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車輛運輸及互聯網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帶有智能鎖的共享手推車。
背景技術:
手推車是機場、火車站以及超市等公共場所運輸行李物件和貨品的便利運輸工具,極大了方便了旅客和顧客的出行和購物。目前手推車普遍是由經營方免費提供給用戶在特定的區域內使用,由于上述公共場所均為開放式空間,個別使用者為了方便常常會將手推車推出劃定的區域,造成了手推車的丟失和損壞,經營場所會增大經營成本和管理支出。
目前共享單車在公共出行方面已經成為社會的主流,在方便公眾的同時也能獲取經濟效益。如何借鑒共享單車的經營模式來管理和經營手推車是值得研究的課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帶智能鎖的共享手推車,該手推車加裝了智能鎖,能實現手推車在授權下的共享使用,便于經營者對手推車的管理,同時可通過共享使用實現經濟利益。
一種帶智能鎖的共享手推車,該手推車在側梁處安裝智能鎖,智能鎖的鎖芯對應側梁內部剎車桿上的鎖孔,智能鎖在外部指令的控制下伸出或縮回鎖芯,實現手推車的使用或回收。
進一步地,所述智能鎖安裝在側梁上對應把手的位置或者車輪處。
進一步地,所述智能鎖上設置有定位裝置,通過定位裝置向后臺發送位置信息,一旦手推車超出了設定范圍,智能鎖自動鎖定手推車。
進一步地,該共享手推車還包括手機應用軟件、熱點系統和云平臺;使用手推車時:手機應用軟件掃描智能鎖上的二維碼獲得電子鎖唯一的id號碼,手機應用軟件向云平臺發送開鎖請求,云平臺確認開鎖請求是否合法,確認合法后云平臺通過網絡向熱點系統發送開鎖指令,熱點系統接收到開鎖指令后通過射頻向智能鎖發送開鎖指令,智能鎖完成開鎖動作;歸還手推車時:智能鎖由使用者手動鎖車,智能鎖鎖定后向熱點系統發送鎖定信號,熱點系統向云平臺發送鎖車完成信號,云平臺確認手推車使用完成后向手機應用軟件發送使用完成信息。
進一步地,所述手推車中的把手與剎車桿的一端通過回轉軸活動連接,剎車桿的另一端與手推車的剎車機構連接,固定塊固定連接在側梁內部,剎車桿上加工有一個盤形結構作為固定擋片,活動擋片和彈簧套裝在剎車桿上,彈簧位于活動擋片和固定擋片之間,剎車桿穿過固定塊上的過孔,活動擋片與固定塊的底面在彈簧預緊力的作用下接觸。
有益效果:
1、本發明將手推車與智能車鎖相結合,實現手機、平板電腦等智能終端控制手推車車鎖,自助對手推車解鎖、上鎖,實時掌握手推車分布位置等,實現手推車的共享租賃。
2、本發明的手推車租賃時不僅實現隨時借、隨時停的靈活應用和管理機制,還實現全程跟蹤、提前預約等功能,大大提高公共手推車的使用方便性,提高普及率和利用率,降低建設運營成本。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現有手推車實現停駐車的結構示意圖;
圖3位本發明加裝智能鎖的局部結構示意圖。
其中,1-把手、2-回轉軸、3-剎車桿、4-固定塊、5-側梁、6-智能鎖、7-鎖芯、8-活動擋片、9-固定擋片。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并舉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詳細描述。
如附圖1所示,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帶智能鎖的共享手推車,在原有的手推車上加裝了智能鎖7,智能鎖7安裝在手推車側梁5的上方對應把手1的位置。
如附圖2所示,手推車未加裝智能鎖時,向下壓把手即可推動使用手推車,松開把手后把手復位則無法推動手推車;其原理是:把手1與剎車桿3的一端通過回轉軸2活動連接,剎車桿的另一端與手推車的剎車機構連接,固定塊4固定連接在側梁5內部,剎車桿3上加工有一個盤形結構作為固定擋片9,活動擋片8和彈簧套裝在剎車桿3上,彈簧位于活動擋片8和固定擋片9之間,剎車桿3穿過固定塊4上的過孔,活動擋片8與固定塊4的底面在彈簧預緊力的作用下接觸。下壓把手1時,把手1與固定塊4的接觸點為支點產生轉動,把手1上與剎車桿3的連接端向上運動,同時把手1帶動剎車桿3向上運動,剎車桿3向上運動則使剎車機構解鎖,使用者能夠推動手推車。剎車桿3在向上運動的過程中通過固定擋片9對彈簧進行進一步壓縮,一旦松開把手1,剎車桿3會在彈簧的作用下向下運動復位,剎車桿3再帶動剎車機構將車輪鎖死。
剎車桿的把手1在不受外力的作用下,手推車的車輪在剎車桿3的作用下保持剎車狀態,下壓把手1時,把手1通過回轉軸2帶動剎車桿3向上運動解除剎車狀態。
如附圖3所示,本發明的智能鎖固定安裝在手推車側梁5的上方對應把手1的位置,手推車中的剎車桿3上加工有與智能鎖6的鎖芯7配合的鎖孔,手推車在鎖定狀態下鎖芯7穿過固定塊4、側梁5以及剎車桿3上的鎖孔限制了把手1的下壓運動,手推車的車輪在剎車桿3的作用下保持剎車狀態無法使用。
使用手推車時:手機應用軟件掃描智能鎖上的二維碼獲得電子鎖唯一的id號碼,手機應用軟件向云平臺發送開鎖請求,云平臺確認開鎖請求是否合法,確認合法后云平臺通過網絡向熱點系統發送開鎖指令,熱點系統接收到開鎖指令后通過射頻向智能鎖發送開鎖指令,智能鎖6完成開鎖動作;歸還手推車時:智能鎖由使用者手動鎖車,智能鎖6在鎖定后向熱點系統發送鎖定信號,熱點系統向云平臺發送鎖車完成信號,云平臺確認手推車使用完成后向手機應用軟件發送使用完成信息。
綜上所述,以上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用于限定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