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殼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殼體基件上形成導電體,其中,所述殼體基件具有至少兩個金屬部以及隔斷所述至少兩個金屬部的至少一絕緣部,所述導電體將所述至少兩個金屬部相互導通;
對形成有所述導電體的所述殼體基件進行表面處理;以及
去除所述導電體,以形成殼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殼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基件的制作方法包括:
在金屬基體上形成縫隙,以將所述金屬基體隔斷形成所述至少兩個金屬部;
在所述縫隙內形成連接所述至少兩個金屬部的所述至少一絕緣部,以制成所述殼體基件。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殼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金屬基體上形成縫隙”的步驟中,包括:在所述金屬基體上形成間隔設置的多條所述縫隙,其中,所述縫隙的縫寬為0.2mm至3.0mm。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殼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在殼體基件上形成導電體”的步驟之前,所述殼體制作方法還包括:對所述殼體基件進行預先表面處理。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殼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導電體為由油墨和金屬離子混合制成的導電油墨,所述“在殼體基件上形成導電體”的步驟包括:在所述殼體基件上形成所述導電油墨。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殼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殼體基件上形成導電體”的步驟還包括:通過烘烤固化所述導電油墨以形成所述導電體。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殼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過烘烤固化所述導電油墨以形成所述導電體”的過程中,烘烤溫度為60℃,烘烤時間為20分鐘至30分鐘。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殼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導電油墨包括質量分數為45%至55%的銀粉、質量分數為25%至35%的銅粉以及質量分數為5%至15%的三羥甲基丙烷三丙烯酸脂。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殼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對形成有所述導電體的所述殼體基件進行表面處理”的步驟之前,所述殼體制作方法還包括:形成覆蓋所述導電體的保護部。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殼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保護部為遮蔽油墨,所述“形成覆蓋所述導電體的保護部”的步驟包括:形成覆蓋所述導電體的所述遮蔽油墨。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殼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形成覆蓋所述導電體的保護部”的步驟還包括:通過紫外線固化所述遮蔽油墨以形成所述保護部。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殼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在2000MJ/cm2至2400MJ/cm2的紫外光下固化所述遮蔽油墨。
13.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殼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遮蔽油墨包括質量分數為23%至27%的丙烯酸樹脂、質量分數為13%至17%的石英粉、質量分數為23%至27%的聚氨酯樹脂、質量分數為18%至22%的乙二醇單丁醚以及質量分數為3%至7%的光敏劑。
14.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殼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去除所述導電體”的步驟包括:采用脫漆水浸泡方式去除所述導電體和所述保護部。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殼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脫漆水采用乙酸乙酯溶劑、環己酮溶劑或二元酸酯混合物溶劑。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殼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浸泡時間為3分鐘至5分鐘。
17.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殼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去除所述導電體”包括:
撕揭或熱剝離所述保護部;
采用脫漆水浸泡方式去除所述導電體。
18.一種殼體,用于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為如權利要求1~1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殼體。
19.一種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1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殼體、設置在所述殼體上的顯示器組件以及設置在所述殼體內的電路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