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木材炭化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⑴、木材切割分解,自然晾干;
⑵、加熱晾干的木材,至110-120℃,維持1-2小時;
⑶、隔絕空氣下加熱至150-200℃,維持2-3小時;
⑷、繼續加熱至275-400℃,保持5-8小時。
2.如權利要求1所述木材炭化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冷卻步驟⑵中揮發氣體。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木材炭化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冷凝步驟⑷的揮發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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