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海島暗礁用熒光警示裝置,包括支撐板,其特征在于:支撐板的底部設有若干調節機構;支撐板上設有若干固定孔;調節機構安裝在固定孔位置;支撐板的一側上設有第一固定塊,支撐板的另一側上設有第二固定塊,第二固定塊與第一固定塊之間設有導向軸,導向軸的一端與第一固定塊之間設有第一鎖銷,導向軸的另一端與第二固定塊之間設有第二鎖銷;導向軸套裝有調節座,調節座上設有載物座,載物座上設有載物板,載物板上設有支撐箱,支撐箱上設有支撐盤,支撐盤上設有熒光殼,熒光殼內設有熒光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海島暗礁用熒光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調節機構包括安裝架,安裝架上設有安裝槽,安裝槽位置設有對接塊,對接塊與安裝架之間通過鎖軸連接,對接塊的上部設有連接軸,連接軸安裝在支撐板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海島暗礁用熒光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安裝槽的橫截面為U型形狀。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海島暗礁用熒光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第一固定塊的背部設有凹槽。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海島暗礁用熒光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支撐箱的內部為空腔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