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糧食的射頻殺蟲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射頻殺蟲處理裝置,控制諧振頻率為27.12MHz,功率為3-15kW,極板間距為40-140mm,糧食平鋪在傳送帶上,厚度10-25mm,處理時間50-420s,射頻處理腔內的輔助溫度為50-55℃,傳送帶作往復運動進行射頻殺蟲處理,糧食出射頻腔的溫度控制在50-7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射頻處理腔內的輔助溫度由熱風提供,殺蟲處理結束后的糧食進行冷卻處理。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冷卻方式為在自然或強制空氣條件下將糧食溫度冷卻至35℃。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自然冷卻樣品表面的空氣流速為0.2m/s,強制空氣冷卻樣品表面的空氣流速是3.3-3.6m/s。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諧振頻率替換為13.56MHz或40.68MHz。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糧食包括大米或稻谷。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用于殺滅的害蟲包括處于不同生長階段的米蛾、米象、谷蠹、雜擬谷盜;所述不同生長階段是指卵、幼蟲、蛹、成蟲。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殺蟲方法是應用射頻殺蟲處理裝置,控制諧振頻率為27.12MHz,功率為3kW,極板間距為40mm,樣品厚度15mm,處理時間420s,射頻處理腔內的輔助溫度為55℃,傳送帶作往復運動進行射頻殺蟲處理。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殺蟲方法是應用射頻殺蟲處理裝置,控制諧振頻率為27.12MHz,功率為6kW,極板間距為60mm,樣品厚度25mm,處理時間210s,射頻處理腔內的輔助溫度為50℃,傳送帶作往復運動進行射頻殺蟲處理。
10.權利要求1所述方法在糧食加工和儲存領域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