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運輸設備,特別涉及一種礦山機電運輸防護結構。
背景技術:
1、機電設備一般指機械、電器及電氣自動化設備,在建筑中多指除土工、木工、鋼筋、泥水之外的機械、管道設備的統稱,它不同于五金,多指能實現一定功能的成品;現有的礦山機電設備體型較大,運輸環境復雜,在設備轉運過程中,容易受到礦山內部復雜情況的影響,特別是礦山掉落碎石的影響而損壞,現有技術中使用運輸防護結構對機電設備進行防護。
2、如公告號為cn218908032u的一種礦山機電運輸防護裝置,包括:第一防護箱;第二防護箱,所述第二防護箱活動設置于所述第一防護箱的一側;滑槽,所述滑槽開設于所述第一防護箱和第二防護箱的正面和背面;連接板,所述連接板活動連接于所述第一防護箱和第二防護箱的外表面;滑塊,所述滑塊固定于所述連接板相對的一側,所述滑塊遠離連接板的一側與滑槽的內部滑動連接;第一固定孔,所述第一固定孔開設于所述第一防護箱和第二防護箱的頂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礦山機電運輸防護裝置,能夠在礦山機電運輸防護過程中根據礦山機電的體積進行調節,從而便于對不同體積的礦山機電設備進行防護,更好更快的保證了不同礦山機電的防護和運輸,實用性強,使用效果好。
3、上述技術方案在實際應用中存在一些問題,該技術方案在使用時不方便設備的快速展開與收納,并且機電設備不方便在裝置內部快速取放,實用性有待提升。
4、因此,發明一種礦山機電運輸防護結構來解決上述問題很有必要。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礦山機電運輸防護結構,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2、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礦山機電運輸防護結構,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外側壁中部環繞開設有四個凹槽,所述凹槽的內部通過銷軸活動設置有連接座,所述連接座的頂端固定設置有防護板,所述防護板的上表面兩端均開設有插槽,所述插槽的內部插接設置有延伸桿,兩個所述延伸桿之間固定設置有延伸板,且延伸板插接設置于防護板的內側,所述底板的上表面四角處均固定設置有支撐柱,所述支撐柱的兩側頂端均設置有卡塊,且卡塊的外側設置為傾斜結構,所述卡塊的兩端均固定設置有滑套,所述滑套的內部貫穿設置有滑桿,且滑桿固定設置于支撐柱的外側,所述滑桿的外側套接設置有彈簧,且彈簧的一端固定設置于滑套的外側,所述卡塊的外側中部固定設置有把手。
3、優選的,所述支撐柱的頂端開設有方形槽,所述方形槽的內部插接設置有頂桿,所述頂桿的頂端設置有頂板。
4、優選的,所述頂板的下表面四角處均開設有連接槽,所述連接槽的內部插接設置有連接塊,且連接塊固定設置于頂桿的頂端。
5、優選的,所述支撐柱的外側壁中部固定設置有延伸座,所述延伸座的中部貫穿開設有螺紋槽。
6、優選的,所述螺紋槽的內部貫穿設置有支撐螺桿,所述支撐螺桿的底端通過軸承活動設置有萬向輪。
7、優選的,所述延伸桿的頂端固定設置有支座,且支座的內側設置為傾斜結構。
8、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和優點:
9、1、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底板,底板的外側壁環繞開設有四個凹槽,凹槽的內部均設置有可以轉動的連接座,連接座的頂端設置有防護板,防護板的上方設置有可以滑動的延伸板,四個防護板配合,可以起到對底板上方四個面的防護,且四個防護板可以分別向外展開,以便于機電設備的快速取放,通過調整延伸板與防護板之間的位置,可以提升裝置的防護高度,在保證了機電設備快速取放的同時提升了裝置的適應范圍;
10、2、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底板的上表面四角處設置支撐柱,支撐柱的外側設置有卡塊,卡塊可以實現對防護板位置的限定,以實現防護板的快速鎖定,通過在卡塊的外側設置把手,拉動把手即可解除防護板的限位,以便于裝置的快速展開,并且,展開后的防護板可以作為橋板實現機電設備的移動,以便于機電設備的運輸。
1.一種礦山機電運輸防護結構,包括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外側壁中部環繞開設有四個凹槽(2),所述凹槽(2)的內部通過銷軸活動設置有連接座(3),所述連接座(3)的頂端固定設置有防護板(4),所述防護板(4)的上表面兩端均開設有插槽(5),所述插槽(5)的內部插接設置有延伸桿(6),兩個所述延伸桿(6)之間固定設置有延伸板(7),且延伸板(7)插接設置于防護板(4)的內側,所述底板(1)的上表面四角處均固定設置有支撐柱(8),所述支撐柱(8)的兩側頂端均設置有卡塊(9),且卡塊(9)的外側設置為傾斜結構,所述卡塊(9)的兩端均固定設置有滑套(10),所述滑套(10)的內部貫穿設置有滑桿(11),且滑桿(11)固定設置于支撐柱(8)的外側,所述滑桿(11)的外側套接設置有彈簧(12),且彈簧(12)的一端固定設置于滑套(10)的外側,所述卡塊(9)的外側中部固定設置有把手(1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礦山機電運輸防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柱(8)的頂端開設有方形槽(14),所述方形槽(14)的內部插接設置有頂桿(16),所述頂桿(16)的頂端設置有頂板(17)。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礦山機電運輸防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板(17)的下表面四角處均開設有連接槽(18),所述連接槽(18)的內部插接設置有連接塊(19),且連接塊(19)固定設置于頂桿(16)的頂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礦山機電運輸防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柱(8)的外側壁中部固定設置有延伸座(20),所述延伸座(20)的中部貫穿開設有螺紋槽(21)。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礦山機電運輸防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紋槽(21)的內部貫穿設置有支撐螺桿(22),所述支撐螺桿(22)的底端通過軸承活動設置有萬向輪(23)。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礦山機電運輸防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桿(6)的頂端固定設置有支座(24),且支座(24)的內側設置為傾斜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