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自動喂魚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驅動電機、與驅動電機連接的主動輪、與主動輪嚙合且位于主動輪下方的第一從動輪、連接在第一從動輪左側面且與第一從動輪同軸設置的送料螺桿、套裝在送料螺桿外部的送料管、位于第一從動輪左側且與送料管連通的入料口,所述送料管遠離第一從動輪的一端設有出料口,所述驅動電機、主動輪、第一從動輪和入料口均與固定基座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喂魚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從動輪、第一錐齒輪和第二錐齒輪;
所述第二從動輪與所述主動輪嚙合且位于主動輪上方,其與所述固定基座連接;
所述第一錐齒輪位于所述第二從動輪的左側且兩者之間通過第一傳動軸連接,其與所述第二錐齒輪嚙合且兩者的中心線交角為90°;
所述送料管包括L形主管和I形子管,所述L形主管的一端套裝在送料螺桿外部,其另一端與I形子管下端通過第一回轉支承連接;
所述I形子管穿過所述第二錐齒輪設有的中心通孔并向上伸出,其與所述中心通孔過盈配合;
所述出料口位于I形子管上端的圓周側面且其位置高于第二從動輪。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動喂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料口的形狀為錐形管形,該錐形管的大頭與所述I形子管連接。
4.如權利要求3中所述的自動喂魚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驅動電機的插頭連接的定時器插座。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動喂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基座包括矩形底板和垂直連接在底板上的支撐座;
所述支撐座包括與所述驅動電機連接的第一支撐座,與所述入料口連接的第二支撐座,與所述主動輪、第一從動輪和第二從動輪連接的第三支撐座;
所述主動輪、第一從動輪和第二從動輪的右側面均設有位于各自軸線上的固定軸,所述固定軸的右端通過回轉支承與第三支撐座連接。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自動喂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電機設有輸出軸,該輸出軸與所述主動輪的固定軸通過傳送帶連接。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自動喂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電機設有輸出軸,該輸出軸與所述主動輪的固定軸通過傳送鏈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