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風電機械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磁力座軟管固定卡箍。
背景技術:
風電塔筒齒輪箱距離維護爬梯底部100米左右,在換油裝置換油過程中需要將換油軟管從地面連接至風電齒輪箱油箱接口上。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將軟管在風電塔筒適當位置固定,在不影響原風電塔筒結構的基礎上,就需要設計一種操作簡單、方便實用的用于軟管固定的可拆式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磁力座軟管固定卡箍,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磁力座軟管固定卡箍,包括磁力座和固定塊,所述磁力座與固定塊分別設于安裝板的兩側,磁力座、安裝板、固定塊三者之間通過固定螺釘實現連接固定,在磁力座與安裝板之間、固定塊與安裝板之間均設有套設于固定螺釘上的墊圈,所述固定塊的一側通過鉚釘與活動塊連接,固定塊的另一側設有銷軸,銷軸上配合設有緊固螺栓,緊固螺栓能夠繞銷軸轉動且緊固螺栓的自由端穿過活動塊在緊固螺栓的末端上設置蝶形螺母,所述固定塊與活動塊相接的一側面上均開有一半圓形槽,兩半圓形槽形成一個圓形槽,換油軟管卡在圓形槽的內部。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磁力座包括一鑄鐵外殼,在鑄鐵外殼的內部開有一圓柱狀的槽,在圓柱狀槽的內側面上設置有一層電工軟鐵,電工軟鐵的內側設有一能夠進行轉動的永磁體,在圓柱狀槽的上下均開有一通槽,通槽的內部裝有黃銅。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固定塊、活動塊采用薄板沖壓成型。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服務于風電齒輪箱齒輪油的高效換油裝置,能夠方便換油軟管在風電塔筒內的固定,并且本裝置制作簡單,方便實用,操作簡便。
附圖說明
圖1為磁力座軟管固定卡箍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磁力座軟管固定卡箍中磁力座吸合狀態下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磁力座軟管固定卡箍中磁力座放開狀態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固定螺釘、2-磁力座、3-固定塊、4-換油軟管、5-活動塊、6-蝶形螺母、7-緊固螺栓、8-墊圈、9-鉚釘、10-銷軸、11-鑄鐵外殼、12-黃銅、13-永磁體、14-吸力、15-電工軟鐵、16-鑄鐵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本發明實施例中,一種磁力座軟管固定卡箍,包括磁力座2和固定塊3,所述磁力座2與固定塊3分別設于安裝板的兩側,磁力座2、安裝板、固定塊3三者之間通過固定螺釘1實現連接固定,在磁力座2與安裝板之間、固定塊3與安裝板之間均設有套設于固定螺釘1上的墊圈8,所述固定塊3的一側通過鉚釘9與活動塊5連接,固定塊3的另一側設有銷軸10,銷軸10上配合設有緊固螺栓7,緊固螺栓7能夠繞銷軸10轉動且緊固螺栓7的自由端穿過活動塊5在緊固螺栓7的末端上設置蝶形螺母6,所述固定塊3與活動塊5相接的一側面上均開有一半圓形槽,兩半圓形槽形成一個圓形槽,換油軟管4卡在圓形槽的內部。
所述磁力座2包括一鑄鐵外殼11,在鑄鐵外殼11的內部開有一圓柱狀的槽,在圓柱狀槽的內側面上設置有一層電工軟鐵15,電工軟鐵15的內側設有一能夠進行轉動的永磁體13,在圓柱狀槽的上下均開有一通槽,通槽的內部裝有黃銅12。所述固定塊3、活動塊5采用薄板沖壓成型。
磁力座2用于該裝置固定在風電塔筒上,磁力座2的里面是一個圓柱體狀的空腔,在其中間放置一條條形的永久磁鐵或恒磁磁鐵,外面底座位置是一塊軟磁材料(軟磁材料是指在較弱的磁場下,易磁化也易退磁的一種鐵氧體材料)。通過轉動手柄,來轉動里面的磁鐵。當磁鐵的兩極(N或S)呈上下方向時,也就是磁鐵的N或S極正對軟磁材料底座時,就被磁化了,這個方向上具有強磁,所以能夠通過吸力14用于吸住鑄鐵板16表面,固定在風電塔筒上。而當磁鐵的兩極處于水平方向時,及N、S的正中間正對軟磁材料底座時(長條形磁鐵的正中間只有極小的磁性,可以不計)不會被磁化,所以此時底座上幾乎沒有磁力,可以很容易地從鑄鐵板表面及風電塔筒上取下來。
固定塊、活動塊采用薄板沖壓成型,通過鉚釘連接。固定塊通過固定螺釘固定于磁力座上,活動塊可180°自由活動。緊固螺栓套入銷軸部件固定于固定塊上,可90°自由活動。磁力座固定于風電塔筒任意位置,將換油軟管置于固定塊環形凹槽內,活動塊扣上用緊固螺栓和蝶形螺母將其緊固,即達到換油軟管在風電塔筒內的固定。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