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兒童推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兒童推車,包括推車車架,推車車架包括轉動連接的第一桿和第二桿,兒童推車還包括將第一桿和第二桿鎖定的第一鎖機構和使第一鎖機構解鎖的解鎖機構,推車車架還包括設在第二桿上的固定座,第一鎖機構包括設在固定座上的鎖槽、滑動設在第一桿上的鎖銷,第一鎖機構鎖定時,鎖銷插在鎖槽中,第一鎖機構解鎖時,鎖銷與鎖槽分離;解鎖機構包括滑動設在固定座上的拉桿、與拉桿轉動連接的擺桿、與擺桿配合的滑塊,擺桿與固定座轉動連接,滑塊滑動設在固定座上,第一鎖機構解鎖時,滑塊滑動使滑塊與鎖銷相抵使鎖銷從鎖槽中脫出。該兒童推車的第一鎖機構和解鎖機構結構簡單,使得兒童推車折疊和展開操作簡便,便于該兒童推車的使用。
【專利說明】
一種兒童推車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兒童用品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兒童推車。
【背景技術】
[0002]現有技術中的兒童推車,包括具有展開位置與折疊位置的推車車架、設置在推車車架底部的前輪組件和后輪組件,推車車架至少包括相轉動連接的兩根桿,如前支架和后支架。現有技術中用于將這兩根桿的相對位置相鎖定的鎖定機構和使鎖定機構解鎖的解鎖機構結構復雜,操作不便,從而使得兒童推車的折疊和展開操作均很不方便。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現有技術中的不足,提供一種鎖定和解鎖均很方便的兒童推車。
[0004]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5]—種兒童推車,包括推車車架、設置在所述推車車架的底前部的前輪組件和設置在所述推車車架的底后部的后輪組件、設置在所述推車車架上的座兜組件,所述推車車架至少包括相轉動連接的第一桿和第二桿,所述兒童推車還包括用于將所述第一桿和所述第二桿的相對位置相鎖定的第一鎖機構和使所述第一鎖機構解鎖的解鎖機構,所述推車車架還包括固定設置在所述第二桿的上端部的固定座,所述第一鎖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固定座上的鎖槽、能夠滑動地設置在所述第一桿上的鎖銷,當所述第一鎖機構處于鎖定狀態時,所述鎖銷插設在所述鎖槽中,當所述第一鎖機構處于解鎖狀態時,所述鎖銷與所述鎖槽分離;
[0006]所述解鎖機構包括能夠滑動地設置在所述固定座上的拉桿、一端部與所述拉桿的一端部通過第一軸相轉動連接的擺桿、與所述擺桿的另一端部相配合的滑塊,所述擺桿與所述固定座通過第二軸相轉動連接,所述第一軸和所述擺桿的另一端部分別位于所述第二軸的兩側,所述滑塊能夠滑動地設置在所述固定座上,當所述第一鎖機構解鎖時,所述滑塊滑動使所述滑塊的一端部與所述鎖銷相抵使所述鎖銷從所述鎖槽中脫出。
[0007]優選地,所述解鎖機構還包括解鎖拉手,所述解鎖拉手與所述拉桿的另一端部相轉動連接,當向上拉動所述解鎖拉手時,使所述第一鎖機構解鎖。
[0008]優選地,所述解鎖機構還包括解鎖時用于限制所述拉桿在所述固定座上滑動的限位件,所述限位件與所述拉桿相固定連接。
[0009]優選地,所述解鎖機構還包括在所述第一鎖機構解鎖后用于驅使所述拉桿復位的第一復位元件和用于驅使所述滑塊復位的第二復位元件。
[0010]優選地,所述第一鎖機構還包括用于驅使所述鎖銷從解鎖狀態向鎖定狀態復位的第三復位元件。
[0011 ]優選地,所述第一桿為前支架,所述第二桿為后支架,所述推車車架還包括支撐桿,所述支撐桿與所述后支架通過第三軸相轉動連接,所述第三軸沿上下方向延伸,所述推車車架還包括下端部與所述支撐桿的上端部相轉動連接的推桿,所述推桿至少具有正向的第一工作位置和反向的第二工作位置,所述兒童推車還包括用于將所述支撐桿與所述后支架之間的相對位置相鎖定的第二鎖機構、用于將所述推桿與所述支撐桿相對位置相鎖定的第三鎖機構。
[0012]進一步地,所述座兜組件能夠轉動地設置在所述支撐桿上,或者所述座兜組件能夠轉動地設置在所述推桿上,所述座兜組件至少具有正向的第三工作位置和反向的第四工作位置。
[0013]進一步地,所述推桿包括下推桿、能夠滑動地設置在所述下推桿上的上推桿,所述下推桿的下端部與所述支撐桿相轉動連接,所述兒童推車還包括用于將所述上推桿與所述下推桿的相對位置相鎖定的第四鎖機構。
[0014]進一步地,所述支撐桿呈開口朝上的U字型結構。
