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開總體上涉及具有能量存儲裝置(例如,可再充電電池)的電子裝置。更具體地,本公開涉及一種用于檢測電子裝置的充電接口處的虛擬短路的方法。
背景技術:
1、電子裝置(例如,智能電話、智能手表、膝上型計算機、平板計算機等)可以包括向其電子組件提供直流電力的可再充電電池。例如,可再充電電池可以設置在電子裝置的外殼內。此外,電子裝置可以包括充電接口(例如,充電端口),以便于經由充電電纜將可再充電電池耦合到外部電源(例如,壁式插座)。以這種方式,電子裝置可以從外部電源汲取充電電流以對可再充電電池充電。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公開的實施例的方面和優點將部分地在以下描述中闡述,或者可以從該描述中了解,或者可以通過實施例的實踐來了解。
2、在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用于檢測電子裝置的充電接口處的軟短路的計算機實現的方法。該方法包括經由一個或多個處理器獲得電耦合到電子裝置的充電接口的電壓基準的初始電壓測量結果。該方法包括經由一個或多個處理器獲得電壓基準的附加電壓測量結果。該方法包括經由一個或多個處理器至少部分地基于初始電壓測量結果和附加電壓測量結果檢測充電接口處的軟短路。該方法包括經由一個或多個處理器使電子裝置響應于在電子裝置的充電接口處檢測到軟短路而執行一個或多個控制動作。
3、在一些實現方式中,檢測到軟短路包括經由一個或多個處理器確定電壓基準的附加電壓測量結果比初始電壓測量結果小閾值量,該閾值量指示在充電接口處存在軟短路。在一些實現方式中,閾值量為至少0.5伏。
4、在一些實現方式中,使電子裝置執行一個或多個控制動作包括經由一個或多個處理器自動地使電子裝置斷電。
5、在一些實現方式中,使電子裝置執行一個或多個控制動作包括經由一個或多個處理器使電子裝置的顯示屏顯示通知以提示用戶對電子裝置執行維護動作。在一些實現方式中,維護動作包括手動地使電子裝置斷電。
6、在一些實現方式中,獲得初始電壓測量結果和獲得附加電壓測量結果在電子裝置的可再充電電池未經由外部電源充電時發生。
7、在一些實現方式中,軟短路與范圍從2歐姆至100歐姆的電阻相對應。
8、在一些實現方式中,該方法包括經由一個或多個處理器將初始電壓測量結果存儲在一個或多個存儲器裝置中。
9、在一些實現方式中,電子裝置是可穿戴計算裝置。
10、在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電子裝置。該電子裝置包括能量存儲裝置和充電接口,該充電接口被配置為將外部電源電耦合到該能量存儲裝置。該電子裝置進一步包括電力管理電路。該電力管理電路包括能夠電耦合到充電接口的電壓基準。該電子裝置包括一個或多個處理器,該一個或多個處理器被配置為在電壓基準電耦合到充電接口時獲得電壓基準的初始電壓測量結果。該一個或多個處理器被進一步配置為獲得電壓基準的附加電壓測量結果。該一個或多個處理器被配置為至少部分地基于電壓基準的初始電壓測量結果和電壓基準的附加電壓測量結果檢測充電接口處的軟短路。該一個或多個處理器被配置為使電子裝置響應于在電子裝置的充電接口處檢測到軟短路而執行一個或多個控制動作。
11、在一些實現方式中,電力管理電路包括電耦合在電壓基準和充電接口之間的開關裝置。開關裝置被配置為選擇性地將電壓基準耦合到充電接口。在一些實現方式中,開關裝置是晶體管。
12、在一些實現方式中,為了檢測充電接口處的軟短路,該一個或多個處理器被配置為確定電壓基準的附加電壓測量結果比電壓基準的初始電壓測量結果小閾值量,該閾值量指示軟短路的存在。
13、在一些實現方式中,該一個或多個控制動作包括自動地使電子裝置斷電。
14、在一些實現方式中,該電子裝置進一步包括顯示屏。此外,在此類實現方式中,該一個或多個控制動作包括使顯示屏顯示通知以提示用戶對電子裝置執行維護動作。在一些實現方式中,維護動作包括手動地使電子裝置斷電。
15、在一些實現方式中,該一個或多個處理器被配置為在能量存儲裝置未經由外部電源充電時獲得初始電壓測量結果和附加電壓測量結果。
16、在一些實現方式中,充電接口包括通用串行總線(usb)充電端口。
17、在一些實現方式中,能量存儲裝置包括可再充電電池。
18、將參考以下描述和隨附權利要求更好地理解本公開的各種實施例的這些和其他特征、方面和優點。并入本說明書中并構成本說明書的一部分的附圖示出了本公開的示例實施例,并且連同描述一起用于解釋相關原理。
1.一種用于檢測電子裝置的充電接口處的軟短路的計算機實現的方法,所述計算機實現的方法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實現的方法,其中檢測所述充電接口處的所述軟短路包括經由所述一個或多個處理器確定所述附加電壓測量結果比所述初始電壓測量結果小閾值量,所述閾值量指示所述充電接口處存在所述軟短路。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計算機實現的方法,其中所述閾值量為至少0.5伏。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實現的方法,其中使所述電子裝置執行所述一個或多個控制動作包括經由所述一個或多個處理器自動地使所述電子裝置斷電。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實現的方法,其中使所述電子裝置執行所述一個或多個控制動作包括經由所述一個或多個處理器使所述電子裝置的顯示屏顯示通知以提示用戶對所述電子裝置執行維護動作。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計算機實現的方法,其中所述維護動作包括手動地使所述電子裝置斷電。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實現的方法,其中獲得所述初始電壓測量結果和獲得所述附加電壓測量結果在所述電子裝置的可再充電電池未經由外部電源充電時發生。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實現的方法,其中所述充電接口處的所述軟短路與范圍從2歐姆至100歐姆的電阻相對應。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實現的方法,進一步包括: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實現的方法,其中所述電子裝置是可穿戴計算裝置。
11.一種電子裝置,包括: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電力管理電路包括電耦合在所述電壓基準和所述充電接口之間的開關裝置,所述開關裝置被配置為選擇性地將所述電壓基準耦合到所述充電接口。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開關裝置是晶體管。
14.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為了檢測所述軟短路,所述一個或多個處理器被配置為確定所述電壓基準的所述附加電壓測量結果比所述電壓基準的所述初始電壓測量結果小閾值量,所述閾值量指示在所述充電接口處存在所述軟短路。
15.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控制動作包括自動地使所述電子裝置斷電。
16.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子裝置,進一步包括: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維護動作包括手動地使所述電子裝置斷電。
18.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處理器被配置為在所述能量存儲裝置未經由所述外部電源充電時獲得所述初始電壓測量結果和所述附加電壓測量結果。
19.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充電接口包括通用串行總線(usb)充電端口。
20.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所述能量存儲裝置包括可再充電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