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實用新型涉及飛行器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無人機著陸系統。
背景技術:
:目前,無人機廣泛應用于民用、商用及軍事領域,如航拍,消防,警用偵查,國土測繪,對海洋,高壓線路,災情,氣象等進行監視。在民用領域,越來越多的極限運動愛好者使用無人機進行攝錄。在商用領域,除搭載攝像設備對各項體育賽事進行跟蹤航拍以外,無人機也已進入物流行業,可以將貨物送往人力配送較難、較慢的偏遠地區。因此,無人機有著廣泛的應用范圍及廣闊的市場前景。現有的無人機在著陸過程中,一般都是設置一個靜態的停機坪,無人機停在靜態的停機坪上進行起飛和降落。然而,目前越來越多的車載無人機被使用,在移動交通工具如汽車行駛的過程中,無法對無人機進行精確回收。技術實現要素: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無人機著陸系統,旨在使無人機能夠著陸在動態的停機坪上。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無人機著陸系統,包括無人機和與所述無人機無線連接的移動交通工具,所述移動交通工具設有停機坪,所述停機坪上設有著陸識別標記,所述移動交通工具發送返回停機指令和實時位置信息至所述無人機;所述無人機接收到所述停機指令后,根據自身所處的第一位置信息和所述實時位置信息規劃回歸路徑,根據所述回歸路徑回到所述停機坪處,識別所述著陸識別標記以著陸在所述停機坪上。可選地,所述無人機設有第一定位裝置和主控器,所述移動交通工具設有第二定位裝置,所述第一定位裝置用于生成所述無人機自身所處的第一位置信息,并將該第一位置信息發送至所述主控器;所述第二定位裝置用于生成所述實時位置信息并發送給所述無人機的主控器;所述主控器根據所述第一位置信息和所述實時位置信息規劃回歸路徑,根據所述回歸路徑回到所述停機坪處。可選地,所述無人機還設有識別器;所述識別器用于識別所述著陸識別標記,并將識別后的著陸識別標記所生成的數據信息發送至所述主控器;所述主控器根據所述數據信息,生成著陸控制指令,控制所述無人機著陸在所述停機坪上。可選地,所述停機坪包括停機平臺,所述著陸識別標記設于所述停機平臺上。可選地,所述停機坪還設有鎖緊結構,所述無人機設有起落架,所述鎖緊結構鎖緊所述起落架,以使所述無人機限位固定于所述停機坪。可選地,所述移動交通工具包括殼體,所述殼體的頂端設有過孔,所述停機坪安裝于所述過孔中,且于所述過孔中上下運動,以伸出或收容在所述殼體中。可選地,所述識別器為照相機、攝像機或紅外成像儀。可選地,所述無人機還設有防抖動裝置,所述防抖動裝置與所述識別器固定連接。可選地,所述移動交通工具設有顯示裝置,所述顯示裝置用于接收所述識別器所顯示的畫面。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出的無人機著陸系統,通過第一位置信息和實時位置信息可有效的規劃無人機的回歸路徑,然后通過無人機對停機坪上的著陸識別標記進行識別,可實現精準著陸。具體的,當移動交通工具(如汽車)中的駕駛員點擊一鍵回收后,無人機就會通過規劃路徑回到汽車上方,同時與汽車保持相同的速度,此時汽車開啟停機坪,無人機根據停機坪上的著陸識別標記慢慢靠近停機坪,當達到可降落的距離時進行降落,完成無人機的回收。如此,通過該無人機著陸系統可實現無人機精準著陸在動態的停機坪上,也即能夠實現無人機在移動交通工具上的精準著陸,大大的增加了無人機的適用場景。附圖說明圖1為本實用新型無人機著陸系統的無人機處于起飛時的示意圖;圖2為圖1所示的無人機著陸系統的無人機處于著陸時的示意圖;圖3為圖1所示的無人機著陸系統的模塊圖。附圖標號說明:標號名稱標號名稱100無人機著陸系統20移動交通工具10無人機21停機坪11第一定位裝置211著陸識別標記12主控器212停機平臺13識別器22第二定位裝置14起落架23鎖緊結構24殼體本實用新型目的的實現、功能特點及優點將結合實施例,參照附圖做進一步說明。具體實施方式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需要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諸如上、下、左、右、前、后……)僅用于解釋在某一特定姿態(如附圖所示)下各部件之間的相對位置關系、運動情況等,如果該特定姿態發生改變時,則該方向性指示也相應地隨之改變。另外,在本實用新型中如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其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至少一個該特征。另外,各個實施例之間的技術方案可以相互結合,但是必須是以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基礎,當技術方案的結合出現相互矛盾或無法實現時應當認為這種技術方案的結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實用新型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參照圖1至圖3,圖1為本實用新型無人機著陸系統的無人機處于起飛時的示意圖;圖2為圖1所示的無人機著陸系統的無人機處于著陸時的示意圖;圖3為圖1所示的無人機著陸系統的模塊圖。