[0015]進一步地,所述前輪組件設置在所述前支架的下部,所述后輪組件設置在所述后支架的下部,所述兒童推車折疊時,所述前支架向后翻轉與所述后支架靠攏,所述前輪組件和所述后輪組件均撐立于地面。
[0016]由于上述技術方案的運用,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點:本實用新型的兒童推車的第一鎖機構和解鎖機構結構簡單,鎖定和解鎖操作方便,使得兒童推車的折疊和展開操作均很方便,從而便于該兒童推車的使用。
【附圖說明】
[0017]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兒童推車在展開狀態下的立體圖(推桿處于第一工作位置、座兜組件處于第三工作位置);
[0018]附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兒童推車在展開狀態下的側視圖(推桿處于第一工作位置、座兜組件處于第三工作位置);
[0019]附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兒童推車在展開狀態下的側視圖(推桿處于第二工作位置、座兜組件處于第三工作位置);
[0020]附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兒童推車在展開狀態下的側視圖(推桿處于第一工作位置、座兜組件處于第四工作位置);
[0021 ]附圖5為附圖2中A處內部結構圖(放大圖);
[0022]附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兒童推車在折疊狀態下的結構示意圖。
[0023]其中:1、推車車架;11、前支架;12、后支架;13、支撐桿;14、推桿;141、上推桿;142、下推桿;15、固定座;151、鎖槽;2、前輪組件;3、后輪組件;4、座兜組件;41、上圍框;42、下圍框;51、鎖銷;52、第三復位元件;61、拉桿;62、擺桿;63、滑塊;64、解鎖拉手;65、限位件;66、第一復位元件;67、第二復位元件;7、解鎖按鈕;8、解鎖件;A、第一軸;B、第二軸;C、第三軸。
【具體實施方式】
[0024]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來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闡述。
[0025]如圖1?圖6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兒童推車包括具有展開和折疊狀態的推車車架1、位于推車車架I的底前部的前輪組件2、位于推車車架I的底后部的后輪組件3、設置在推車車架I上的座兜組件4。
[0026]推車車架I至少包括相轉動連接的第一桿和第二桿,該兒童推車還包括用于將第一桿和第二桿的相對位置相鎖定的第一鎖機構和使第一鎖機構解鎖的解鎖機構。
[0027]推車車架I還包括固定設置在第二桿的上端部的固定座15,如圖5所示,第一鎖機構包括設置在固定座15上的鎖槽151、能夠滑動地設置在第一桿上的鎖銷51,當第一鎖機構處于鎖定狀態時,鎖銷51插設在鎖槽151中,當第一鎖機構處于解鎖狀態時,鎖銷51與鎖槽151分咼。
[0028]第一鎖機構還包括在第一鎖機構解鎖后用于驅使鎖銷51向鎖定狀態復位的第三復位元件52,第三復位元件52采用壓簧,該壓簧的兩端部分別與鎖銷51和第一桿連接。
[0029]如圖5所示,解鎖機構包括能夠滑動地設置在固定座15上的拉桿61、一端部與拉桿61的一端部通過第一軸A相轉動連接的擺桿62、與擺桿62的另一端部相配合的滑塊63、與拉桿61的另一端部相轉動連接用于人操作的解鎖拉手64,擺桿62與固定座15通過第二軸B相轉動連接,第一軸A和擺桿62的另一端部分別位于第二軸B的兩側,滑塊63能夠滑動地設置在固定座15上,本實施例中,滑塊63與擺桿62的另一端部相抵設。當通過解鎖機構使第一鎖機構解鎖時,向上提拉解鎖拉手64,解鎖拉手64拉動拉桿61在固定座15上向上滑動,拉桿61向上滑動時,驅使擺桿62繞第二軸B轉動,從而使擺桿62的另一端部推動滑塊63在固定座15上滑動,并使滑塊63的部分穿設在鎖槽151中,且滑塊63的一端部與鎖銷51相抵觸,直至使鎖銷51從鎖槽151中脫出,第一鎖機構便解鎖。
[0030]解鎖機構還包括解鎖時用于限制拉桿61在固定座15上滑動距離的限位件65,本實施例中,限位件65固定連接在拉桿61的下端部,限位件65上具有與固定座15相配合的配合部,當拉桿61在固定座15上向上滑動一定距離后,限位件65上的配合部與固定座15相配合,使拉桿61不能繼續向上滑動。
