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動倉儲物流搬運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步行式電動托盤堆垛車。
背景技術:
托盤堆垛車,適用于狹窄通道和有限空間內的作業,是高架倉庫,超市,車間裝卸和堆垛托盤化貨物的理想工具,配合托盤堆垛車作業,可以極大地提高工作效率,減輕工人的勞動強度,現有的托盤堆垛車在機架的上設置有向前伸出的兩根貨叉,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由于前置的貨叉很長,在遇到貨叉前方有障礙物時,障礙物影響托盤堆垛車的前進距離,形成干涉導致無法正常裝卸貨物,并且當托盤堆垛車空載時,貨叉是水平狀態,當貨叉上鏟起重物時,貨叉會向前、向下傾斜,貨物越重傾斜越大,這樣在整機行走搬運時和貨物下降時,速度過快或者緊急停車,貨物容易滑出貨叉,有一定的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步行式電動托盤堆垛車,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步行式電動托盤堆垛車,包括托盤,所述托盤的側面設有第一液壓筒,所述第一液壓筒的內部套裝有第一液壓桿,所述第一液壓桿的上端設有連桿,所述連桿的下端滑動套裝有貨叉,所述貨叉的外側面設有凹槽,所述貨叉的內部設有卡扣裝置,所述貨叉的右端滑動安裝有支撐件,所述支撐件的側面和第一液壓筒相連接,所述第一液壓筒的側面位于支撐件的上方位置設有鎖死裝置,所述第一液壓缸的下端的右側面設有機箱,所述機箱的上端設有控制手柄。
優選的,所述卡扣裝置包括卡扣桿,所述卡扣桿的右端通過轉軸和貨叉的側面相連接,所述卡扣桿的右端穿插過貨叉連接有第二液壓桿,所述第二液壓桿的外側套接有第二液壓筒。
優選的,所述鎖死裝置包括殼體,所述殼體的上端穿插有控制閥,所述控制閥的下端設有彈簧,所述彈簧的下端設有銷軸。
優選的,所述第二液壓桿的左端的頭部為球形結構。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種步行式電動托盤堆垛車,通過卡扣裝置可以使貨物卡扣在貨叉上,避免了貨物滑出貨叉,增加了托盤堆垛車的安全性,通過貨叉在支撐件上的滑動和鎖死裝置的配合作用,當貨叉前方遇到障礙物時,可以將貨叉向后滑動,從而避開障礙物,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托盤,2、第一液壓筒,3、第一液壓桿,4、連桿,5、貨叉,6、卡扣裝置,61、卡扣桿,62、轉軸,63、第二液壓桿,64、第二液壓筒,7、支撐件,8、鎖死裝置,81、殼體,82、控制閥,83、彈簧,84、銷軸,9、機箱,10、控制手柄。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步行式電動托盤堆垛車,包括托盤1,所述托盤1的側面設有第一液壓筒2,所述第一液壓筒2的內部套裝有第一液壓桿3,所述第一液壓桿3的上端設有連桿4,所述連桿4的下端滑動套裝有貨叉5,所述貨叉5的外側面設有凹槽,所述貨叉5的內部設有卡扣裝置6,所述貨叉5的右端滑動安裝有支撐件7,貨叉5可以穿插過支撐件7前后進行滑動,所述支撐件7的側面和第一液壓筒2相連接,所述第一液壓筒2的側面位于支撐件7的上方位置設有鎖死裝置8,所述第一液壓筒2的下端的右側面設有機箱9,所述機箱9的上端設有控制手柄10。
具體而言,所述卡扣裝置6包括卡扣桿61,所述卡扣桿61的右端通過轉軸62和貨叉5的側面相連接,所述卡扣桿61的右端穿插過貨叉5連接有第二液壓桿63,所述第二液壓桿63的外側套接有第二液壓筒64。
具體而言,所述鎖死裝置8包括殼體81,殼體81的外側壁和第一液壓筒2固定連接,所述殼體81的上端穿插有控制閥82,所述控制閥82的下端設有彈簧83,所述彈簧83的下端設有銷軸84,銷軸84和凹槽相配合工作。
具體而言,所述第二液壓桿63的左端的頭部為球形結構,從而使卡扣裝置6工作的更為流暢。
工作原理:當托盤堆垛車前行工作遇到障礙物時,可將控制閥82拔起,通過彈簧83帶動銷軸84向上移動,打開鎖死裝置8,然后將貨叉5穿插過連桿4和支撐件7向后滑動,直至銷軸84卡在凹槽內將貨叉5的位置固定,由于前方沒有貨叉5的干擾,從而可以輕松繞過障礙物,繼續前行進行工作,提高了工作的效率,當貨叉5負載重物進行移動時,可以通過控制手柄10控制第二液壓桿63從第二液壓筒64內伸出,第二液壓桿63的頭部抵住卡扣桿61的右端,使卡扣桿61通過轉軸62進行轉動,直到卡扣桿61豎立起來,從而可以將貨物卡扣在貨叉5上面,避免了貨叉5在移動時,貨物從貨叉5上滑落,增加了托盤堆垛車的安全性,給工作人員的安全帶來了保障,當貨物移動到指定位置時,又可以控制第二液壓桿63縮回,從而卡扣桿61轉動到水平位置,從而可以卸下貨物,工作極為安全便捷。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