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無人機著陸系統100,包括無人機10和與所述無人機10無線連接的移動交通工具20,所述移動交通工具20設有停機坪21,所述停機坪21上設有著陸識別標記211,所述移動交通工具20發送返回停機指令和實時位置信息至所述無人機10;所述無人機10接收到所述返回停機指令后,根據自身所處的第一位置信息和所述實時位置信息規劃回歸路徑,根據所述回歸路徑回到所述停機坪21處,識別所述著陸識別標記以著陸在所述停機坪21上。其中,移動交通工具20與無人機10之間的無線連接方式可為多種,如射頻、紅外傳輸、藍牙傳輸、WIFI傳輸等。該移動交通工具20可為汽車,也可為火車或輪船。本實用新型提出的無人機著陸系統100,通過第一位置信息和實時位置信息可有效的規劃無人機10的回歸路徑,然后通過無人機10通過對停機坪21上的著陸識別標記211進行識別,可實現精準著陸。具體的,當移動交通工具20(如汽車)中的駕駛員點擊一鍵回收后,無人機10就會通過規劃路徑回到汽車上方,同時與汽車保持相同的速度,此時汽車開啟停機坪21,無人機10根據停機坪21上的著陸識別標記211慢慢靠近停機坪21,當達到可降落的距離時進行降落,完成無人機10的回收。如此,通過該無人機著陸系統100可實現無人機10精準著陸在動態的停機坪21上,也即能夠實現無人機10在移動交通工具20上的精準著陸,大大的增加了無人機10的適用場景。參照圖3,所述無人機10設有第一定位裝置11和主控器12,所述移動交通工具20設有第二定位裝置22,所述第一定位裝置11用于生成所述無人機10自身所處的第一位置信息,并將該第一位置信息發送至所述主控器12;所述第二定位裝置22用于生成所述實時位置信息并發送給所述無人機10的主控器12;所述主控器12根據所述第一位置信息和所述實時位置信息規劃回歸路徑,根據所述回歸路徑回到所述停機坪21處。通過第一定位裝置11和第二定位裝置22可精準確認移動交通工具20和無人機10的位置,進而規劃出回歸路徑,使得無人機10能夠準確回到停機坪21處。參照圖1和圖2,所述無人機10還設有識別器13;所述識別器13用于識別所述著陸識別標記211,并將識別后的著陸識別標記211所生成的數據信息發送至所述主控器12;所述主控器12根據所述數據信息,生成著陸控制指令,控制所述無人機10著陸在所述停機坪21上。本實施例采用的是主動識別技術,即無人機10靠近停機坪21后主動識別著陸識別標記211以完成停機動作。參照圖1和圖2,所述停機坪21包括停機平臺212,所述著陸識別標記211設于所述停機平臺212上。此處的著陸識別標記211為大寫的H,當然,著陸識別標記211的種類和樣式均可自定義,只要預先在無人機10的控制器12中存儲相應的標示即可。進一步地,所述停機坪21還設有鎖緊結構23,所述無人機10設有起落架14,所述鎖緊結構23鎖緊所述起落架14,以使所述無人機10限位固定于所述停機坪21。通過該鎖緊結構23可以使得無人機10與停機坪21之間的連接更為穩固。該鎖緊結構23可為機械鎖緊,也可為電磁鎖緊,均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參照圖1,所述移動交通工具20還包括殼體24,所述殼體24的頂端設有過孔(未標示),所述停機坪21安裝于所述過孔中,且于所述過孔中上下運動,以伸出或收容在所述殼體24中。也即,當無人機10停在停機平臺212上后,停機坪21打開它的鎖緊結構23,鎖住無人機10的起落架14,然后將停機坪21回收到移動交通工具20如汽車的內部,完成完全回收。參照圖1,所述識別器13可為照相機、攝像機或紅外成像儀。當然,上述三種識別器13僅為本實用新型的三種實施例,該識別器13還可以為其它帶有攝像頭的成像裝置。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無人機10還設有防抖動裝置(未圖示),所述防抖動裝置與所述識別器13固定連接。防抖動裝置可為三軸防抖裝置,防抖動裝置的設置可使得識別器13更為穩定,減小識別器13在跟隨無人機10飛行時的抖動情況,提高識別器13的成像質量。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移動交通工具20設有顯示裝置(未圖示),所述顯示裝置用于接收所述識別器13所顯示的畫面。如此,處于移動交通工具20中的操控者可實時觀看無人機10所識別和拍攝的畫面。應當說明的是,本實用新型的各個實施例的技術方案可以相互結合,但是必須是以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基礎,當技術方案的結合出現相互矛盾或無法實現時應當人認為這種技術方案的結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實用新型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
技術領域:
,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當前第1頁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