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機,具體為一種便攜式單相電容電機,屬于電機設備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電機作為一種進行電能轉化的設備,在日常生活中十分的常見,但是傳統的電機,不便于移動,即便是在電機的頂部加上了把手,也由于長時間的使用而對把手造成了損壞,不僅不便于把手的轉動,更容易直接造成把手的斷裂而對電機造成損壞,與此同時單相電容電機的電容也容易因此而被直接碰撞造成電機的損壞。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便攜式單相電容電機。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一種便攜式單相電容電機,包括支撐板、電機本體和接線盒,所述支撐板的頂部固定安裝有電機本體,所述電機本體的頂部固定安裝有接線盒,所述接線盒與電機本體進行電連接,所述電機本體的一側設有電容存放腔,所述電容存放腔的內側設有電容器,所述電容器與接線盒進行電連接,所述電容存放腔的一側固定安裝有安裝板,所述電機本體的頂部設有把手安裝板,所述把手安裝板的頂部一側設有梯形塊,所述梯形塊的內側設有轉動槽,所述把手安裝板的內側設有滑動腔,所述滑動腔的內側固定連接有連接板,所述滑動腔與轉動槽進行固定連接,所述轉動槽的兩端均轉動連接有轉動桿,所述轉動桿的一端固定連接有連接桿,所述連接桿 的頂部焊接連接有把手。
優選的,所述把手的外壁設有防滑橡膠層。
優選的,所述安裝板通過螺栓與電機本體進行固定連接。
優選的,所述把手安裝板的底部兩側螺紋連接有主螺栓,所述把手安裝板通過主螺栓與電機本體的外壁進行固定連接。
優選的,所述滑動腔的底部一端螺紋連接有副螺栓,所述把手安裝板通過副螺栓與電機本體的外壁進行固定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便攜式單相電容電機,通過電容存放腔能對電容器進行防護,防止電容器被直接碰撞而造成電容器的損壞,并通過安裝板,便于電容存放腔與電機本體的連接和分離,通過把手安裝板,可便于連接把手,使把手的轉動桿通過滑動腔滑入或者滑出轉動槽,防止轉動桿移動,以此便于把手的安裝和分離,連接板能夠對滑動腔的中部進行固定,防止防滑動腔變形,通過主螺栓和副螺栓,可便于將把手安裝板與電機本體進行固定連接。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電容存放腔側面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安裝板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安裝板的側面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把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支撐板;2、電機本體;3、接線盒;4、電容存放腔;5、把手安裝板;6、把手;7、梯形塊;8、主螺栓;9、滑動腔;10、轉動槽;11、連接桿;12、轉動桿;13、連接板;14、副螺栓;15、電容器;16、安裝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5,一種便攜式單相電容電機,包括支撐板1、電機本體2和接線盒3,所述支撐板1的頂部固定安裝有電機本體2,所述電機本體2的頂部固定安裝有接線盒3,所述接線盒3與電機本體2進行電連接,所述電機本體2的一側設有電容存放腔4,所述電容存放腔4的內側設有電容器15,所述電容器15與接線盒3進行電連接,所述電容存放腔4的一側固定安裝有安裝板16,所述電機本體2的頂部設有把手安裝板5,所述把手安裝板5的頂部一側設有梯形塊7,所述梯形塊7的內側設有轉動槽10,所述把手安裝板5的內側設有滑動腔9,所述滑動腔9的內側固定連接有連接板13,所述滑動腔9與轉動槽10進行固定連接,所述轉動槽10的兩端均轉動連接有轉動桿12,所述轉動桿12的一端固定連接有連接桿11,所述連接桿11的頂部焊接連接有把手6。
所述把手6的外壁設有防滑橡膠層,由于把手6的外壁設有防滑橡膠層,可便于握持把手6,從而便于對該電機進行移動。所述安裝板16通過螺栓與電機本體2進行固定連接,由于安裝板16通過螺栓與電機本體2進行固定連接,可便于安裝板16與電機本體2的連接和分離,從而便于安裝板16的維修和更換。所述把手安裝板5的底部兩側螺紋連接有主螺栓8,所述把手安裝板5通過主螺栓8與電機本體2的外壁進行固定連接,通過主螺栓8,便于對把手安裝板 5的底部進行固定。所述滑動腔9的底部一端螺紋連接有副螺栓14,所述把手安裝板5通過副螺栓14與電機本體2的外壁進行固定連接,通過副螺栓14,便于對把手安裝板5的頂部進行固定。
需要說明的是,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先握持把手6將轉動桿12通過滑動腔9滑入轉動槽10,從而通過把手6拎起電機,將電機移動到適當位置后,可握持把手6使轉動桿12滑出滑動腔9,從而取出把手6,同時也可以轉動轉動桿12,從而折疊把手6,將把手6折疊在把手安裝板5頂部。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