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農用機械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滅茬旋耕整地機。
背景技術:
農作物收獲后會產生大量的秸稈,目前的農用機械都是將秸稈直接粉碎,然后灑在農田里,但是傳統收割機只能將地面部分秸稈粉碎,對于農作物留下的根茬不能處理,同時秸稈粉碎后單純灑在農田表面,不能有效地起到還田的作用,同時由于粉碎的秸稈較輕,容易引起浮塵,污染環境,針對這種情況,需要一種能將根茬還田同時進行旋耕整地的機械,將秸稈還田和旋耕整地同時進行,節省時間,提高效率,同時還能保護環境,有利于農作物出芽生長。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能將根茬還田同時進行旋耕整地的機械。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滅茬旋耕整地機,是由機架總成、懸掛架、傳動軸、滅茬系統、旋耕系統、平整系統組成,所述機架總成的中間安裝有轉向變速箱,所述懸掛架設在機架總成上方,與機架總成固定連接,另一端掛接在拖拉機上;所述滅茬系統包括滅茬刀軸和滅茬刀;所述旋耕系統包括旋耕刀軸和旋耕刀;所述轉向變速箱的輸出軸兩端伸出箱體外并分別通過內外花鍵與滅茬刀軸和旋耕刀軸的一端連接,所述滅茬刀軸和旋耕刀軸的另一端通過軸承固定在機架總成上。
進一步,所述平整系統包括平整輥和連接架,所述連接架與機架總成固 定連接,所述平整輥中間軸承與連接架連接,平整輥可繞連接架中部轉動。
進一步,所述懸掛架為三點掛接懸掛架。
進一步,所述旋耕刀固定安裝在旋耕刀軸上,所述旋耕刀共設有5個。
進一步,所述滅茬刀固定安裝在滅茬刀軸上,所述滅茬刀共設有5個。
進一步,所述變速箱,共設有4個變速檔位。
本實用新型具有的優點和有益效果是:本方案提供的一種滅茬旋耕整地機,能將根茬還田同時進行旋耕整地的機械,將秸稈還田和旋耕整地同時進行,節省時間,提高效率,同時還能保護環境,有利于農作物出芽生長。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滅茬旋耕整地機的等軸測視圖;
圖2為圖1所示的一種滅茬旋耕整地機左視圖;
圖中:1、機架總成,101、轉向變速箱,2、懸掛架,3、傳動軸,4、滅茬系統,401、滅茬刀軸,402、滅茬刀,5、旋耕系統,501、旋耕刀軸,502、旋耕刀,6、平整系統,601、平整輥,602、連接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中心”、“上”、“下”、“左”、“右”、“豎直”、“水平”、“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 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第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滅茬旋耕整地機的等軸測視圖;圖2為圖1所示的一種滅茬旋耕整地機左視圖;如圖1-2所示:
一種滅茬旋耕整地機,是由機架總成1、懸掛架2、傳動軸3、滅茬系統4、旋耕系統5、平整系統6組成,所述機架總成1的中間安裝有轉向變速箱101,所述懸掛架2設在機架總成1上方,與機架總成1固定連接,另一端掛接在拖拉機上;所述滅茬系統4包括滅茬刀軸401和滅茬刀402;所述旋耕系統5包括旋耕刀軸501和旋耕刀502;所述轉向變速箱101的輸出軸兩端伸出箱體外并分別通過內外花鍵與滅茬刀軸401和旋耕刀軸501的一端連接,所述滅茬刀軸401和旋耕刀軸501的另一端通過軸承固定在機架總成1上。
所述平整系統6包括平整輥601和連接架602,所述連接架602與機架總成1固定連接,所述平整輥601中間軸承與連接架602連接,平整輥601可繞連接架602中部轉動。所述懸掛架2為三點掛接懸掛架。所述旋耕刀502固定安裝在旋耕刀軸501上,所述旋耕刀502共設有5個。所述滅茬刀402固定安裝在滅茬刀軸401上,所述滅茬刀402共設有5個。所述變速箱101, 共設有4個變速檔位。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