[0031]解鎖機構還包括在第一鎖機構解鎖后用于驅使拉桿61復位的第一復位元件66和用于驅使滑塊63復位的第二復位元件67,本實施例中,第一復位元件66和第二復位元件67均采用壓簧,第一復位元件66的兩端部分別與固定座15和限位件65連接,第二復位元件67的兩端部分別與固定座15和滑塊13連接。
[0032]—種具體的實施例,推車車架I包括前支架11、后支架12、支撐桿13和推桿14,前輪組件2安裝在前支架11的下部,后輪組件3安裝在后支架12的下部,前支架11的上部與后支架12的上部相轉動連接,支撐桿13與后支架12通過第三軸C相轉動連接,第三軸C沿上下方向延伸,使得支撐桿13可繞第三軸C在水平面內360度轉動,本實施例中,支撐桿13呈開口朝上的U字型結構,推桿14的下端部與支撐桿13的上端部相轉動連接,座兜組件4設置在推桿14上并能夠相對推桿14轉動地設置,或者,座兜組件4設置在支撐桿13上并能夠相對支撐桿13轉動地設置,這樣,推桿14在推車車架I上至少具有正向的第一工作位置和反向的第二工作位置,座兜組件4在推車車架I上至少具有正向的第三工作位置和反向的第四工作位置,本實施例中的前支架11為上述的第一桿,后支架12為上述的第二桿,第一鎖機構設置在前支架11與后支架12之間。
[0033]該兒童推車還包括用于將支撐桿13與后支架12的相對位置相鎖定的第二鎖機構、用于將推桿14與座兜組件4和支撐桿13的相對位置相鎖定的第三鎖機構、使第三鎖機構解鎖的解鎖件7,解鎖件7能夠滑動地設置在推桿14上。
[0034]本實施例中,推桿14包括上推桿141和下推桿142,上推桿141能夠沿下推桿142的長度延伸方向滑動地設置在下推桿142上,具體的,下推桿142具有沿其長度方向延伸的管腔,上推桿141的下部位于該管腔中,并能夠沿管腔的延伸方向滑動,下推桿142的下部與座兜組件4和支撐桿13相轉動連接。該兒童推車還包括設置在上推桿141和下推桿142之間用于將二者的相對位置相鎖定的第四鎖機構和使第四鎖機構解鎖的解鎖按鈕8,解鎖按鈕8能夠滑動地設置在上推桿141上。
[0035]座兜組件4包括一端部相轉動連接的上圍框41和下圍框42,當座兜組件4設置在推車車架I上時,該兒童推車仍可以進行折疊。
[0036]當兒童推車處于正向使用狀態,即推桿14處于正向的第一工作位置、座兜組件4處于正向的第三工作位置,如圖1和圖2所示;操作解鎖件7使第三鎖機構解鎖后,推桿14可繞推桿14與座兜組件4和支撐桿13的轉動連接軸向前翻轉,直至推桿14處于反向的第二工作位置后第三鎖機構又處于鎖定狀態,此時座兜組件4仍處于正向的第三工作位置,如圖3所示;兒童推車在圖3所示狀態下,使第二鎖機構解鎖,支撐桿13可相對前支架11和后支架12在水平內繞第三軸C轉動,支撐桿13轉動的過程中帶動座兜組件4和推桿14同步轉動,當兒童推車在圖3的狀態下轉動180度后,第二鎖機構又處于鎖定狀態,此時推桿14處于正向的第一工作位置,座兜組件4處于反向的第四工作位置,如圖4所示;兒童推車在圖1和圖2所示狀態下,使第二鎖機構解鎖,支撐桿13可相對前支架11和后支架12在水平內轉動,支撐桿13轉動的過程中帶動座兜組件4和推桿14同步轉動,當兒童推車在圖1和圖2的狀態下轉動180度后,第二鎖機構又處于鎖定狀態,此時推桿14處于反向的第二工作位置,座兜組件4處于反向的第四工作位置,無圖示。
[0037]兒童推車折疊時,當座兜組件4設置在推車車架I上時,先折疊座兜組件4,將下圍框42向上翻轉與上圍框41靠攏,之后對推車車架I進行折疊,折疊時,先操作解鎖按鈕8使第四鎖機構解鎖后,下壓上推桿141,使上推桿141相對下推桿142向下滑動到下推桿142上的限定位置;然后操作解鎖件7使第三鎖機構解鎖后,將上推桿141、下推桿142和座兜組件4組成的整體向下翻轉并向后支架12靠攏;最后,向上提拉解鎖拉手64,使第一鎖機構解鎖后,將前支架11向后翻轉與后支架12靠攏即可,最終折疊如圖6所示,在該兒童推車折疊的整個過程中及折疊后,前輪組件2和后輪組件3始終撐立于地面,從而便于兒童推車的折疊和存放。
[0038]當該兒童推車在折疊狀態下展開時,向上翻轉推桿14即可。
[0039]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的兒童推車的第一鎖機構和解鎖機構結構簡單,操作方便,從而便于兒童推車的折疊和展開操作;而且該兒童推車的推桿和座兜組件均可在正、反向狀態下使用,更方便了該兒童推車的使用。
