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控制水頭損失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水頭損失儀,用于測量濾池中待處理污水通過濾層后的水頭損失;
反沖裝置,用于在預設反沖強度下將所述濾池的所述濾層上的雜質剝離并沖出所述濾池;
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與所述反沖裝置耦接,用于根據所述水頭損失,控制所述反沖裝置的所述預設反沖強度,使得所述預設反沖強度與所述水頭損失正相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沖裝置包括水反沖裝置,所述水反沖裝置包括至少一個變頻水泵、至少一個定頻水泵;
所述變頻水泵與所述定頻水泵一端分別與所述控制器耦接,另一端分別位于并聯的反沖支路管道上,并聯的所述反沖支路管道的一端合并為總反沖管道與所述濾池的下端部耦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反沖裝置還包括電磁流量計,所述電磁流量計位于所述總反沖管道上,用于測量所述水反沖裝置的流量并反饋至所述控制器;
所述控制器根據所述流量和所述水頭損失,控制所述變頻水泵的運行頻率,所述運行頻率與與所述流量正相關,所述流量與所述預設水反沖強度正相關,進而使得所述預設水反沖強度與所述水頭損失正相關。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
將所述水頭損失劃分為至少兩個區間,分別為第一區間和第二區間;當當前水頭損失為所述第一區間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變頻水泵為第一運行頻率,進而使得所述預設水反沖強度為第一反沖強度;當所述當前水頭損失為所述第二區間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變頻水泵為第二運行頻率,進而使得所述預設水反沖強度為第二反沖強度。
5.一種控制水頭損失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水頭損失儀測量濾池中待處理污水通過濾層后的水頭損失;
反沖裝置在預設反沖強度下將所述濾池的所述濾層上的雜質剝離并沖出所述濾池;
控制器根據所述水頭損失,控制所述反沖裝置的所述預設反沖強度,使得所述預設反沖強度與所述水頭損失正相關。
6.根據權利要去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沖裝置包括水反沖裝置,所述水反沖裝置包括至少一個變頻水泵、至少一個定頻水泵;
所述變頻水泵與所述定頻水泵一端分別與所述控制器耦接,另一端分別位于并聯的反沖支路管道上,并聯的所述反沖支路管道的一端合并為總反沖管道與所述濾池的下端部耦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反沖裝置還包括電磁流量計,所述電磁流量計位于所述總反沖管道上,用于測量所述水反沖裝置的流量并反饋至所述控制器;
所述控制器根據所述流量和所述水頭損失,控制所述變頻水泵的運行頻率,所述運行頻率與與所述流量正相關,所述流量與所述預設水反沖強度正相關,進而使得所述預設水反沖強度與所述水頭損失正相關。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根據所述水頭損失,控制所述反沖裝置的所述預設反沖強度,使得所述預設反沖強度與所述水頭損失正相關包括:
將所述水頭損失劃分為至少兩個區間,分別為第一區間和第二區間;當當前水頭損失為所述第一區間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變頻水泵為第一運行頻率,進而使得所述預設水反沖強度為第一反沖強度;當所述當前水頭損失為所述第二區間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變頻水泵為第二運行頻率,進而使得所述預設水反沖強度為第二反沖強度。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水反沖裝置的所述水反沖強度范圍為10-20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