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農業(yè)領域,具體是一種能夠吸引害蟲的農藥混合物及其制作方法。
背景技術:
農藥,目前世界上統(tǒng)一的英文名為pesticide——即為“殺害藥劑”,但實際上所謂的農藥系指用于防治危害農林牧業(yè)生產的有害生物(害蟲、害螨、線蟲、病原菌、雜草及鼠。以后,通過較長期的發(fā)展的生產和生活過程,逐漸認識到一些天然具有防治農牧業(yè)中有害生物的性能。到17類等)和調節(jié)植物生長的化學藥品和生物藥品。通常把用于衛(wèi)生及改善有效成分物化性質的各種助劑也包括在內。
農藥廣義的定義是指用于預防、消滅或者控制危害農業(yè)、林業(yè)的病、蟲、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調節(jié)、控制、影響植物和有害生物代謝、生長、發(fā)育、繁殖過程的化學合成或者來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產物及應用生物技術產生的一種物質或者幾種物質的混合物及其制劑。狹義上是指在農業(yè)生產中,為保障、促進植物和農作物的成長,所施用的殺蟲、殺菌、殺滅有害動物(或雜草)的一類藥物統(tǒng)稱。特指在農業(yè)上用于防治病蟲以及調節(jié)植物生長、除草等藥劑。
在害蟲殺滅領域,現有的農藥缺點是,單一,同時殺蟲方式較為分散,導致殺蟲的效率低下。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吸引害蟲的農藥混合物及其制作方法,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能夠吸引害蟲的農藥混合物,其原料按重量份的組分為:二甲基氨基甲酸酯15-35份、氨基寡糖素10-20份、焦磷酸酯8-12份、咯菌腈5-7份、蜂蜜10-20份、木質素磺酸鈉焦磷酸酯8-12份、羥甲基纖維素1-3份、黃原膠4-6份、酒石酸8-12份。
一種能夠吸引害蟲的農藥混合物,其原料按重量份的組分為:二甲基氨基甲酸酯20-30份、氨基寡糖素12-18份、焦磷酸酯9-11份、咯菌腈5.5-6.5份、蜂蜜12-18份、木質素磺酸鈉焦磷酸酯9-11份、羥甲基纖維素1.5-2.5份、黃原膠4.5-5.5份、酒石酸9-11份。
一種能夠吸引害蟲的農藥混合物,其原料按重量份的組分為:二甲基氨基甲酸酯25份、氨基寡糖素15份、焦磷酸酯10份、咯菌腈6份、蜂蜜15份、木質素磺酸鈉焦磷酸酯10份、羥甲基纖維素2份、黃原膠5份、酒石酸10份。
作為本發(fā)明進一步的方案:
所述能夠吸引害蟲的農藥混合物的制備方法,其步驟如下:
(1)稱取各組分的原料;
(2)將原料依次加入反應釜并通過攪拌充分混合,確保流動性的同時,保證各組分原料的揮發(fā)程度最低;
(3)將混合完成配方靜置1-2h,即可進行灌裝。
作為本發(fā)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步驟(2)中的攪拌時間為10-30min。
作為本發(fā)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步驟(2)中的混合溫度控制在10-15℃。
作為本發(fā)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步驟(2)中的壓強為2-3個大氣壓。
作為本發(fā)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能夠吸引害蟲的農藥混合物的使用方法為:使用前按照1:10的體積比與水混合即可,然后使用機器噴灑到農田中。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通過多種有效的殺蟲成分組合,能夠殺死不同的害蟲,同時通過內部蜂蜜的作用吸引害蟲,提高殺蟲效率。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1
本發(fā)明實施例中,一種能夠吸引害蟲的農藥混合物,其原料按重量份的組分為:二甲基氨基甲酸酯15份、氨基寡糖素10份、焦磷酸酯8份、咯菌腈5份、蜂蜜10份、木質素磺酸鈉焦磷酸酯8份、羥甲基纖維素1份、黃原膠4份、酒石酸8份。
所述能夠吸引害蟲的農藥混合物的制備方法,其步驟如下:
(1)稱取各組分的原料;
(2)將原料依次加入反應釜并通過攪拌充分混合,攪拌時間為10min,混合溫度控制在10℃,壓強為2個大氣壓,確保流動性的同時,保證各組分原料的揮發(fā)程度最低;
(3)將混合完成配方靜置1h,即可進行灌裝。
所述能夠吸引害蟲的農藥混合物的使用方法為:使用前按照1:10的體積比與水混合,并噴灑到農田中。
實施例2
本發(fā)明實施例中,一種能夠吸引害蟲的農藥混合物,其原料按重量份的組分為:二甲基氨基甲酸酯25份、氨基寡糖素15份、焦磷酸酯10份、咯菌腈6份、蜂蜜15份、木質素磺酸鈉焦磷酸酯10份、羥甲基纖維素2份、黃原膠5份、酒石酸10份。
所述能夠吸引害蟲的農藥混合物的制備方法,其步驟如下:
(1)稱取各組分的原料;
(2)將原料依次加入反應釜并通過攪拌充分混合,攪拌時間為20min,混合溫度控制在12.5℃,壓強為2.5個大氣壓,確保流動性的同時,保證各組分原料的揮發(fā)程度最低;
(3)將混合完成配方靜置1.5h,即可進行灌裝。
所述能夠吸引害蟲的農藥混合物的使用方法為:使用前按照1:10的體積比與水混合,并噴灑到農田中。
實施例3
本發(fā)明實施例中,一種能夠吸引害蟲的農藥混合物,其原料按重量份的組分為:二甲基氨基甲酸酯35份、氨基寡糖素20份、焦磷酸酯12份、咯菌腈7份、蜂蜜20份、木質素磺酸鈉焦磷酸酯12份、羥甲基纖維素3份、黃原膠6份、酒石酸12份。
所述能夠吸引害蟲的農藥混合物的制備方法,其步驟如下:
(1)稱取各組分的原料;
(2)將原料依次加入反應釜并通過攪拌充分混合,攪拌時間為30min,混合溫度控制在15℃,壓強為3個大氣壓,確保流動性的同時,保證各組分原料的揮發(fā)程度最低;
(3)將混合完成配方靜置2h,即可進行灌裝。
所述能夠吸引害蟲的農藥混合物的使用方法為:使用前按照1:10的體積比與水混合,并噴灑到農田中。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fā)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發(fā)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fā)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fā)明內。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