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養殖設備,具體是一種用于仔豬喂養的臥式豬食加工分配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畜牧業的發展,機械化設備應用的逐漸增多,其應用降低了勞動成本,對畜牧業的規?;?、現代化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飼料攪拌機,這是為農村飼養戶、小型飼養場、中小型配合飼料廠設計的小型飼料加工設備,攪拌效果較佳。其具有結構簡單緊湊、一次性小投資、經濟實用、維修方便,不需特殊生產場地等優點。但現有的飼料攪拌機容易出現攪拌不均勻的情況,特別是用于豬仔喂食的時候,由于豬仔喂食經常會選用農夫產品米糠作為原食材,但是米糠容易產生結塊的情況,如果攪拌不夠均勻在進行豬仔喂食的時候就可能會出現豬仔據食塊狀的食物,造成了浪費,此外在對豬食進行攪拌時容易出現振動噪音過大的情況,因而有必要設計一款攪拌更加均勻的攪拌設備。
為此本領域技術人員提出了一種用于仔豬喂養的臥式豬食加工分配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中提出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仔豬喂養的臥式豬食加工分配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用于仔豬喂養的臥式豬食加工分配裝置,包括固定支撐板,所述固定支撐板有兩塊,固定支撐板之間固定連接有滾筒,左側固定支撐板左側下方固定連接有電機座,電機座上方固定連接有電機,電機輸出端固定連接有聯軸器,聯軸器右端固定連接有攪拌軸,所述攪拌軸位于滾筒中心軸位置;攪拌軸左側固定連接有第一套環,所述第一套環外側固定連接有第一攪拌板,第一攪拌板位于滾筒內部,所述第一攪拌板外側均布開設有第一阻尼孔;攪拌軸中部開設有第一限位滑槽,所述攪拌軸中部外側套設有第二套環,第二套環內側固定連接有第一限位滑塊,所述第一限位滑塊與第一限位滑槽相配合,第二套環外側固定連接有第二攪拌板,第二攪拌板外側均布開設有第二阻尼孔;所述攪拌軸右側開設有第二限位滑槽,攪拌軸右方外側套設有第三套環,第三套環內側固定連接有第二限位滑塊,所述第二限位滑塊與第二限位滑槽相配合,第三套環外側固定連接有第三攪拌板,所述第三攪拌板外側均布開設有第三阻尼孔,所述第一限位槽所對應圓心角為°,所述第二限位滑槽所對應圓心角為°,所述滾筒下方左右兩側對稱固定連接有減震裝置,所述電機為交流電機,所述滾筒左側頂部固定連接有加料漏斗。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攪拌板與第二攪拌板和第三攪拌板長度一致均為滾筒長度的三分之一長。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阻尼孔、第二阻尼孔與第三阻尼孔均由若干孔徑不同的通孔組成。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滾筒下方固定連接有三個出料管,出料管中部均固定連接有出料閥門。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減震裝置包括左右對稱的固定連接板,固定連接板與滾筒垂直連接,所述固定連接板中部均滑動連接有減震桿,減震桿外端均固定連接有限位擋板,所述固定連接板外側固定連接有彈簧,彈簧套設有減震桿外側,所述彈簧外端與限位擋板固定連接,減震桿內端均轉動連接有傾斜連桿,兩側傾斜連桿通過轉動鉸鏈相互鉸接,轉動鉸鏈下側固定連接有支撐桿,支撐桿下側垂直固定連接有支撐底板。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彈簧為不銹鋼金屬彈簧。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電機與電機座采用螺栓連接。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出料管內徑不小于50mm。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在進行豬食生產時能夠采用兩種攪拌方式將豬食進行充分的攪拌混合,避免豬食內有結塊的現象,避免仔豬進食量的減少,從而避免豬食的浪費,促進仔豬的成長,此外本裝置還能進行減震,避免裝置在對豬食進行攪拌時產生較大的噪音。
附圖說明
圖1為一種用于仔豬喂養的臥式豬食加工分配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一種用于仔豬喂養的臥式豬食加工分配裝置中a-a處剖視圖圖;
圖3為一種用于仔豬喂養的臥式豬食加工分配裝置中b-b處剖視圖;
圖4為一種用于仔豬喂養的臥式豬食加工分配裝置中c-c處剖視圖圖;
圖5為一種用于仔豬喂養的臥式豬食加工分配裝置中順時針轉動時的軸向視圖;
圖6為一種用于仔豬喂養的臥式豬食加工分配裝置中逆時針轉動時的軸向視圖;
