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實施例涉及顯示,尤其涉及一種顯示面板及顯示裝置。
背景技術:
1、隨著顯示技術的不斷發展,顯示面板已廣泛應用于人們的生產和生活中。為了更好的滿足人們的需求,可以對顯示面板進行調整,例如對顯示面板中的發光元件進行調整,從而提升顯示面板的整體效果。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顯示面板及顯示裝置,通過調整圍繞發光元件的隔斷結構,提升顯示面板的顯示效果。
2、第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顯示面板,包括:
3、襯底基板;
4、多個發光元件,所述發光元件位于所述襯底基板的一側;所述發光元件包括第一顏色發光元件和第二顏色發光元件,所述第一顏色發光元件和所述第二顏色發光元件的發光顏色不同,所述第一顏色發光元件和所述第二顏色發光元件沿第一方向排列;
5、像素限定結構,所述像素限定結構位于所述襯底基板的一側,并且所述像素限定結構位于相鄰兩個所述發光元件之間;
6、隔斷結構,所述隔斷結構貫穿至少部分像素限定結構,所述隔斷結構包括第一隔斷單元和第二隔斷單元,所述第一隔斷單元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所述第二隔斷單元沿第二方向延伸;沿所述第二方向,所述第二隔斷單元的至少一側與所述第一隔斷單元連接,所述第一隔斷單元和所述第二隔斷單元圍繞部分所述發光元件;
7、其中,所述第二隔斷單元向所述襯底基板的正投影位于所述第一顏色發光元件向所述襯底基板的正投影和所述第二顏色發光元件向所述襯底基板的正投影之間;所述第二隔斷單元沿所述第一方向的正投影覆蓋所述第一顏色發光元件沿所述第一方向的正投影,所述第二隔斷單元沿所述第一方向的正投影覆蓋所述第二顏色發光元件沿所述第一方向的正投影;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相交。
8、第二方面,基于同一發明構思,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顯示裝置,包括第一方面所述的顯示面板。
9、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顯示面板,顯示面板包括位于襯底基板一側的發光元件和像素限定結構,像素限定結構位于相鄰的兩個發光元件之間,其中發光元件包括發光顏色不同的第一顏色發光元件和第二顏色發光元件,通過控制不同顏色的發光元件進行發光顯示,可以實現顯示面板的彩色顯示效果;顯示面板還包括隔斷結構,隔斷結構貫穿至少部分像素限定結構,設置的隔斷結構可以有效減弱不同顏色發光元件之間的漏流情況,提升顯示面板整體的顯示效果,其中隔斷結構包括第一隔斷單元和第二隔斷單元,第一隔斷單元的延伸方向與第一顏色發光元件和第二顏色發光元件的排布方向相同,第二隔斷單元的延伸方向與第一隔斷單元的延伸方向相交;第一隔斷單元和第二隔斷單元可以將發光元件進行部分圍繞,即第一隔斷單元和第二隔斷單元組成一個半封閉的結構將發光元件進行圍繞;進一步的,第二隔斷單元位于第一顏色發光元件和第二顏色發光元件之間;并且在第一顏色發光元件和第二顏色發光元件之間的第二隔斷單元是一個連續的結構,進而可以更好減弱不同顏色發光元件之間的漏流情況,進一步提升顯示面板整體的顯示效果。
10、應當理解,本部分所描述的內容并非旨在標識本發明的實施例的關鍵或重要特征,也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的范圍。本發明的其它特征將通過以下的說明書而變得容易理解。
1.一種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襯底基板包括驅動電路,所述驅動電路包括至少一個晶體管;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過孔的圓心向所述襯底基板的正投影與相鄰所述第三隔斷分部向所述襯底基板的正投影的最小間距為l1,所述第一過孔的圓心向所述襯底基板的正投影與相鄰所述第四隔斷分部向所述襯底基板的正投影的最小間距為l2;其中,|l1-l2|/l2≤20%。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斷口和所述第二斷口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過孔的圓心向所述襯底基板的正投影與相鄰所述第七隔斷分部向所述襯底基板的正投影的最小間距為l7,所述第三電極層分部向所述襯底基板的正投影與相鄰所述第七隔斷分部向所述襯底基板的正投影的最小間距為l8,其中,|l7-l8|/l8≤20%。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顏色發光元件的出光波長大于所述第二顏色發光元件的波長。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隔斷單元向所述襯底基板的正投影與相鄰所述第一顏色發光元件向所述襯底基板的正投影的平均距離為d1,所述第二隔斷單元向所述襯底基板的正投影與相鄰所述第二顏色發光元件向所述襯底基板的正投影的平均距離為d2;其中,|d1-d2|/d2≤20%。
1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元件還包括第三顏色的發光元件,所述第一顏色發光元件、所述第二顏色發光元件和所述第三顏色的發光元件的發光顏色不同;
1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斷結構貫穿所述像素限定結構。
1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公共電極層包括至少兩層發光膜層。
20.一種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19任一項所述的顯示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