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含五氟磺草胺與環酯草醚的除草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含有五氟磺草胺和環酯草醚的除草組合物,有效成分為五氟磺草胺、環酯草醚。五氟磺草胺與環酯草醚在除草組合物中的質量份數比例為5:1~1:16,優選比為3:1~1:12。本發明優點在于五氟磺草胺、環酯草醚復配后提高除草效果,擴大殺草譜,相對常規封閉劑拓寬用藥時間范圍,降低五氟磺草胺或環酯草醚單一使用所帶來的抗性風險,低毒、低殘留,降低用藥量及使用成本,適用于防除水稻田一年生雜草。
【專利說明】一種含五氟磺草胺與環酯草醚的除草組合物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農業除草【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以五氟磺草胺、環酯草醚為有效成分的水稻田除草組合物。
【背景技術】
[0002]隨著高毒農藥的逐步淘汰,需要高效、低毒、安全、對環境友好的新型藥劑,同時農藥的長期使用使病蟲草害的抗藥性產生,對防治藥劑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這就需要農藥研發人員開發出高效安全的新型藥劑,滿足防治要求。由于我國農藥創制剛剛起步,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農藥品種還不能滿足需要,因此開發新型的農藥混配制劑,是當前農藥發展的必由之路。
[0003]水稻是我國主要的糧食作物之一,稻田除草是生產上的一大難題。化學除草是目前控制雜草的主要手段。近年來,由于一些除草單劑品種大面積單獨使用,已經導致很多雜草產生抗藥性,因此,急需高效、低毒、經濟、安全的水稻田除草新型藥劑。
[0004]目前水稻移栽田或拋秧田封閉劑使用時期要在雜草出土前用藥,莖葉處理劑要在雜草大部分出土莖葉伸展后使用,在雜草部分出土草齡3葉前這段時間常規封閉劑或莖葉處理劑無法達到有效控草效果。
[0005]五氟磺草胺為稻田用廣譜除草劑,可有效防除稗草、千金子以及一年生莎草科雜草,并對眾多闊葉雜草有效,持效期長,同時其亦可防除稻田中抗芐嘧磺隆雜草,且對許多闊葉及莎草科雜草與稗草等具有殘留活性。
[0006]環酯草醚是一種高效嘧啶水楊酸類選擇性除草劑,為乙酰乳酸合成酶抑制劑,主要通過根部吸收并向莖葉部移動,亦可通過莖葉吸收,對3葉期前稗草有特效,對低齡千金子、馬唐等禾本科雜草有效,對繁縷等闊葉雜草有效,對莎草科雜草有一定的防效。環酯草醚主要為位差選擇除草,適用于水稻移栽田或拋秧田水稻返青后使用。
[0007]除草劑合理復配是提高防除效果,擴大殺草譜或拓寬使用時間,延緩雜草群落演替的速度,降低農藥單一使用帶來的抗性風險,減輕對環境的污染,降低使用成本及降低除草劑殘留的一種有效方法。本發明人對五氟磺草胺、環酯草醚的混配進行了深入研究,在大量的室內配方篩選試驗和大田藥效試驗的基礎上,發現五氟磺草胺、環酯草醚進行混配,在一定的混配比例范圍內對水稻田雜草表現出協同增效作用,擴大了殺草譜,拓寬了用藥時間范圍,經進一步研究,完成了本發明。
[0008]五氟磺草胺、 環酯草醚的混配以及應用目前尚無報道。
【發明內容】
[0009]本發明的目的在于解決除草劑單一使用時的不足,填補傳統封閉除草劑和莖葉處理除草劑在雜草部分出土至3葉前施藥的空白地帶,提供一種高效、低毒、低成本、速效性好,且持效期長,有利于水稻田雜草綜合治理的除草組合物。
[0010]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除草組合物,由有效成分五氟磺草胺、環酯草醚及適當的農藥助劑組成。五氟磺草胺與環酯草醚在除草組合物中的質量份數比例為5:1~1:16,優選比為3:1~1:12。
[0011]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可按照本領域技術人員公知的方法,可濕性粉劑、水分散粒劑、顆粒劑等適合農業使用的應用劑型。
[0012]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各種應用劑型的生產工藝均屬現有已知技術,在此不再贅述。
[0013]本發明提供的除草組合物,適用于防除水稻田一年生雜草。
[0014]本發明提供的除草組合物,通常采用藥土法或制成顆粒劑撒施。
[0015]本發明提供的除草組合物有如下有益效果:
[0016]1、本發明提供的除草組合物,擴大了五氟磺草胺和環酯草醚單劑的殺草譜,在一定配比范圍內表現協同出增效作用,組合物的防治效果比單劑有了提高,降低了農藥的使用劑量,降低了用藥成本及農藥對生態環境不利影響的風險。
[0017]2、本發明提供的為除草組合物,可以降低長期使用單一五氟磺草胺或環酯草醚產生的抗性風險,延長藥劑的使用壽命,對雜草抗性的綜合治理有著重要意義。
[0018]3、本發明提供的除草組合物,藥效發揮迅速,持效期長,在有水條件下持效期一個月,使用成本低,使用方便,省時省力,其推廣應用有著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0019]4、本發明提供的除草組合物,在水稻移栽田、拋秧田水稻返青至雜草3葉前均可使用,既具備普通封閉劑在雜草出土前的封閉特點,又能在雜草部分出土至3葉前具有封閉兼控草效果。
【具體實施方式】
[0020]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簡潔明了,本發明用以下具體實施例進行說明,但本發明絕非僅限于這些例子。以下所述僅為本發明較好的實施例,僅僅用于描述本發明,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0021]在這些實施例中,除另有說明外,所有百分比均為重量百分比。
[0022]實施例1 (80%五氟磺草胺.環酯草醚水分散粒劑)。
【權利要求】
1.一種含有五氟磺草胺和環酯草醚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有效成分為五氟磺草胺、環酯草醚,五氟磺草胺與環酯草醚在除草組合物中的質量份數比例為5:1~1:1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有五氟磺草胺和環酯草醚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五氟磺草胺與環酯草醚在除草組合物中的質量份數比例為3:1~1:1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有五氟磺草胺和環酯草醚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加工成水分散粒劑、可濕性粉劑或顆粒劑。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有五氟磺草胺和環酯草醚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草組合 物適用于防除水稻田一年生雜草。
【文檔編號】A01N43/54GK103518747SQ201310416701
【公開日】2014年1月22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12日 優先權日:2013年9月12日
【發明者】王禮文, 陳佛祥, 張志偉, 吳澤偉 申請人:廣東中迅農科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