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建立配電網的合環模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至少一個合環參數;
根據所述至少一個合環參數,計算合環操作后產生的穩態系統潮流流向和量值,得到計算結果;
將所述計算結果分別與預設的保護定值和最小載流元件的額定載流進行比對,得到所述合環操作的邊界條件,其中,所述邊界條件用于確定是否允許執行所述合環操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合環參數包括:不同類型的變電站的主變阻抗、變電站的負荷和輸電線路的短路阻抗。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合環操作包括如下三種合環模式:合環點的上游電源進行分列運行的饋線合環、并列運行的饋線合環和同一條母線出線之間合環。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合環點的上游電源來自同一臺220kv主變壓器或同一條10kv母線出線之間,允許進行10kv層面合環操作;和/或,所述合環操作中的所述上游電源均來自同一系統分區的饋線合環。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接收至少一個合環參數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確定配電網中的開關環網接線模式,其中,所述開關環網接線模式包括:變電站之間聯絡接線、變電站與開閉站之間聯絡接線、開閉站之間聯絡接線和架混線路之間聯絡接線。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每個變電站的變壓器接線組別相同,母線相序和相位相同;每個環路負荷潮流的變化值不超過預定的限額。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合環互帶的兩條線路在同一變電站時,依次選擇站內高壓側和低壓側進行合環操作,并協調上級調度進行不同類型的電網短時合環。
8.根據權利要求2至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允許執行所述合環操作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如果檢測得到合環點的上游電源是否屬于同一個主變壓器,且合環線路兩側負荷之和不超過兩側開關的額定負荷,則允許執行所述合環操作;
其中,參與合環的至少兩個變電站的主變阻抗與系統阻抗之差小于等于預定值。
9.根據權利要求2至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允許執行所述合環操作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通過補償裝置或調節主變壓器來調整合環點兩側的電壓值之差處于預定范圍之內,并選擇第一時間段內來進行線路合環,其中,所述第一時間段內為電網負荷小于預定值且兩路系統負荷差距小于閾值的時間區間。
10.根據權利要求2至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執行所述合環操作的過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如果檢測到掉閘的情況下,調整合環線路的繼電保護定值至預定范圍內,該步驟包括:
通過調整過流保護的整定時間,延長非停電側或縮短停電側的所述繼電保護定值,并在所述合環操作完成之后,恢復原保護定值。
11.一種建立配電網的合環模型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模塊,用于接收至少一個合環參數;
計算模塊,用于根據所述至少一個合環參數,計算合環操作后產生的穩態系統潮流流向和量值,得到計算結果;
比對模塊,用于將所述計算結果分別與預設的保護定值和最小載流元件的額定載流進行比對,得到所述合環操作的邊界條件,其中,所述邊界條件用于確定是否允許執行所述合環操作。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合環參數包括:不同類型的變電站的主變阻抗、變電站的負荷和輸電線路的短路阻抗。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合環操作包括如下三種合環模式:合環點的上游電源進行分列運行的饋線合環、并列運行的饋線合環和同一條母線出線之間合環。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合環點的上游電源來自同一臺220kv主變壓器或同一條10kv母線出線之間,允許進行10kv層面合環操作;和/或,所述合環操作中的所述上游電源均來自同一系統分區的饋線合環。
15.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確定模塊,用于確定配電網中的開關環網接線模式,其中,所述開關環網接線模式包括:變電站之間聯絡接線、變電站與開閉站之間聯絡接線、開閉站之間聯絡接線和架混線路之間聯絡接線。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變電站的變壓器接線組別相同,母線相序和相位相同;每個環路負荷潮流的變化值不超過預定的限額。
17.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合環互帶的兩條線路在同一變電站時,依次選擇站內高壓側和低壓側進行合環操作,并協調上級調度進行不同類型的電網短時合環。
18.根據權利要求12至1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檢測模塊,用于如果檢測得到合環點的上游電源是否屬于同一個主變壓器,且合環線路兩側負荷之和不超過兩側開關的額定負荷,則允許執行所述合環操作;
其中,參與合環的至少兩個變電站的主變阻抗與系統阻抗之差小于等于預定值。
19.根據權利要求12至1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第一處理模塊,用于通過補償裝置或調節主變壓器來調整合環點兩側的電壓值之差處于預定范圍之內,并選擇第一時間段內來進行線路合環,其中,所述第一時間段內為電網負荷小于預定值且兩路系統負荷差距小于閾值的時間區間。
20.根據權利要求12至1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調整模塊,用于如果檢測到掉閘的情況下,調整合環線路的繼電保護定值至預定范圍內,所述調整模塊包括:
第二處理模塊,用于通過調整過流保護的整定時間,延長非停電側或縮短停電側的所述繼電保護定值,并在所述合環操作完成之后,恢復原保護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