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帶有卡扣的汽車注塑件,其特征在于,包括注塑件本體(1),注塑件本體(1)上設有與車身緊密配合的第一卡扣組件(2)、第二卡扣組件(3),第一卡扣組件(2)包括第一連接座(21)、第一支柱(22),第二卡扣組件(3)包括第二連接座(31)、第二支柱(32),第一連接座(21)、第二連接座(31)相對布置,第一連接座(21)、第二連接座(31)均與注塑件本體(1)連接且第一連接座(21)、第二連接座(31)均沿注塑件本體(1)寬度方向延伸,第一連接座(21)與第二連接座(31)之間預留有間隙,第一連接座(21)上設置有第一支柱(22)且第一支柱(22)垂直于注塑件本體(1),第二連接座(31)上設置有第二支柱(32)且第二支柱(32)垂直于注塑件本體(1),第一支柱(22)與第二支柱(32)相對布置,第一支柱(22)遠離第二支柱(32)一側設有第一卡角(23),第二支柱(32)遠離第一支柱(22)一側設有第二卡角(3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有卡扣的汽車注塑件,其特征在于,第一支柱(22)遠離第二支柱(32)一側設有第一安裝槽(24),第一卡角(23)設置在第一安裝槽(24)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帶有卡扣的汽車注塑件,其特征在于,第二支柱(32)遠離第一支柱(22)一側設有第二安裝槽(34),第二卡角(33)設置在第二安裝槽(34)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帶有卡扣的汽車注塑件,其特征在于,第一安裝槽(24)、第二安裝槽(34)的橫截面均呈U型,并且第一安裝槽(24)、第二安裝槽(34)的深度相等。
5.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帶有卡扣的汽車注塑件,其特征在于,第一連接座(21)、第二連接座(31)之間的間隙內設有至少一個連接筋(4),連接筋(4)兩端分別與第一連接座(21)、第二連接座(31)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帶有卡扣的汽車注塑件,其特征在于,各連接筋(4)與第一連接座(21)連接一端沿第一支柱(22)延伸方向延伸至第一支柱(22)頂端并與第一支柱(22)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帶有卡扣的汽車注塑件,其特征在于,各連接筋(4)與第二連接座(31)連接一端沿第二支柱(32)延伸方向延伸至第二支柱(32)頂端并與第二支柱(32)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帶有卡扣的汽車注塑件,其特征在于,第一卡扣組件(2)、第二卡扣組件(3)與注塑件本體(1)一體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