能電池、鉛酸電池或鎳氫電池等。驅動裝置與第一車輪200和/或第二車輪400連接以驅動相應的車輪轉動。可理解,在其它實施例中,該交通工具10還可以為腳踏式驅動方式等。
上述10的第一車輪200的轉動平面與第一車架100的位置相對固定,從而第一車輪200相對第一車架100不可轉向,即不能通過水平旋轉第一車輪200的方式實現轉向。第一車架100與第二車架300之間可轉動連接,操作者在需要轉向時,可以通過傾斜第一車架100,使第一車輪200的行進方向和第二車輪400的行進方向不一致,并且第二車輪400的偏離方向剛好與第一車輪100的行進方向可以轉向配合,從而轉向半徑小,操作者可輕松、便捷地實現轉向。上述交通工具10具有安全、易于操作、結構簡單、成本低、轉彎半徑小等優點。
進一步,通過設置轉向軸500從其底部至其頂部的指向相對豎直方向朝向第二車架300的尾部偏離,且轉向軸500的軸向與豎直方向所成的夾角優選為銳角,操作者傾斜第一車架100的方向與交通工具10轉動的方向一致,保證了身體的重力與轉向時產生的離心力平衡,從而保證了操作者的安全性;另外這種轉向方式更符合人的工程力學及身體直覺,能帶給操作者更多的體驗感和騎行樂趣,具有較高的實用價值。
可理解,在其他實施例中,也不限于整個第一車架100相對于與第二車架可傾斜或可轉動,只要第一車架100靠近轉向軸500的一端與第二車架300靠近轉向軸600的一端能夠相對轉動,并且第一車輪200與第二車輪400的行進方向不同,實現同步配合轉向即可,相應地,當第一車架100靠近轉向軸500的一端與第二車架300靠近轉向軸500的一端在同一方向時,交通工具10直線行進;第一車架100靠近轉向軸500的一端與第二車架300靠近轉向軸500的一端在圍繞轉向軸500轉動而不在同一方向時,第一車架100帶動第一車輪200偏轉,并能夠經由轉向軸500同步帶動第二車架300及第二車輪向400與第一車輪200的轉向方向相反的方向偏轉,使第二車輪400的行進方向偏離原方向,以與第一車輪200配合進行轉向。
此外,可理解,在其它實施例中,也可以采用本實施例的轉向方式與傳統的水平轉動車把手帶動第一車輪轉向的方式相結合的方式。
本文所述“固定”是指各部件之間位置相對固定,包括采用焊接、螺紋連接等固定方式固定,也包括在多級可調狀態下的某一級狀態下各部件的位置相對固定。
以上所述實施例的各技術特征可以進行任意的組合,為使描述簡潔,未對上述實施例中的各個技術特征所有可能的組合都進行描述,然而,只要這些技術特征的組合不存在矛盾,都應當認為是本說明書記載的范圍。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