[0040]上述實施例只為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其目的在于讓熟悉此項技術的人士能夠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容并據以實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根據本實用新型精神實質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兒童推車,包括推車車架、設置在所述推車車架的底前部的前輪組件和設置在所述推車車架的底后部的后輪組件、設置在所述推車車架上的座兜組件,所述推車車架至少包括相轉動連接的第一桿和第二桿,所述兒童推車還包括用于將所述第一桿和所述第二桿的相對位置相鎖定的第一鎖機構和使所述第一鎖機構解鎖的解鎖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推車車架還包括固定設置在所述第二桿的上端部的固定座,所述第一鎖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固定座上的鎖槽、能夠滑動地設置在所述第一桿上的鎖銷,當所述第一鎖機構處于鎖定狀態時,所述鎖銷插設在所述鎖槽中,當所述第一鎖機構處于解鎖狀態時,所述鎖銷與所述鎖槽分離; 所述解鎖機構包括能夠滑動地設置在所述固定座上的拉桿、一端部與所述拉桿的一端部通過第一軸相轉動連接的擺桿、與所述擺桿的另一端部相配合的滑塊,所述擺桿與所述固定座通過第二軸相轉動連接,所述第一軸和所述擺桿的另一端部分別位于所述第二軸的兩側,所述滑塊能夠滑動地設置在所述固定座上,當所述第一鎖機構解鎖時,所述滑塊滑動使所述滑塊的一端部與所述鎖銷相抵使所述鎖銷從所述鎖槽中脫出。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鎖機構還包括解鎖拉手,所述解鎖拉手與所述拉桿的另一端部相轉動連接,當向上拉動所述解鎖拉手時,使所述第一鎖機構解鎖。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鎖機構還包括解鎖時用于限制所述拉桿在所述固定座上滑動的限位件,所述限位件與所述拉桿相固定連接。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鎖機構還包括在所述第一鎖機構解鎖后用于驅使所述拉桿復位的第一復位元件和用于驅使所述滑塊復位的第二復位元件。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鎖機構還包括用于驅使所述鎖銷從解鎖狀態向鎖定狀態復位的第三復位元件。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桿為前支架,所述第二桿為后支架,所述推車車架還包括支撐桿,所述支撐桿與所述后支架通過第三軸相轉動連接,所述第三軸沿上下方向延伸,所述推車車架還包括下端部與所述支撐桿的上端部相轉動連接的推桿,所述推桿至少具有正向的第一工作位置和反向的第二工作位置,所述兒童推車還包括用于將所述支撐桿與所述后支架之間的相對位置相鎖定的第二鎖機構、用于將所述推桿與所述支撐桿相對位置相鎖定的第三鎖機構。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座兜組件能夠轉動地設置在所述支撐桿上,或者所述座兜組件能夠轉動地設置在所述推桿上,所述座兜組件至少具有正向的第三工作位置和反向的第四工作位置。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桿包括下推桿、能夠滑動地設置在所述下推桿上的上推桿,所述下推桿的下端部與所述支撐桿相轉動連接,所述兒童推車還包括用于將所述上推桿與所述下推桿的相對位置相鎖定的第四鎖機構。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桿呈開口朝上的U字型結構。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輪組件設置在所述前支架的下部,所述后輪組件設置在所述后支架的下部,所述兒童推車折疊時,所述前支架向后翻轉與所述后支架靠攏,所述前輪組件和所述后輪組件均撐立于地面。
【文檔編號】B62B7/08GK205554278SQ201620246059
【公開日】2016年9月7日
【申請日】2016年3月29日
【發明人】張標鋒
【申請人】好孩子兒童用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