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除草機,具體為一種便攜式園林除草機。
背景技術:
農業或者園林作業時,經常需要使用鐮刀或者小鋤頭等工具幫助工作人員更好地進行除草。除草工作時,需要工作人員使用工具將雜草從莖部割掉或者直接連根鏟除。當面對大面積園林田地除草工作時,使用上述除草工具工作效率低,并且工人們工作也非常辛苦。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解決現有除草工具除草效率低且操作費力的問題,提供了一種便攜式園林除草機,該便攜式園林除草機具有除草效率高且操作省力的優點。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便攜式園林除草機,包括電機、蓄電池、中空且一端開口的機殼、手柄和刀片,所述電機固定連接于機殼靠近開口端的上方,所述電機輸出軸穿設機殼上端面,所述電機輸出軸連接刀片,所述刀片兩側設有用于防止刀片接觸種植植株的保護板,所述刀片位于機殼內,所述刀片刀口露出機殼開口端,所述手柄設有柱形把手。
其中,該除草機使用電機驅動刀片來達到除草的目的不僅快捷高效,而且工人們在面對大面積除草時,使用更加省力;位于刀片兩邊的保護板可以保護種植的植株不碰到高速旋轉的刀片,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
同時,刀片刀口露出機殼開口端,工作人員在向有雜草的地方推進時,雜草可以和高速旋轉的刀片充分接觸,從而使得除草效果更佳。
作為優選,所述手柄設有柱形把手。柱形把手可以方便操作者握住施力。
作為優選,還包括轉動軸,所述機殼和手柄通過轉動軸轉動連接。機殼和手柄轉動連接可以調整機殼和手柄的位置,從而使操作者找到最合適自己的角度,操作過程更加省力。
作為優選,還包括護套,所述護套和柱形把手螺旋連接。使用者握住護套,操作過程更加舒適,防止長時間使用,手掌磨出水泡;同時,使用者可以根據旋轉護套來調整最合適自己的高度,操作過程更加省力。
作為優選,所述刀片為鋸齒形刀片。電機帶動鋸齒形刀片高速旋轉,除草能力更強。
作為優選,所述保護板與刀片對應位置設有方形通槽。位于該除草機兩邊的雜草過長時,也可以透過該方形通槽,從而觸碰到高速旋轉的刀片。
同時,鋸齒形刀片兩側設有同機殼一體成型的保護板,避免在使用過程中,刀片將種植植株割傷。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
一、在本發明中,該除草機使用電機驅動刀片來達到除草的目的不僅快捷高效,而且工人們在面對大面積除草時,使用更加省力;位于刀片兩邊的保護板可以保護種植的植株不碰到高速旋轉的刀片,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
二、在本發明中,刀片刀口露出機殼開口端,工作人員在向有雜草的地方推進時,雜草可以和高速旋轉的刀片充分接觸,從而使得除草效果更佳。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施例中便攜式園林除草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電機,2、機殼,3、手柄,4、轉動軸,5、刀片,51、通槽,6、柱形把手,7、護套。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施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
如圖1所示,一種便攜式園林除草機,包括電機1、蓄電池、中空且一端開口的機殼2、手柄3和刀片5,電機1固定連接于機殼2靠近開口端的上方,電機1輸出軸穿設機殼2上端面,電機1輸出軸連接刀片5,刀片5兩側設有用于防止刀片5接觸種植植株的保護板51,刀片5位于機殼2內,刀片5刀口露出機殼2開口端,手柄3設有柱形把手6。
其中,該除草機使用電機驅動刀片來達到除草的目的不僅快捷高效,而且工人們在面對大面積除草時,使用更加省力。
同時,刀片5刀口露出機殼2開口端,工作人員在向有雜草的地方推進時,雜草可以和高速旋轉的刀片5充分接觸,從而使得除草效果更佳;位于刀片兩邊的保護板可以保護種植的植株不碰到高速旋轉的刀片,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
柱形把手可以方便操作者握住施力。
機殼2和手柄3轉動連接可以調整機殼2和手柄3的位置,從而使操作者找到最合適自己的角度,操作過程更加省力。
使用者握住護套7,操作過程更加舒適,防止長時間使用,手掌磨出水泡;同時,使用者可以根據旋轉護套7來調整最合適自己的高度,操作過程更加省力。
電機1帶動鋸齒形刀片5高速旋轉,除草能力更強。
位于該除草機兩邊的雜草過長時,也可以透過該方形通槽51,從而觸碰到高速旋轉的刀片5。
同時,鋸齒形刀片5兩側設有同機殼2一體成型的保護板,避免在使用過程中,刀片5將種植植株割傷。
使用原理:使用時,按下接通電路的按鈕,此時電機1開始工作,電機1帶動其連接的刀片發生旋轉,工作人員手握住柱形把手6,操作者可以通過調整手柄3和機殼2之間的角度來找到合適自身的最佳角度,也可以通過旋轉護套來使該除草機高度增加,不易彎腰操作等,在增加了工作效率的同時,也使得使用更加省力。
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