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捕鼠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箱體和第二箱體,所述第一箱體可拆卸地設置在所述第二箱體的內部;
所述第一箱體包括單向活動門和放電裝置,所述單向活動門能夠朝向所述第一箱體的內部打開,所述放電裝置設在所述第一箱體的內部;
所述第二箱體的內部設有迷宮通道且箱壁設有可供老鼠進入的通道入口,所述迷宮通道的入口端與所述通道入口對接,所述迷宮通道的出口端對應所述單向活動門的位置,所述第二箱體內部設有用于放置誘餌的誘餌倉,所述誘餌倉與所述迷宮通道之間通過倉壁隔離且所述倉壁上設有通風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捕鼠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迷宮通道設有單向活動門,所述單向活動門能夠朝向所述迷宮通道的出口端打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捕鼠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箱體至少具有上、下兩層,所述迷宮通道的入口端設于所述第二箱體的下層,所述迷宮通道的出口端設于所述第二箱體的上層。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捕鼠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箱體和/或所述第二箱體設有通風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捕鼠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箱體和/或所述第二箱體設有箱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捕鼠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誘餌倉的倉門設在所述第二箱體的箱壁,所述倉門設有門鎖。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捕鼠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箱體、所述第二箱體和所述迷宮通道均透明。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捕鼠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放電裝置包括放電控制裝置、第一感應探頭和電網,所述放電控制裝置設于所述第一箱體的側壁,所述電網固定在所述第一箱體的內部,所述第一感應探頭設在所述第一箱體的內部;
當所述第一感應探頭感應到有老鼠進入所述第一箱體內時,所述放電控制裝置控制所述電網放電。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捕鼠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箱體還包括自動門、門控制裝置和第二感應探頭,所述自動門設在所述通道入口處,所述門控制裝置設在所述第二箱體的側壁,感應探頭設在所述迷宮通道內;
當所述第二感應探頭感應到有老鼠從所述通道入口進入所述第二箱體內時,所述門控制裝置控制所述自動門關閉。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捕鼠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箱體的內部還設有攝像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