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剪毛用綿羊毛收檢裝置,其特征在于,裝置主體包括小容器部和大容器部,所述小容器部和大容器部之間設有隔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剪毛用綿羊毛收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大容器部的空間內設有第二分隔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剪毛用綿羊毛收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主體頂部設有卡片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剪毛用綿羊毛收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主體為長橢圓柱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剪毛用綿羊毛收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小容器部的容積是所述大容器部容積的1/4至1/5。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剪毛用綿羊毛收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主體的頂部設有用于提起的手柄。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剪毛用綿羊毛收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主體的底部設有萬向輪。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剪毛用綿羊毛收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主體由竹條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