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食品添加劑,特別涉及一種保健食品添加劑。
背景技術:
食品添加劑是指為有效改善食品的品質質量和色、香、味,或為延長食品的保存期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學合成物質或天然物質。隨著食品工業的迅速發展,以及在“崇尚綠色、回歸自然”的當今,現在很多食品添加劑有了保健、營養的功能。比如含有對人體是有益的維生素C、礦物質元素、微量元素、氨基酸等以及其他種類的食品添加劑,具有很好的保健、抗氧化、防腐等功能,極大地提高了食品的附加值和經濟效益。但是,現有的較多食品添加劑均使用化工食品添加劑,當化工食品添加劑用量過多時,直接會對人們的健康造成影響,特別在燒烤領域,化工食品添加劑在炭火的烤制下是否會產生有害物質,這些都是未知的。
公開于該背景技術部分的信息僅僅旨在增加對本發明的總體背景的理解,而不應當被視為承認或以任何形式暗示該信息構成已為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所公知的現有技術。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保健食品添加劑,其杜絕使用化工食品添加劑,同時具有保健功能。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一種保健食品添加劑,按重量份比由以下原料制成:大茴粉6-12份,孜然粉6-12份,陳皮粉6-12份,椒鹽5-8份,干木耳6-8份,香菇粉5-7份,桑葉5-7份,楊槐花7-9份,金銀花5-8份,青皮6-8份,薏苡仁3-5份,沙姜粉3-5份,葡萄糖1-3份,芝麻粉1-3粉,維生素C 1-3份,維生素A1-3份和維生素B 1-3份。
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保健食品添加劑按重量份比由以下原料制成:大茴粉6份,孜然粉6份,陳皮粉6份,椒鹽5份,干木耳6份,香菇粉5份,桑葉5份,楊槐花7份,金銀花5份,青皮6份,薏苡仁3份,沙姜粉3份,葡萄糖1份,芝麻粉1粉,維生素C 1份,維生素A1份和維生素B 1份。
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保健食品添加劑按重量份比由以下原料制成:大茴粉12份,孜然粉12份,陳皮粉12份,椒鹽8份,干木耳8份,香菇粉7份,桑葉7份,楊槐花9份,金銀花8份,青皮8份,薏苡仁5份,沙姜粉5份,葡萄糖3份,芝麻粉3粉,維生素C 3份,維生素A3份和維生素B 3份。
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保健食品添加劑按重量份比由以下原料制成:大茴粉9份,孜然粉9份,陳皮粉9份,椒鹽7份,干木耳7份,香菇粉6份,桑葉6份,楊槐花8份,金銀花7份,青皮7份,薏苡仁4份,沙姜粉4份,葡萄糖2份,芝麻粉2粉,維生素C 2份,維生素A 2份和維生素B 2份。
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保健食品添加劑由以下步驟制得:將全部原料烘干粉碎混合均勻即可。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發明中的保健食品添加劑,杜絕使用任何工業食品添加劑,并具有楊槐花,金銀花,多種維生素等保健調料,能夠為較容易上火的食物進行去火,同時也能夠為食物增加風味,特別在燒烤時使用該食品添加劑,效果更容易突顯。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描述,但應當理解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受具體實施方式的限制。
除非另有其它明確表示,否則在整個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中,術語“包括”或其變換如“包含”或“包括有”等等將被理解為包括所陳述組成部分,而并未排除其它組成部分。
實施例1:
一種保健食品添加劑,按重量份比由以下原料制成:大茴粉6份,孜然粉6份,陳皮粉6份,椒鹽5份,干木耳6份,香菇粉5份,桑葉5份,楊槐花7份,金銀花5份,青皮6份,薏苡仁3份,沙姜粉3份,葡萄糖1份,芝麻粉1粉,維生素C 1份,維生素A1份和維生素B 1份;其中,將全部原料烘干粉碎混合均勻即可。
本發明中的保健食品添加劑,杜絕使用任何工業食品添加劑,并具有楊槐花,金銀花,多種維生素等保健調料,能夠為較容易上火的食物進行去火,同時也能夠為食物增加風味,特別在燒烤時使用該食品添加劑,效果更容易突顯。
實施例2:
一種保健食品添加劑,按重量份比由以下原料制成:大茴粉12份,孜然粉12份,陳皮粉12份,椒鹽8份,干木耳8份,香菇粉7份,桑葉7份,楊槐花9份,金銀花8份,青皮8份,薏苡仁5份,沙姜粉5份,葡萄糖3份,芝麻粉3粉,維生素C 3份,維生素A 3份和維生素B 3份。
本發明中的保健食品添加劑,杜絕使用任何工業食品添加劑,并具有楊槐花,金銀花,多種維生素等保健調料,能夠為較容易上火的食物進行去火,同時也能夠為食物增加風味,特別在燒烤時使用該食品添加劑,效果更容易突顯。
實施例3:
一種保健食品添加劑,按重量份比由以下原料制成:大茴粉9份,孜然粉9份,陳皮粉9份,椒鹽7份,干木耳7份,香菇粉6份,桑葉6份,楊槐花8份,金銀花7份,青皮7份,薏苡仁4份,沙姜粉4份,葡萄糖2份,芝麻粉2粉,維生素C 2份,維生素A 2份和維生素B 2份。
本發明中的保健食品添加劑,杜絕使用任何工業食品添加劑,并具有楊槐花,金銀花,多種維生素等保健調料,能夠為較容易上火的食物進行去火,同時也能夠為食物增加風味,特別在燒烤時使用該食品添加劑,效果更容易突顯。
前述對本發明的具體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描述是為了說明和例證的目的。這些描述并非想將本發明限定為所公開的精確形式,并且很顯然,根據上述教導,可以進行很多改變和變化。對示例性實施例進行選擇和描述的目的在于解釋本發明的特定原理及其實際應用,從而使得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并利用本發明的各種不同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以及各種不同的選擇和改變。本發明的范圍意在由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形式所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