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環形件夾持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板、設置于所述底板上的內夾緊裝置、設置于所述底板下部的且與所述內夾緊裝置配合使用的頂升裝置、以及對稱設置于所述內夾緊裝置左右兩側的所述底板上的且與所述內夾緊裝置配合使用的擋塊和外夾緊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環形件夾持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夾緊裝置包括設置于所述底板上的第一固定塊和第二固定塊、連接所述第一固定塊和所述第二固定塊的呈輻射狀的若干推桿、設置于所述推桿一端的內夾緊塊,所述推桿另一端周向設置有凸環,所述推桿上設有位于所述第一固定塊和所述凸環之間的彈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環形件夾持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塊為圓環體,其外表面設有凸出的若干第一連接體,所述第一連接體沿圓周方向均勻分布;所述第二固定塊為圓環體,其內表面設有與所述第一連接體配合的凸出的第二連接體,所述第一固定塊與所述第二固定塊之間通過所述第一連接體與所述第二連接體連接固定。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環形件夾持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塊開設有與所述內夾緊塊相配合的開口槽,所述內夾緊塊于所述開口槽內滑動。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環形件夾持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頂升裝置包括設置于所述底板下部的頂升氣缸固定塊、設置于所述頂升氣缸固定塊上的頂升氣缸、以及設置于所述頂升氣缸上的且穿過所述底板與所述推桿相配合的頂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環形件夾持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頂塊包括上端大、下端小的曲面體,所述推桿沿所述曲面體的外表面滑動。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環形件夾持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夾緊裝置包括設置于底板上的安裝塊、穿過所述安裝塊的拉桿,所述拉桿一端連接外夾緊塊,另一端通過銷軸與把手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環形件夾持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夾緊裝置還包括至少一個導柱、套設于所述導柱上的導套,所述導套設置于所述安裝塊內,所述導柱一端連接所述外夾緊塊,另一端收容于所述安裝塊內。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環形件夾持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夾緊塊設置有與所述產品外表面相配合的第一夾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