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小型垃圾焚燒裝置煙氣凈化系統,包括爐體(1),所述的爐體(1)上方設置進料門(2)和煙氣出口(16),下方設有清灰門(7),所述的爐體(1)內設有固定爐排(17),其特征是:所述的爐體(1)的煙氣出口(16)通過第二煙道(15)與引風機(9)的進口相連,堿液生物濾池(10)分為3層,第一層為堿液水層(11),中間架空,其上是陶粒層(12),所述的陶粒層(12)上設有腐殖土層(13),所述的引風機(9)的出口通過第一煙道(14)與所述的堿液生物濾池(10)連接深入所述的堿液水層(11)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小型垃圾焚燒裝置煙氣凈化系統,其特征是:所述的陶粒層(12)的厚度為180mm~220mm。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小型垃圾焚燒裝置煙氣凈化系統,其特征是:所述的陶粒層(12)的厚度為200mm。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小型垃圾焚燒裝置煙氣凈化系統,其特征是:所述的腐殖土層(13)的厚度80mm~120mm。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小型垃圾焚燒裝置煙氣凈化系統,其特征是:所述的腐殖土層(13)的厚度100mm。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小型垃圾焚燒裝置煙氣凈化系統,其特征是:在所述的爐體(1)內設置有處于所述的固定爐排(17)上方的爐拱(3),在所述的固定爐排(17)上豎直布置有頂棍,所述的頂棍的下端頂在偏心軸(6)上,所述的偏心軸(6)與電機(8)傳動相連。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小型垃圾焚燒裝置煙氣凈化系統,其特征是:所述的頂棍包括尖頂棍(5)和平頂棍(4)。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小型垃圾焚燒裝置煙氣凈化系統,其特征是:所述的尖頂棍(5)和平頂棍(4)交錯設置。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小型垃圾焚燒裝置煙氣凈化系統,其特征是:所述的爐拱(3)用4根耐火鋼材制作而成的支撐桿19搭設成拱形,所述的爐拱(3)上方設有一個洞口(19)。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小型垃圾焚燒裝置煙氣凈化系統,其特征是:所述的支撐桿(19)與水平面的角度為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