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造船,尤其涉及一種雙燃料散貨船燃油甲醇兼用艙透氣系統。
背景技術:
1、隨著新能源船舶發展越來好,很多船東開始將目光放在綠色燃料甲醇船上,但由于目前甲醇燃料供應鏈尚不完整,部分船舶依然需要保留燃油動力,從而出現了甲醇艙兼做燃油艙的設想。然而考慮到甲醇和燃油兩種燃料自身的特性,兼用艙在儲存甲醇和在儲存燃油時的透氣要求不同,因此需要設計出一種適用于該兼用艙的透氣系統。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發明的目的是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種可以兩用的雙燃料散貨船燃油甲醇兼用艙透氣系統。
2、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雙燃料散貨船燃油甲醇兼用艙透氣系統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3、一種雙燃料散貨船燃油甲醇兼用艙透氣系統,包括安裝于空艙內部的兼用艙,所述兼用艙的頂部至少設置有一個燃油透氣管,燃油透氣管穿出空艙和甲板的頂部設置有空氣管頭,燃油透氣管上設置有第一通斷件,用于控制燃油透氣管的通斷,燃油透氣管位于第一通斷件和兼用艙之間連通有互通透氣管,互通透氣管連通有甲醇透氣支管,甲醇透氣支管連通有甲醇透氣總管,甲醇透氣總管敷設至透氣桅,甲醇透氣支管上設置有壓力真空閥,互通透氣管位于甲醇透氣支管和燃油透氣管之間設置有第二通斷件,用于控制互通透氣管的通斷。
4、優選的,所述第一、第二通斷件可以采用雙聯盲板法蘭的形式,也可以采用短管和盲法蘭互換的形式。
5、優選的,所述燃油透氣管位于空氣管頭的下方依次設置有圍油槽和回油裝置。
6、優選的,所述空氣管頭到甲板的最小距離為1400mm。
7、優選的,所述透氣桅置于船艉。
8、優選的,敷設至透氣桅的甲醇透氣總管頂部設置有阻焰器。
9、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點:
10、兼用艙儲存的燃料為甲醇時,保持互通透氣管暢通,通過第一通斷件切斷燃油透氣管,兼用艙內氣壓過大時,壓力真空閥自動打開,兼用艙依次通過互通透氣管、甲醇透氣支管、甲醇透氣總管和透氣桅釋放壓力;兼用艙儲存的燃料為燃油時,保持燃油透氣管暢通,通過第二通斷件切斷互通透氣管,兼用艙直接通過燃油透氣管向外界釋放壓力。
1.一種雙燃料散貨船燃油甲醇兼用艙透氣系統,包括安裝于空艙內部的兼用艙,其特征在于:所述兼用艙的頂部至少設置有一個燃油透氣管,燃油透氣管穿出空艙和甲板的頂部設置有空氣管頭,燃油透氣管上設置有第一通斷件,用于控制燃油透氣管的通斷,燃油透氣管位于第一通斷件和兼用艙之間連通有互通透氣管,互通透氣管連通有甲醇透氣支管,甲醇透氣支管連通有甲醇透氣總管,甲醇透氣總管敷設至透氣桅,甲醇透氣支管上設置有壓力真空閥,互通透氣管位于甲醇透氣支管和燃油透氣管之間設置有第二通斷件,用于控制互通透氣管的通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燃料散貨船燃油甲醇兼用艙透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第二通斷件可以采用雙聯盲板法蘭的形式,也可以采用短管和盲法蘭互換的形式。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燃料散貨船燃油甲醇兼用艙透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油透氣管位于空氣管頭的下方依次設置有圍油槽和回油裝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雙燃料散貨船燃油甲醇兼用艙透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管頭到甲板的最小距離為1400m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燃料散貨船燃油甲醇兼用艙透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氣桅置于船艉。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雙燃料散貨船燃油甲醇兼用艙透氣系統,其特征在于:敷設至透氣桅的甲醇透氣總管頂部設置有阻焰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