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空調機組,具體是一種具有空氣加濕功能的空調機組。
背景技術:
空調即空氣調節器。是指用人工手段,對建筑/構筑物內環境空氣的溫度、濕度、潔凈度、速度等參數進行調節和控制的過程。一般包括冷源/熱源設備,冷熱介質輸配系統,末端裝置等幾大部分和其他輔助設備。主要包括水泵、風機和管路系統。末端裝置則負責利用輸配來的冷熱量,具體處理空氣,使目標環境的空氣參數達到要求。
為此中國專利(授權公告:CN204853880U)公開了一種冷凝水可回收的恒溫恒濕空調機組,雖說該空調機組能回收冷凝水,但是并沒有對冷凝水進行合理的利用,為此本領域技術人員提出了一種具有空氣加濕功能的空調機組,以解決上述背景中提出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空氣加濕功能的空調機組,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具有空氣加濕功能的空調機組,包括墻體,所述墻體右側固定設有第一管道,所述第一管道從墻體穿過,第一管道左側固定連接有膨脹閥,所述膨脹閥下側設有蒸發器,所述第一管道右側固定連接有冷凝器,所述冷凝器下側固定連接有壓縮機,所述蒸發器右側固定連接有第二管道,所述第二管道右側穿過墻體與壓縮機固定連接;膨脹閥下側固定設有第一接水盤,所述第一接水盤中部開設有漏水孔,所述漏水孔下側連接有漏水管,漏水管下側固定設有第二接水盤,所述第二接水盤左上側固定設有引水泵,所述引水泵下側固定設有引水管,所述引水泵上側固定連接有出水管,出水管上側固定有框架,所述框架內固定設有濕水膜,濕水膜右側固定設有進風口,濕水膜左側固定有濾網,所述濾網左側固定連接有鼓風扇。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濕水膜為海綿材質。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漏水管連接有閥門。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鼓風扇下側固定連接有調速開關。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將傳統的空調與加濕器聯系在一起,一方面不影響空調的制冷效果,另一方面將空調的制冷水應用于加濕器,避免了加濕器需要接水的步驟又省去了空調冷凝水滴落四處的尷尬,值得推廣。
附圖說明
圖1為一種具有空氣加濕功能的空調機組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墻體、2-膨脹閥、3-第一管道、4-冷凝器、5-壓縮機、6-第二管道、7-蒸發器、8-第一接水盤、9-漏水孔、10-漏水管、11-閥門、12-第二接水盤、13-引水泵、14-引水管、15-出水管、16-濾網、17-框架、18-鼓風扇、19-濕水膜、20-進風口、21-調速開關。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專利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地說明。
請參閱圖1,一種具有空氣加濕功能的空調機組,包括墻體1,所述墻體1右側固定設有第一管道3,所述第一管道3從墻體1穿過,第一管道3左側固定連接有膨脹閥2,所述膨脹閥2下側設有蒸發器7,所述第一管道3右側固定連接有冷凝器4,所述冷凝器4下側固定連接有壓縮機5,所述蒸發器7右側固定連接有第二管道6,所述第二管道6右側穿過墻體1與壓縮機5固定連接,室內由膨脹閥2與蒸發器7工作使得空調制冷液蒸發,室內溫度降低,經過第二管道到6室外,在室外有壓縮機5和冷凝器4工作,空調制冷液液化放熱;
膨脹閥2下側固定設有第一接水盤8,所述第一接水盤8中部開設有漏水孔9,所述漏水孔9下側連接有漏水管10,漏水管10下側固定設有第二接水盤12,所述第二接水盤12左上側固定設有引水泵13,所述引水泵13下側固定設有引水管14,所述引水泵13上側固定連接有出水管15,出水管15上側固定有框架17,所述框架17內固定設有濕水膜19,濕水膜19右側固定設有進風口20,濕水膜19左側固定有濾網16,所述濾網16左側固定連接有鼓風扇18,由于空調膨脹閥2與蒸發器7工作制冷,室內水蒸氣凝結成液體,滴落在第一接水盤8上,經過閥門11控制滴落在第二接水盤12上,之后由引水泵13將水引到濕水膜19上,最后經過鼓風扇18吸風將室內干空氣從濕水膜19上流過進行加濕。
所述濕水膜19為海綿材質。
所述漏水管10連接有閥門11。
所述鼓風扇18下側固定連接有調速開關21。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室內由膨脹閥2與蒸發器7工作使得空調制冷液蒸發,室內溫度降低,經過第二管道到6室外,在室外有壓縮機5和冷凝器4工作,空調制冷液液化放熱,由于空調膨脹閥2與蒸發器7工作制冷,室內水蒸氣凝結成液體,滴落在第一接水盤8上,經過閥門11控制滴落在第二接水盤12上,之后由引水泵13將水引到濕水膜19上,最后經過鼓風扇18吸風將室內干空氣從濕水膜19上流過進行加濕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