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自動松土機,包括大轉盤(1)、第一轉軸(3)、支撐座(6)、底座(10)、電動機(16)和松土刀(2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0)左端安裝有支撐座(6),所述支撐座(6)的頂部兩端均安裝有支撐柱(5),所述第一轉軸(3)的左右兩端均通過第二軸承(23)固定在支撐柱(5)的頂部,所述第一轉軸(3)的右端安裝有第一從動輪(2),且第一轉軸(3)的左右兩側端頭均安裝有大轉盤(1),所述支撐座(6)的內部安裝有第二轉軸(7),且第二轉軸(7)的左右兩端固定在支撐座(6)的內側,所述第二轉軸(7)上設置有活動柱(9),且活動柱(9)的底部設置有松土刀(21),所述支撐柱(5)的表面設置有活動槽(8),且第二轉軸(7)設置在活動槽(8)內,所述第二轉軸(7)上的左右兩端的活動柱(9)均通過小轉盤(4)固定在大轉盤(1)上,所述底座(10)的中間設置有大腳輪(11),且大腳輪(11)中間設置有第一軸承(22),所述第一軸承(22)的右側端頭安裝有第二從動輪(12),所述電動機(16)固定在底座(10)的右上方的支撐板(15)上,且電動機(16)的電動機轉軸(24)上分別安裝有第一主動輪(17)和第二主動輪(18),所述第一主動輪(17)與第一從動輪(2)通過第一傳動帶(20)傳動連接,所述第二主動輪(18)與第二從動輪(12)通過第二傳動帶(13)傳動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動松土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座(6)為露底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動松土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松土刀(21)為可拆卸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動松土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柱(9)在第二轉軸(7)上均勻安裝。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動松土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0)的右側端頭安裝有把手(19)。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動松土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0)的右端安裝有小腳輪(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