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桃園土壤調理劑,其特征在于,其含有生物質炭,所述生物質炭中的化學成分質量百分含量為:氮含量0.76-1.35%,磷含量0.68-1.25%,鉀含量1.47-2.08%,硫含量0.34-0.57%,鈣含量0.37-0.66%,鎂含量1.04-1.32%,有機碳含量40.8-55.4%,無機炭含量13.6-42.1%,pH值在8.3-9.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桃園土壤調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質炭的比表面積為1300-2300m2·g-1,具有蜂窩狀孔隙,孔徑為2-64nm。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桃園土壤調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質炭的碘吸附值為442-697mg/g。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桃園土壤調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生物質炭為水稻秸稈型生物質炭。
5.如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桃園土壤調理劑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以秸稈或枝干為原料,利用無動力炭化爐在制炭溫度為500-700℃下,炭化48-96h。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桃園土壤調理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的秸稈為水稻秸稈或小麥秸稈,所述的枝干為果樹枝干。
7.如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桃園土壤調理劑在桃樹連作土壤改良中的應用。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桃樹連作土壤為桃樹連作2茬或2茬以上的土壤。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桃園土壤調理劑在一年生或一年生以上毛桃或砧木移栽前使用。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桃園土壤調理劑中生物質炭的施用量為連作土壤質量的1~3%,移苗前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