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農業機械設備領域,具體是一種分散式高效農藥噴灑機。
背景技術: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業面積較多,在農業種植領域中,需要經常對農作物進行農藥噴灑,防止病蟲的危害導致農作物減產,在農作物噴藥過程中,需要使用農藥噴灑機,通過農藥噴灑機將農藥噴射到農作物表面。
現有的農藥噴灑機在噴灑農藥時,農藥以水柱形式噴射到農作物表面,大量的農藥通過農作物秸稈流入土地表面,導致農藥的使用效果不強,且現有的農藥噴灑機在噴射農藥的時候農藥覆蓋面積小,噴藥的效率低,且農藥在噴灑機內部得不到有效攪拌,農藥在噴灑機內部濃度不均勻,影響農藥的使用效果。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分散式高效農藥噴灑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分散式高效農藥噴灑機,包括噴灑機本體、儲藥腔、噴藥管和噴頭,所述噴灑機本體內部通過隔板分割成儲藥腔與溶氣腔;所述儲藥腔內部橫向設置有攪拌軸,攪拌軸表面垂直設置有攪拌葉,儲藥腔外位于噴灑機本體表面設有驅動電機,噴灑機本體頂部固定連接有電池組件,驅動電機與電池組件電性連接;所述噴灑機本體底部設置有溶氣腔,溶氣腔內壁上固定連接有微型氣泵,噴灑機本體左側側壁上設置有進氣口,進氣口與微型氣泵連接;所述溶氣腔底部固定連接有水泵;所述微型氣泵與水泵和電池組件電性連接;所述噴灑機本體右側底部設置有出藥口,出藥口上設置有閥門;所述出藥口通過熱壓方式固定連接有伸縮軟管;伸縮軟管末端固定連接有噴藥管;所述噴藥管末端固定連接有噴頭,噴頭表面通過熱壓方式固定連接有分散片,分散片上設有通孔。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噴灑機本體頂部一體成型固定連接有加藥口,加藥口底部通過熱壓方式固定連接有過濾網。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隔板邊緣通過熱壓方式固定連接在噴灑機本體內壁上。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水泵通過水管與儲藥腔連通。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該農藥噴灑機內部藥液濃度均勻,且農藥噴灑時覆蓋范圍大,霧化效果好,提高了農藥噴灑效果,噴藥時藥水噴射速度快,農藥分散程度高,提高了農藥噴灑效率。
附圖說明
圖1為分散式高效農藥噴灑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分散式高效農藥噴灑機中分散片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噴灑機本體;2-儲藥腔;3-溶氣腔;4-加藥口;5-過濾網;6-驅動電機;7-旋轉軸;8-攪拌葉;9-隔板;10-微型氣泵;11-進氣口;12-水泵;13-出藥口;14-閥門;15-伸縮軟管;16-噴藥管;17-噴頭;18-分散片;19-通孔;20-電池組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發明實施例中,一種分散式高效農藥噴灑機,包括噴灑機本體1、儲藥腔2、噴藥管16和噴頭17;所述噴灑機本體1頂部一體成型固定連接有加藥口4,加藥口4底部通過熱壓方式固定連接有過濾網5;所述噴灑機本體1內部通過隔板9分割成儲藥腔2與溶氣腔3,隔板9邊緣通過熱壓方式固定連接在噴灑機本體1內壁上,儲藥腔2內部容易儲存噴灑的藥水,溶氣腔3用于將藥水內部加入溶氣,提高藥水的噴射速度以及霧化效果;所述儲藥腔2內部橫向設置有攪拌軸7,攪拌軸7表面垂直設置有攪拌葉8,儲藥腔2外位于噴灑機本體1表面設有驅動電機6,噴灑機本體1頂部固定連接有電池組件20,驅動電機6與電池組件20電性連接,驅動電機6可有效驅使旋轉軸7以及攪拌葉8在儲藥腔2內轉動,將藥液攪拌均勻,防止儲藥腔2內部藥液濃度不均降低藥液的使用效果;所述噴灑機本體1底部設置有溶氣腔3,溶氣腔3內壁上固定連接有微型氣泵10,噴灑機本體1左側側壁上設置有進氣口11,進氣口11與微型氣泵10連接;所述溶氣腔3底部固定連接有水泵12,水泵12通過水管與儲藥腔2連通;所述微型氣泵10與水泵12和電池組件20電性連接;水泵12可有效將儲藥腔2內的藥液抽入溶氣腔3內,溶氣腔3內的微型氣泵10將外部空氣通過進氣口11抽入溶氣腔3內,提高溶氣腔3內的氣壓;所述噴灑機本體1右側底部設置有出藥口13,出藥口13上設置有閥門14;所述出藥口13通過熱壓方式固定連接有伸縮軟管15,伸縮軟管15在噴藥時可拉長,增加噴藥面積,提高噴藥效率;伸縮軟管15末端固定連接有噴藥管16;所述噴藥管16末端固定連接有噴頭17,噴頭17表面通過熱壓方式固定連接有分散片18,分散片18上設有通孔19,通過19通過發散方式均勻分布在分散片18上;分散片18可有效將藥液分散噴出,增加了藥液的噴射面積。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