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一種時計,所述時計包括至少一個配備有完全自主照明裝置的時計外部元件。更具體地,本技術涉及一種以獨創照明效果為特征的時計,用于功能性、美觀性和/或娛樂性目的。
背景技術:
1、制作諸如具有經改善美觀外觀的腕表等時計是表制造商、并且特別是負責設計各種外部元件的那些表制造商持續關注的問題。要在此列出被認為給予時計盡可能整潔且美學上令人愉悅的外觀的所有解決方案,將太費時間。示例包括在表盤上使用的機繪花紋技術、表盤貼花或指針的形狀和/或顏色,以及寶石或半寶石的添加。
2、在此上下文中,應理解,需要找到一種并不具有現有技術的缺點并且旨在為客戶的表提供美觀、令人驚奇且實用的外觀的解決方案。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通過提供一種如下時計來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點:所述時計允許光以最佳光透射從時計的外部元件的內部逸出,同時具有獨創照明效果,用于功能性、美觀性和/或娛樂性目的。
2、為此目的,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時計,所述時計包括至少一個時計外部元件,所述至少一個時計外部元件包括可見面,所述可見面由至少第一不透明部分和至少第二透明或半透明(translucide)部分形成,所述至少一個時計外部元件包括自主照明裝置,所述自主照明裝置包括以下功能元件:
3、-至少一個光源,所述至少一個光源能夠在所述時計外部元件的可見面中生成光;
4、-自主(self-contained,autonome)供電單元;以及
5、-控制單元,所述控制單元被配置成管理所述光源的操作;
6、所述至少一個時計外部元件由多個經堆疊層的組件形成,所述多個經堆疊層連接在一起并且各自包括所述自主照明裝置的一個或多個功能元件。
7、在其他實施例中:
8、-所述至少一個時計外部元件包括底蓋、中心件、表盤、腕帶、表框、凸緣、按鈕、上弦鈕和/或上弦鈕帽;
9、-所述組件由形成所述可見面的第一層組成,所述可見面包括所述至少一個光源;
10、-所述至少一個光源布置在所述第一層中,所述布置被配置成使得由所述至少一個光源產生的大部分或全部光穿過所述可見面的所述至少一個第二部分;
11、-所述至少一個第二透明或半透明部分被配置成使得光、特別是包括能夠被自主供電單元的光伏模塊接收的太陽輻射的光能夠從中穿過;
12、-所述至少一個光源是被配置成在所述第一層的所述至少一個第二部分上產生連續或準連續照明的光源;
13、-除所述第一層以外,所述組件還包括以下連續層:
14、·第二層,所述第二層包括構成所述自主供電單元的光伏模塊;
15、·第三層,所述第三層包括構成所述自主供電單元的電氣蓄積器;
16、·第四層,所述第四層形成所述時計外部元件的隱藏面,所述隱藏面包括所述控制單元;
17、-除所述第一層以外,所述組件還包括以下連續層:
18、·第二層,所述第二層包括構成自主供電單元的光伏模塊;以及
19、·第三層,所述第三層包括所述時計外部元件的隱藏面,所述隱藏面包括所述控制單元和構成所述自主供電單元的電氣蓄積器;
20、-所述第一層相對于所述組件中的其他層是剛性的,所述其他層是柔性的;
21、-所述多個層通過連接元件聯結在一起,以便使這些層成一體以獲得形成一件式時計外部元件的組件;
22、-所述至少一個第一不透明部分是圖形化表示,所述圖形化表示被包括在用于幫助形成所述可見面的襯底上和/或襯底中;
23、-所述功能元件印刷在襯底上,所述襯底構成所述組件的形成所述至少一個時計外部元件的所述層;
24、-所述至少一個時計外部元件包括底蓋、中心件、表盤、腕帶、表框、凸緣、按鈕、上弦鈕和/或上弦鈕帽。
1.一種時計(1),其特征在于,所述時計包括至少一個時計外部元件(2a、2b),所述至少一個時計外部元件包括可見面(20a),所述可見面由至少一個第一不透明部分和至少一個第二透明或半透明部分形成,所述至少一個時計外部元件(2a、2b)包括自主照明裝置(3),所述自主照明裝置包括以下功能元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時計(1),其特征在于,所述組件(9a、9b)由形成所述可見面(20a)的第一層(10)組成,所述可見面包括所述至少一個光源(4)。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時計(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光源(4)布置在所述第一層(10)中,所述布置被配置成使得由所述至少一個光源(4)產生的大部分或全部光(28)穿過所述可見面(20a)的所述至少一個第二部分。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時計(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第二透明或半透明部分被配置成使得光能夠從中穿過。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時計(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第二透明或半透明部分被配置成使得包括能夠被所述自主供電單元(21)的光伏模塊(5)接收的太陽輻射的光能夠從中穿過。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時計(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光源(4)是被配置成在所述第一層(10)的所述至少一個第二部分上產生連續或準連續照明的光源。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時計(1),其特征在于,除所述第一層(10)以外,所述組件(9a)還包括以下連續層:
8.根據以上權利要求2至6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時計(1),其特征在于,除所述第一層(10)以外,所述組件(9b)還包括以下連續層: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時計(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層(10)相對于所述組件(9a、9b)中的其他層是剛性的,所述其他層是柔性的。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時計(1),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層通過連接元件聯結在一起,以便使這些層成一體,以獲得形成一件式時計外部元件(2a、2b)的組件(9a、9b)。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時計(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第一不透明部分是圖形化表示,所述圖形化表示被包括在用于幫助形成所述可見面(20a)的襯底上和/或襯底中。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時計(1),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元件印刷在襯底上,所述襯底構成所述組件(9a、9b)的形成所述至少一個時計外部元件(2a、2b)的所述層。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時計(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時計外部元件(2a、2b)包括底蓋(24)、中心件(23)、表盤(32)、腕帶(30)、表框(26)、凸緣、按鈕、上弦鈕和/或上弦鈕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