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有照明裝置的化妝圓鏡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鏡子,尤其是帶有照明裝置的化妝圓鏡。
技術背景目前拿在手中的化妝圓鏡一般不具備照明設備,在光線較暗或者 不具備照明條件的場合則無法使用。有一些帶有照明裝置的鏡子多數 是采用二極管或者小燈,將其放置于鏡子的四周,此一來易產生反射 光干擾照鏡的視線,二來布線較為復雜,對于小小的化妝圓鏡不大適 用。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針對上述技術問題提供了 一種照明光線柔和,結構和 布線很簡單,使用極為方便的帶有照明裝置的化妝鏡。 為達到上述目的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帶有照明裝置的化妝圓鏡,包括上蓋、下蓋以及照明裝置,所述上蓋包括上蓋板、上蓋鏡和可拆卸的固定上蓋鏡的上蓋鏡蓋 板,方便更換上蓋鏡。所述下蓋包括下蓋板、下蓋鏡、可拆卸的圓柱面形的電池蓋板、 可拆卸的發光板蓋板、可拆卸的固定下蓋鏡的下蓋鏡蓋板。所述照明裝置包括依次連接起來的電池、發光板、開關和導線, 構成最簡單的直流電路,設備可靠,結構和布線簡單易行。所述下蓋板的與上蓋板接合的部位為圓柱形空心部,覆蓋所述電 池蓋板,所述電池放置于所述圓柱形空心部內。本實用新型巧妙地將體積相對較大的電池放置于體積相對較小的化妝圓鏡的下蓋板和下蓋 板的結合部位,有效地利用了有限的空間,而且在外形上絲毫不顯臃 腫。所述發光板為乳白色的長方形薄板,放置于所述圓柱形空心部和 下蓋鏡之間,由所述發光板蓋板固定于所述下蓋板,所述發光蓋板具 有略小于所述發光板外形的鏤空,由所述鏤空處露出發光板進行照明。 所述發光板可為各種顏色,由此可發出各種不同顏色的光線,優選為 乳白色,與本實用新型的化妝圓鏡的外形顏色相得益彰。所述開關安裝于所述下蓋板邊緣,露出蓋板一部分,便于控制照 明裝置的開和關。進一步地,所述下蓋板具有分隔開的三個空腔,依次為放置所述 電池的圓柱形空心部、放置所述發光板的發光板空心部和放置所述下 蓋鏡的下蓋鏡空心部。所述下蓋鏡蓋板中部具有心形的鏤空。所述上蓋鏡蓋板中部具有圓形的鏤空。所述開關安裝于所述發光板空心部的邊緣。所述發光板為乳白色長方形薄板,光線柔和,尤其可在光線較暗的條件下給愛美的女性更貼心的關愛;所述電池、發光板、鏡子均采 用可拆卸的蓋板固定,便于更換;本實用新型美觀大方,更換鏡片或 者照明裝置或者單獨更換電池均十分方便。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帶有照明裝置的化妝圓鏡的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帶有照明裝置的化妝圓鏡的拆卸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結合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一種帶有照明裝置的化妝圓鏡,包括上蓋2、下蓋1以及照明裝 置3,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蓋2包括上蓋板21、上蓋鏡22和可拆卸的固定上蓋鏡22 的上蓋鏡蓋板23;所述下蓋1包括下蓋板11、下蓋鏡12、可拆卸的圓柱面形的電池 蓋板13、可拆卸的發光板蓋板14、可拆卸的固定下蓋鏡12的下蓋鏡 蓋板15;所述照明裝置3包括依次連接起來的電池31、發光板32、開關 33和導線34;所述下蓋板1的與上蓋板2接合的部位為圓柱形空心部111,覆 蓋所述電池蓋板13,所述電池31放置于所述圓柱形空心部111內;所述發光板32為乳白色的長方形薄板,放置于所述圓柱形空心部 111和下蓋鏡12之間,由所述發光板蓋板14固定于所述下蓋板11, 所述發光蓋板14具有略小于所述發光板32外形的鏤空;所述開關33安裝于所述下蓋板11邊緣。所述下蓋板11具有分隔開的三個空腔,依次為放置所述電池的圓 柱形空心部111、放置所述發光板的發光板空心部112和放置所述下 蓋鏡的下蓋鏡空心部113。所述下蓋鏡蓋板15中部具有心形的鏤空。所述上蓋鏡蓋板22中部具有圓形的鏤空。所述開關33安裝于所述發光板空心部112的邊緣。 以上所揭露的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當然不能以此來限定本實用新型之權利范圍,因此依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范圍所作的等同變化,仍屬本實用新型所涵蓋的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帶有照明裝置的化妝圓鏡,包括上蓋、下蓋以及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蓋包括上蓋板、上蓋鏡和可拆卸的固定上蓋鏡的上蓋鏡蓋板;所述下蓋包括下蓋板、下蓋鏡、可拆卸的圓柱面形的電池蓋板、可拆卸的發光板蓋板、可拆卸的固定下蓋鏡的下蓋鏡蓋板;所述照明裝置包括依次連接起來的電池、發光板、開關和導線;所述下蓋板的與上蓋板接合的部位為圓柱形空心部,覆蓋所述電池蓋板,所述電池放置于所述圓柱形空心部內;所述發光板為乳白色的長方形薄板,放置于所述圓柱形空心部和下蓋鏡之間,由所述發光板蓋板固定于所述下蓋板,所述發光蓋板具有略小于所述發光板外形的鏤空;所述開關安裝于所述下蓋板的邊緣。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帶有照明裝置的化妝圓鏡,其特征在于 所述下蓋板具有分隔開的三個空腔,依次為放置所述電池的圓柱形空 心部、放置所述發光板的發光板空心部和放置所述下蓋鏡的下蓋鏡空 心部。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帶有照明裝置的化妝圓鏡,其特征在于 所述下蓋鏡蓋板中部具有心形的鏤空。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帶有照明裝置的化妝圓鏡,其特征在于 所述上蓋鏡蓋板中部具有圓形的鏤空。
5.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帶有照明裝置的化妝圓鏡,其特征在于 所述開關安裝于所述發光板空心部的邊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帶有照明裝置的化妝圓鏡,包括上蓋、下蓋以及照明裝置,所述照明裝置包括依次連接起來的電池、發光板、開關和導線;所述下蓋板的與上蓋板接合的部位為圓柱形空心部,覆蓋可拆卸的電池蓋板,所述電池放置于所述圓柱形空心部內;所述發光板為乳白色的長方形薄板,放置于所述圓柱形空心部和下蓋鏡之間,由所述發光板蓋板固定于所述下蓋板;所述開關安裝于所述下蓋板邊緣。所述發光板為白色長方形薄板,光線柔和,尤其可在光線較暗的條件下給愛美的女性更貼心的關愛;所述電池、發光板、鏡子均采用可拆卸的蓋板固定,便于更換;本實用新型美觀大方,更換鏡片或者照明裝置均十分方便。
文檔編號A45D42/00GK201115496SQ20072005948
公開日2008年9月17日 申請日期2007年11月13日 優先權日2007年11月13日
發明者王沛宏 申請人:王沛宏