圖7為一種用于仔豬喂養的臥式豬食加工分配裝置中減震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固定支撐板、2-滾筒、3-電機座、4-電機、5-聯軸器、6-攪拌軸、7-加料漏斗、8-第一套環、9-第一攪拌板、10-第一阻尼孔、11-第一限位滑槽、12-第二套環、13-第一限位滑塊、14-第二攪拌板、15-第二阻尼孔、16-第二限位滑槽、17-第三套環、18-第三限位滑塊、19-第三攪拌板、20-第三阻尼孔、21-出料管、22-出料閥門、23-減震裝置、24-固定連接板、25-減震桿、26-限位擋板、27-彈簧、28-傾斜連桿、29-轉動鉸鏈、30-支撐桿、31-支撐底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專利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地說明。
請參閱圖1-7,一種用于仔豬喂養的臥式豬食加工分配裝置,包括固定支撐板1,所述固定支撐板1有兩塊,固定支撐板1之間固定連接有滾筒2,左側固定支撐板1左側下方固定連接有電機座3,電機座3上方固定連接有電機4,電機4輸出端固定連接有聯軸器5,聯軸器5右端固定連接有攪拌軸6,所述攪拌軸6位于滾筒2中心軸位置;
使用時開啟電機4,電機4轉動通過聯軸器5帶動攪拌軸6轉動,電機4的正反轉控制為現有技術,在此不再贅述,加入豬食;
攪拌軸6左側固定連接有第一套環8,所述第一套環8外側固定連接有第一攪拌板9,第一攪拌板9位于滾筒2內部,所述第一攪拌板9外側均布開設有第一阻尼孔10;
攪拌軸6中部開設有第一限位滑槽11,所述攪拌軸6中部外側套設有第二套環12,第二套環12內側固定連接有第一限位滑塊13,所述第一限位滑塊13與第一限位滑槽11相配合,第二套環12外側固定連接有第二攪拌板14,第二攪拌板14外側均布開設有第二阻尼孔15;
所述攪拌軸6右側開設有第二限位滑槽16,攪拌軸6右方外側套設有第三套環17,第三套環17內側固定連接有第二限位滑塊18,所述第二限位滑塊18與第二限位滑槽16相配合,第三套環17外側固定連接有第三攪拌板19,所述第三攪拌板19外側均布開設有第三阻尼孔20,所述第一限位槽11所對應圓心角為60°,所述第二限位滑槽16所對應圓心角為120°,所述滾筒2下方左右兩側對稱固定連接有減震裝置23,所述電機4為交流電機,交流電機在控制電機正反轉時很方便,直接調換三相電流中的任意兩相即可實現,所述滾筒2左側頂部固定連接有加料漏斗7;
控制電機4轉動,順時針轉動時攪拌軸6轉動帶動第一套環8、第二套環12與第三套環17轉動,由于豬食對第二攪拌板14和第三攪拌板19具有阻力左右,因而第二攪拌板14與第三攪拌板19會分別轉動至第一限位滑槽11與第二限位滑槽16的最左側并進行限位,此時第一攪拌板9、第二攪拌板14與第三攪拌板19位于同一平面內,此時攪拌三個攪拌板位于同一平面內攪拌,逆時針轉動時,第二攪拌板14與第三攪拌板19則會在豬食的阻力作用下位于最右側并進行限位,此時第一攪拌板9、第二攪拌板14與第三攪拌板19均布于攪拌軸6外側進行攪拌,在攪拌的同時豬食通過第一阻尼孔10、第二阻尼孔15與第三阻尼孔20,使得豬食流動狀態為紊流,進而使得攪拌更加均勻。
所述第一攪拌板9與第二攪拌板14和第三攪拌板19長度一致均為滾筒2長度的三分之一長。
所述第一阻尼孔10、第二阻尼孔15與第三阻尼孔20均由若干孔徑不同的通孔組成。
所述滾筒2下方固定連接有三個出料管21,出料管21中部均固定連接有出料閥門22。
所述減震裝置包括左右對稱的固定連接板24,固定連接板21與滾筒垂直連接,所述固定連接板21中部均滑動連接有減震桿25,減震桿25外端均固定連接有限位擋板26,所述固定連接板24外側固定連接有彈簧27,彈簧27套設有減震桿25外側,所述彈簧27外端與限位擋板26固定連接,減震桿25內端均轉動連接有傾斜連桿28,兩側傾斜連桿28通過轉動鉸鏈29相互鉸接,轉動鉸鏈29下側固定連接有支撐桿30,支撐桿30下側垂直固定連接有支撐底板31;
在進行豬食加工時當裝置因為攪拌而產生較大的振動時滾筒2向下運動,支撐桿30相對滾筒2向上運動,傾斜連桿28向外側轉動并帶動減震桿25向外側運動并拉伸彈簧27,彈簧27被拉伸吸收振動能量避免裝置產生過大的振動。
所述彈簧27為不銹鋼金屬彈簧。
所述電機4與電機座3采用螺栓連接。
所述出料管21內徑不小于50mm。
本發明的工作原理是:本發明在使用時開啟電機4,電機4轉動通過聯軸器5帶動攪拌軸6轉動,電機4的正反轉控制為現有技術,在此不再贅述,加入豬食,之后即可控制電機4轉動,順時針轉動時攪拌軸6轉動帶動第一套環8、第二套環12與第三套環17轉動,由于豬食對第二攪拌板14和第三攪拌板19具有阻力左右,因而第二攪拌板14與第三攪拌板19會分別轉動至第一限位滑槽11與第二限位滑槽16的最左側并進行限位,此時第一攪拌板9、第二攪拌板14與第三攪拌板19位于同一平面內,此時攪拌三個攪拌板位于同一平面內攪拌,逆時針轉動時,第二攪拌板14與第三攪拌板19則會在豬食的阻力作用下位于最右側并進行限位,此時第一攪拌板9、第二攪拌板14與第三攪拌板19均布于攪拌軸6外側進行攪拌,在攪拌的同時豬食通過第一阻尼孔10、第二阻尼孔15與第三阻尼孔20,使得豬食流動狀態為紊流,進而使得攪拌更加均勻,在進行豬食加工時當裝置因為攪拌而產生較大的振動時滾筒2向下運動,支撐桿30相對滾筒2向上運動,傾斜連桿28向外側轉動并帶動減震桿25向外側運動并拉伸彈簧27,彈簧27被拉伸吸收振動能量避免裝置產生過大的振動。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