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切割裝置,特別涉及一種雞肉切割裝置,屬于雞肉深加工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目前中國的人均雞肉消費量僅次于豬肉,雞肉相關食品的研發和生產也占有很大的市場,目前在對雞肉進行生產加工的時候需要先將雞肉進行切割處理,以便進行后續的處理工序;現有的雞肉切割裝置功能較為單一,而雞肉在分割后,需要加調料攪拌,使肉均勻的吸收腌漬,提高肉的結著力及產品的彈性。此外現有的切割機較為笨重,轉移十分不便,且使用時需要通上外接電源,使用區域受限制。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雞肉切割裝置,切割后可以直接攪拌腌漬,且且移動靈活,使用不受區域限制,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導致的上述缺陷。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一種雞肉切割裝置,包括控制箱、動力箱、切割箱、攪拌箱、腳輪、料斗、電源、控制器、電機、齒輪箱、切片刀組、切條刀組、攪拌軸、攪拌槳、調料箱、流量計及出料口;所述控制箱固定在攪拌箱的一側,且控制箱與攪拌箱底部的四個拐角處安裝有腳輪;所述動力箱安裝在控制箱的上部,切割箱安裝在動力箱的一側,料斗固定在切割箱的頂部;所述電機和齒輪箱安裝在動力箱的內壁上,電機的輸出端通過皮帶與齒輪箱的輸入端連接;所述切片刀組安裝在切割箱內部上端,且切片刀組一側的傳動軸通過皮帶與齒輪箱連接;所述切條刀組安裝在切割箱內部下端,且切條刀組一側的傳動軸通過皮帶與齒輪箱連接;所述攪拌箱的底部呈傾斜狀,的橫向中心處安裝有攪拌軸,攪拌軸上安裝有若干個攪拌槳,且攪拌軸的一端通過皮帶與切條刀組一側的傳動軸連接,出料口安裝在攪拌箱的低端一側;所述調料箱通過管道與攪拌箱連接,且管道上安裝有流量計;所述電源與 控制器安裝在控制箱內部,控制器通過導線與電源連接,電機和流量計通過導線與控制器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攪拌槳的數量為6-8個,且相鄰兩個攪拌槳之間的距離一致。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腳輪為可水平360°旋轉的帶鎖式萬向輪。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攪拌箱底部的傾斜角度為10°-15°。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電源為可充電式蓄電池組。
有益效果:與傳統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雞肉切割裝置結構新穎,設計科學合理;切割后的雞肉可以直接進行攪拌腌漬,提高了工作效率;移動方便靈活,且采用移動式電源,使用不受區域限制。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雞肉切割裝置的總體結構圖;
其中:1-控制箱、2-動力箱、3-切割箱、4-攪拌箱、5-腳輪、6-料斗、7-電源、8-控制器、9-電機、10-齒輪箱、11-切片刀組、12-切條刀組、13-攪拌軸、14-攪拌槳、15-調料箱、16-流量計、17-出料口、18-傳動軸、19-皮帶。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如圖1所示,一種雞肉切割裝置,包括控制箱1、動力箱2、切割箱3、攪拌箱4、腳輪5、料斗6、電源7、控制器8、電機9、齒輪箱10、切片刀組11、切條刀組12、攪拌軸13、攪拌槳14、調料箱15、流量計16及出料口17;所述控制箱1固定在攪拌箱4的一側,且控制箱1與攪拌箱4底部的四個拐角處安裝有腳輪5;所述動力箱2安裝在控制箱1的上部,切割箱3安裝在動力箱2的一側,料斗6固定在切割箱3的頂部;所述電機9和齒輪箱10安裝在動力箱2的 內壁上,電機9的輸出端通過皮帶19與齒輪箱10的輸入端連接;所述切片刀組11安裝在切割箱3內部上端,且切片刀組11一側的傳動軸18通過皮帶19與齒輪箱10連接;所述切條刀組12安裝在切割箱3內部下端,且切條刀組12一側的傳動軸18通過皮帶19與齒輪箱10連接;所述攪拌箱4的底部呈傾斜狀,的橫向中心處安裝有攪拌軸13,攪拌軸13上安裝有若干個攪拌槳14,且攪拌軸13的一端通過皮帶19與切條刀組12一側的傳動軸18連接,出料口17安裝在攪拌箱4的低端一側;所述調料箱15通過管道與攪拌箱4連接,且管道上安裝有流量計16;所述電源7與控制器8安裝在控制箱1內部,控制器8通過導線與電源7連接,電機9和流量計16通過導線與控制器8連接。
其中,所述攪拌槳14的數量為6-8個,且相鄰兩個攪拌槳14之間的距離一致。
其中,所述腳輪5為可水平360°旋轉的帶鎖式萬向輪。
其中,所述攪拌箱4底部的傾斜角度為10°-15°。
其中,所述電源7為可充電式蓄電池組。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